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取出境證件罪構成要件,什麼叫騙取出境證件罪,如何認定騙取出境證件罪

2022-04-02 06:05:03 字數 2425 閱讀 3209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構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對出境證件的正常管理活動和對國(邊)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以勞務輸出、經貿往來或者出國考察、觀光旅遊等名義,弄虛作假、從國家主管機關騙取護照、簽證等出國(邊)境所必需的出境證件,而且行為人將騙取的出境證件交給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犯罪分子用於犯罪活動。

3.主體為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法律依據】

《刑法》第391條,以勞務輸出、經貿往來或者其他名義,弄虛作假,騙取護照、簽證等出境證件,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什麼叫騙取出境證件罪,如何認定騙取出境證件罪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騙取出境證件罪,是指行為人以勞務輸出、經貿往來或者其他名義,弄虛作假,騙取護照、簽證等出境證件,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的行為。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他人用於組織偷越國(邊)境犯罪,而故意為其騙取出境證件,該罪的成立不要求必須以營利為目的。

騙取出境證件的目的是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如果行為人騙取出境證件的目的不是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則不構成本罪。

無論行為人在事實上是否已將騙取的出境證件供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只要行為人主觀上具有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的目的、就構成本罪。但在行為人還未將騙取的出境證件供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的情況下,應根據行為人的行為綜合判斷行為人是否有此目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條以勞務輸出、經貿往來或者其他名義,弄虛作假,騙取護照、簽證等出境證件,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3樓:雲南律師郜雲

(一)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編造出境事由、身份資訊或者相關的境外關係證明的,應當認定為「弄虛作假」。弄虛作假,騙取出境證件,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騙取出境證件5份以上的;

2.非法收取費用30萬元以上的;

3.明知是國家規定的不準出境的人員而為其騙取出境證件的;

什麼叫騙取出入境證件罪

4樓:江戶川

《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條:以勞務輸出、經貿往來或者其他名義,弄虛作假,騙取護照、簽證等出境證件,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公安部《關於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2000.3.31 公通字〔2000〕30號)

一、立案標準(二)騙取出境證件案1.以勞務輸出、經貿往來或者其他名義弄虛作假,騙取護照、通行證、旅行證、海員證、簽證(注)等出境證件(以下簡稱出境證件),為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的,應當立案偵查2.騙取出境證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為重大案件:(1)騙取出境證件5~19本(份、個)的;(2)為違法犯罪分子騙取出境證件的;(3)違法所得10~20萬元的;(4)有其他嚴重情節的。3.騙取出境證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為特別重大案據件:

(1)騙取出境證件20本(份、個)以上的;(2)違法所得20萬元以上的;(3)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騙取出境證件罪怎麼認定

5樓:民生為本

騙取出境證件罪,是指行為人以勞務輸出、經貿往來或者其他名義,弄虛作假,騙取護照、簽證等出境證件,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的行為。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他人用於組織偷越國(邊)境犯罪,而故意為其騙取出境證件,該罪的成立不要求必須以營利為目的。

騙取出境證件的目的是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如果行為人騙取出境證件的目的不是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則不構成本罪。

無論行為人在事實上是否已將騙取的出境證件供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只要行為人主觀上具有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的目的、就構成本罪。但在行為人還未將騙取的出境證件供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的情況下,應根據行為人的行為綜合判斷行為人是否有此目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條以勞務輸出、經貿往來或者其他名義,弄虛作假,騙取護照、簽證等出境證件,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什麼叫騙取出境證件罪,如何認定騙取出境證件罪

騙取出境證件罪,是指行為人以勞務輸出 經貿往來或者其他名義,弄虛作假,騙取護照 簽證等出境證件,為組織他人偷越國 邊 境使用的行為。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他人用於組織偷越國 邊 境犯罪,而故意為其騙取出境證件,該罪的成立不要求必須以營利為目的。騙取出境證件的目的是為組織他人偷越國 邊 境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