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王元頁
你可以要求,但是不一定可以拿到
違法解僱才是每工作滿一年賠償2個月工資
合法解僱,每工作滿一年補償1個月工資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第十七條 勞務派遣單位因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或者本規定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與被派遣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法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樓:三十五年陳
不可以,用人單位和你沒有勞動關係。
我與勞務派遣公司簽署3年合同,但勞務派遣公司與用人單位只簽了一年,現在用人單位不再用我,應該怎麼辦?
3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不用,並不代表和你派遣公司解除,你還是和勞務派遣公司存在勞動關係。派遣公司如果提前解除屬於違法解除要給賠償金。
用工單位與用人單位的勞務派遣協議到期終止後,用工單位要求我們自動辭職並與公司簽約,我是否有理由拒絕
4樓:大大
這個是可以拿經濟補償金的,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工作每滿一年給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不滿六個月拿半個月,超過六個月拿一個月,賠付標準是你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但是隻要你寫了辭職報告就沒得拿了,但是還有一個你要知道,畢竟勞務派遣不同於正式工,如果用工單位想跟你籤正式合同,說的簡單一點就是轉為正式工,你以後就是同工同酬,你就不要計較這些經濟補償金了,相比以後的發展這點經濟補償金就算不了什麼了,你自己掂量一下哪種做法對自己好再決定怎麼做好了,但是至少我碰見的人裡面如果有10個10個都是願意寫辭職報告的,畢竟轉正式工對自己的好處更大
工齡3年我的合同屬於勞務派遣,合同沒到期公司與我協商一致離職,我能領到失業保險金麼?
5樓:蓋普希金
想要失業金,必須要單位解僱你的證明資料,即解除勞動關係證明。以下是法律規定的很清楚。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我是一名行政單位合同工,現在用人單位要求我們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用工合同,這算是逆向派遣嗎?
6樓:
就是要變成勞務派遣工。
工資 要看地方,每個地方的最低工資都不同的。
7樓:谷立芬律師
你已經與原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不能再與其它單位簽訂合同;
我在本公司幹了四年,現在公司叫一半的員工與派遣公司簽訂兩年合同,如公司解僱我們,我們的工年因是幾年
我與勞務派遣公司合同未到期,公司要求我籤辭退合同後在籤與公司的勞動合同,我不想籤,能不能得到補償
8樓:愛笑的賽宗妤
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我是用人單位,現在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勞務派遣合同要到期,如何寫終止通知書?
9樓:
我司與貴司x年x月x日簽訂的《勞務派遣合同》即將到期,到期後我司將不再續約,合同內所有事項將終止。若有交接事項,請貴司在合同期滿後15天內前來辦理。
10樓:k守望者
寫一封告知勞務派遣公司你們所簽訂的派遣合同要到期並終止續簽的函件就可以了。
簽了無期限合同,籤無限期合同與有限期合同有什麼區別
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必須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其一,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 注意,此工作年限包括 勞動合同法 實施之前的工作年限 勞動者提出或同意續訂 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
與沒有資質的勞務派遣公司籤的合同合法嗎
與沒有資質的勞務派遣公司籤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建議在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的時候,一定要與有資質的單位簽訂,同時還要注意本單位勞務派遣人員的數量不要違法修訂後的勞動法。1 與沒有資質的勞 來務派遣自公司籤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2 根據修訂的勞動法的有關內容,尤其是在勞務派遣這塊管理的更為嚴格了,建議...
我是勞務派遣合同工,公務員報名時的考生類別怎麼填工作單位是填我工作的單位還是派遣單位
考生類別應該是社會在職人員。工作單位,應該填派遣單位。因為,實際上是和派遣單位發生勞動關係,且檔案在派遣單位管理。屆時,如果進入公務員考錄的政審階段,還是要去派遣單位去政審的。勞務派遣的話,一定是和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那自然要填派遣單位。在勞務派遣的情況下,勞動派遣單位和勞務人員是企業和員工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