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喜氣東來福滿門
弄死老人,剝奪繼承權,坐牢悔罪。請三思而後行。
2樓:快下山的太陽
尊重老人的處理意見。您別過分。可以給後人留下房子車子,不能給後人你留下仇恨。
3樓:匿名使用者
通過法律來維護老人的合法權益
4樓:匿名使用者
守著老人不讓他下手唄。
房產證上的家庭成員一欄裡的每個人都能得到房產嗎
共同共有中家庭關係的認定是如何的
房產證上填寫家庭成員名字有什麼意義
5樓:允兒伓
現在購房是以家庭為單位的,所以需要購房人家庭資訊,**需要檢視家庭成員是否有房產。如果您覺得答案滿意,麻煩採納最佳
6樓:李建成律師
房產證上填寫家庭成員名字,房產屬於共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零三條 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係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法律,房產歸屬,家庭和睦!
7樓:泰順陳文志律師
房產證實你姐夫的,就是你姐夫的。
我對你提一點教訓:每個人都有不同的人性,人有好壞之別,跟是不是親戚沒有關係。有時兄弟是冤家,而無親無鄰的人反而對自己好。
你說房產證先轉給你的「小娘兒」,她就會順杆而上,到時候如果辦不成過戶,她照樣怨恨你們;辦成了也不會感謝你們。
你爸和「小娘兒」的兄妹關係,你用不著去矯正。上一輩兄弟姐妹的恩怨,下一輩不要多管。
我所說的話,有我自己的體會,僅供你參考。
8樓:
家務事無法明斷。
但房子按現行法律規定,你姐夫擁有合法的房產證,房子就歸你姐夫,不管是訴訟還是調解,肯定都是你姐夫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那麼複雜
1 、房產證看是做誰的名字(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如果寫著你爸爸的房產證,要過戶給別人也要你媽媽簽字的,她不籤也賣不成
2、你姐夫的就是你姐夫的,跟你爸爸和你小娘子都沒有關係3、如果是打官司,你小娘子贏不了
4、建議解決辦法:出價協議房產買斷,叫你小娘子出多少錢,過戶給她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拿到產證也沒用的,必須要你姐夫簽字的,而且辦理過戶後,你姐夫就沒有產權的,你們一家子都沒有產權的,到時候你小娘讓你走,一點辦法也沒的!!三思啊!~ 切忌,絕對不能吧戶過給你小娘家!
~過完戶,你們家就什麼都沒了
房產證是本人的名字與其家庭成員有啥關係沒有賣房?
11樓:紅黑石
和夫妻是共同共有關係,和子女父母是繼承關係。
房產證家庭成員一欄裡的每個人都能分房產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不是,看房產證上有幾個的名字,就幾個人有份,望採納
子女繼承房產要給稅收嗎,子女繼承父母的房產需要上稅嗎?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我國現在還未徵收遺產稅,所以單純的遺產繼承是不需要交稅的,但在繼承期間,例如房產過戶 車輛過戶其他有價 的交易等等,大多是都需要繳納契稅 增值稅等稅費的,建議詳情諮詢當地稅務局,以其回覆為準。女繼承的房產是不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的,但是在辦理房產遺產公證 房產過戶的過程中可能需要繳納...
房產權糾紛之子女繼承問題,房產權糾紛之子女繼承問題?
首先,遺產,房子由四個子女平均繼承這是法律規定。其次,房產有糾紛的,即房產還是完整的遺產。當年買房時a出了4000元的問題。如果確定a付出了4000元。這有兩個解決辦法 一是,如果4000元對當時的房產來說,僅佔一小部分的話,就把4000元作為債務,再加上相應的利息,歸還給a。然後再進行繼承程式。二...
未結婚購房女方未出錢爭房產錢財
此房首付款有女方1.8萬,說明女方購房時已經出資,產權應屬於雙方,根據出資比例,確定雙方產權大小,如無證據的話,產權應該一人一半。你們未領取結婚證,不屬婚姻法保護,無騙婚罪之說。購房到分手協商,你都自願參與的所有對方也不存在敲詐勒索。你再給她1萬,不過損失2.2萬,如果對方要求產權的一半,你損失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