1樓:家與家律師事務所
你好,根據你提供的資訊,婚後父母出資付首付並且付月供,房屋寫在你們雙方名下,如果你們另有約定的就按約定處理,如果沒有約定,那麼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分割時原則上平均分配,另外還會參考雙方貢獻大小、結婚年限長短、雙方過錯問題等因素。
【相關法條】《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29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1063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1065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2樓:歐陽一鵬律師
答:不一定,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解讀:由於該房屋產權證上登記的是你們雙方的名字,所以該房屋屬於你們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由你們雙方平均分割。綜合建議:(一)儘可能的儲存好有效的證件、財產憑證等:
主要包括:結婚證、購房協議或房產證、車輛買賣合同、發票、存摺存單、借條、**帳戶、貴重財產發票,上述憑證即使拿不到原件,也應當儲存影印件留做底案,帳戶號均要詳細作記錄。(二)個人財產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拿走,婚姻案件中經常發生一方當事人的工資卡、手機、個人貴重首飾,甚至是自己父母贈予的有價值財產被另一方奪走的情況。
(三)注意儲存或取得與婚姻訴訟有關的證據:包括針對夫妻感情確實破裂的、針對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的、針對對子女撫養監護權的方方面面,例如有遭受家庭暴力,未及時報警並就醫,造成了證據的滅失。(四)保持冷靜,抓住有利時機進行離婚的談判或調解工作。
許多婚姻糾紛不一定需要對簿公堂才能解決,通過親友或律師的介入,在雙方中間進行調解,有時也能促成雙方和氣的解除婚姻關係。(五)一旦條件成熟,立即著手準備起訴的材料,包括確定法院的管轄權,書寫民事起訴書、授權委託書,準備結婚證、身份證、大宗財產憑證及訴訟費,同時要提起財產保全的,還應當書寫「財產保全申請書」,請求人民法院主動調查蒐集證據的,還應當準備「調查取證申請書」,另外所有的相關證據材料都應當全部備份。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六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
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
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3樓:後再來
我認為如果是首付,月供,都是你父母實名賬號在還錢,直到最後還清,你們夫妻只有居住權沒有買賣權,也就是說房屋是你父母的,和你們夫妻沒有關係。
4樓:中華鬥魚攝影
如果你留有所有父母出資買房和付月供的證據,這個房子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離婚也不會分割。當然這裡所說的證據必須是能夠得到法院認可的證據。
5樓:
只要是名字是你和你老婆的,一旦離婚那就是你倆的,你父母儘管出了錢,但也分不走,不知道你咋想的,為什麼結婚前不買房,非得結婚後買,既然買了,就得承認現實,好好待你妻子,她不會和你離婚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做財產公證,證明房產是你家出資購買的,你們離婚時房子是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隔的,它屬於你。
7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是你婚後才買的,屬於共同財產,如果你能證明月供是你父母月供的,應該能少分她一點。
8樓:位業
房子肯定是屬於你和你老婆,你父母肯定是沒有的,因為沒有你父母的名字。如果能證明錢全部是你父母付的花你父母出的錢對吧還是你父母可以分一點點
9樓:
留有你父母買房的收據,再說剛結婚就想著離婚那當初為什麼要加她的名字,好好過日子吧,要往好的方向發展。
10樓:有夢想的夢中人
房產證上有她的名字,就有一部分房產是屬於她的,她當然有權利分割房產。
11樓:一頭七一年的豬
這個應該需要調解。方案很複雜,因為涉及到你父母的月供。但可以肯定的是,你老婆擁有該房子的部分產權,至於房子屬於誰,最終要看調解的結果,萬一有人想放棄其中的權利呢?
12樓:玉依白
婚後買的話肯定有女方的份
如果是婚前買的就沒
13樓:嬰兒情節
當然是你們夫妻共有。
結婚後買的房,首付是父母付的,月供也是父母付的,但是房產證寫的老婆的名字,沒寫我的,首付月供都能證
14樓:匿名使用者
您的這種情況,適合以下情況的第六條,具體建議諮詢專業律師
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
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係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範圍包括:
(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6、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
7、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採取如下措施:(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由當事人另案起訴;(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後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8、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況下離婚時,房產證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15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你這房子買的時候有無特殊約定。沒有的話。因為是婚後購買。
不是一次性付清房款。那麼·~該住房產權,屬於婚後購買兩人共有房產。一家一半權益。
離異的話,一人一半!但是男方父母又出資首付。這個作為男方父母的債權。
小兩口在分割完產權後,需要一起償還!如果是男方父母出資全部,購下這房子,又登記在男方一人名下。可以依據新婚姻法規定。
視作只對男方一人贈予。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什麼都沒有,離婚後你也不用還貸,也沒房子
婚後雙方父母一起出資付首付買房子,剩餘我們倆個共同貸款還月供,房產證上只寫自己的名字,屬於誰的財產
17樓:匿名使用者
新的婚姻法 婚後買 是雙方的財產 但是房產證如果只有你一個人的名字 只要你同意就可以把房子賣了 你的老婆不需要簽字
18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買的屬於共同財產,至於財產公證就要你們夫妻雙方共同去公證處做個公證來證明這套房子是屬於你自己的(這要和物件協商好才行)
婚後買房子父母出首付父母還貸款離婚怎麼分
如果父母明確表示贈與夫妻中其中一個不屬於共同財產,離婚了屬於被贈與的一方所有 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則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協議處理或者有法院判決。依據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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