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匯法網
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發生衝突,以基本法律為準;法律和行政法規發生衝突,以法律為準;行政法規和規章發生衝突,以行政法規為準;部門規章和地方**規章發生衝突,報***裁決;地方性法規和行政法規發生衝突,由***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如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為應當適用行政法規,則以行政法規為準;特別行政區方面,變通規定優於法律;最難區分的可能就是地方性法規和部門規章了。這個先由***來裁決,如果裁決為部門規章,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來最終裁決。
行政法規範衝突實際上就是法律規範衝突具體到行政法規範領域的特殊表現型別。因此,明確行政法規範衝突的內涵的首要前提,就是明確行政法規範的含義。廣義的行政法規範,是民事法規範、刑事法規範的對應概念,指的是一切行政法淵源的總和,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規章以及其他行政規範性檔案等。
而基於論證重點的選擇,本文所指的行政法規範則主要採用較為純粹的狹義理解,即主要涉及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規章以及其他的***規範性檔案。
2樓:功亮
最難區分的可能就是地方性法規和部門規章了。這個先由***來裁決,如果裁決為部門規章,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來最終裁決。
3樓:沙漠之狐
樓上回答不專業。我國規定如下: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發生衝突,以基本法律為準;法律和行政法規發生衝突,以法律為準;行政法規和規章發生衝突,以行政法規為準;部門規章和地方**規章發生衝突,報***裁決;地方性法規和行政法規發生衝突,由***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如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為應當適用行政法規,則以行政法規為準;特別行政區方面,變通規定優於法律;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同理推出。
行政法淵源有哪些?行政法淵源之間的基本效力關係是什麼
4樓:
行政法,是指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職權和接受行政法制監督過程中而與行政相對人、行政法制監督主體之間發生的各種關係,以及行政主體內部發生的各種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它由規範行政主體和行政權設定的行政組織法、規範行政權行使的行政行為法、規範行政權執行程式的行政程式法、規範行政權監督的行政監督法和行政救濟法等部分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規範行政權,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發生衝突,以基本法律為準;法律和行政法規發生衝突,以法律為準;行政法規和規章發生衝突,以行政法規為準;部門規章和地方**規章發生衝突,報***裁決;地方性法規和行政法規發生衝突,由***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如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為應當適用行政法規,則以行政法規為準;特別行政區方面,變通規定優於法律;最難區分的可能就是地方性法規和部門規章了。這個先由***來裁決,如果裁決為部門規章,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來最終裁決。
行政法規範衝突實際上就是法律規範衝突具體到行政法規範領域的特殊表現型別。因此,明確行政法規範衝突的內涵的首要前提,就是明確行政法規範的含義。廣義的行政法規範,是民事法規範、刑事法規範的對應概念,指的是一切行政法淵源的總和,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規章以及其他行政規範性檔案等。
而基於論證重點的選擇,本文所指的行政法規範則主要採用較為純粹的狹義理解,即主要涉及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規章以及其他的***規範性檔案。
行政法淵源有單一式和混合式兩種。所謂單一式就是一個規範主要是某一部門法的內容,那麼我們說這個規範就是這一部門法的單一式淵源,如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複議法。 混合式是指一部法律內容涉及多個部門法。
行政法的淵源有哪些?
5樓:匿名使用者
行政法的淵源也就是行政法的表現形式。在我國,行政法一般**於成文法:(1)憲法(2)法律(3)行政法規(4)地方性法規(5)自治法規(6)行政規章(7)有權法律解釋(8)國際條約與協定(9)其他行政法淵源,包括:
中共**、***聯合釋出的法律檔案、行政機關與有關組織聯合釋出的檔案等。我國港澳特別行政區使用的法律淵源有其特殊性,只適用於該特別行政區。
6樓:匿名使用者
制定法淵源有憲法與法律,地方性法規與自治條例,單行條例,行政立法以及跳躍與協定。非制定法淵源有法律解釋,判例,習慣和慣例,行政法理
關於行政法淵源問題
7樓:
你說的內部法是指什麼?行政機關的內部檔案嗎?如果是內部的規章是不能作為淵源的,它規範的只是一個行政機關內部工作人員的行為,對外界沒有任何的約束力。
行政法淵源有單一式和混合式兩種。所謂單一式就是一個規範主要是某一部門法的內容,那麼我們說這個規範就是這一部門法的單一式淵源,如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複議法。
混合式是指一部法律內容涉及多個部門法,那麼這一規範是某一部門法的混合式淵源,如《能源法》、《環境法》等,其內容設計民、刑、行政法三方面內容。
在我國,行政法淵源主要有
1.憲法
2.法律(全國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一般法律)效力僅次於憲法。
3.行政法規和規章:行政法規由***制定,而規章的制定主體是***部委和一定層級的地方人民**。
4.地方性法規和自治條例、單行條例:效力只限於相應的行政區域內
5.法律解釋
6.國際條約(很少,但是地位很高)
8樓:匿名使用者
(一)行政法的淵源
行政法的淵源是按照制定行政法規範的國家機關不同,由此而決定其法律地位和有效力的不同的各種行政法律規範的表現形式。在我國,行政法淵源包含在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各種法律淵源中,在我國具體的法律規範表現形式的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行政規章、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自治條例、單行條例以及正式(有權)法律解釋中都包含有行政法律規範,它們共同構成行政法部門。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有關規定或批覆、我國締結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協定以及習慣法、法理也是行政法的淵源。
(二)行政法律關係的特徵
行政法律關係除具備一般法律關係的共同特徵外,還具有自己的特徵。
1、行政法律關係的主體必須有一個是國家行政機關,在少數情況下是行政機關內部的某些行政機構或法律授權的某些社會組織。
2、行政法律關係主體在行政管理活動過程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一方面,行政法律關係的產生不是以法律關係主體雙方的合意或者符合雙方的意志為必要條件;另一方面,行政機關是以國家的名義行使職權,參加法律關係的,當行政相對人不履行行政法規定的義務時,行政機關可以強制其履行;而當行政機關不履行職責時,相對人只能請求其履行或通過國家機關申請履行或按行政訴訟法規定的程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行政法律關係主體的權利義務都是由行政法預先規定的,行政法律關係主體沒有自由選擇的餘地,如稅收機關和納稅人必須按照稅法的規定去徵稅和繳稅等。
4、行政法律關係是國家行政機關行使管理職能活動過程中產生的,或者是與國家行政機關行使管理職能有關。
在行政法律關係中所發生的糾紛和爭議,在一般情況下行政相對人可以先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機關申請複議,如果對複議決定不服,再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9樓:好奇心號外
行政法淵源有單一式和混合式兩種。所謂單一式就是一個規範主要是某一部門法的內容,那麼我們說這個規範就是這一部門法的單一式淵源,如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複議法。
混合式是指一部法律內容涉及多個部門法,那麼這一規範是某一部門法的混合式淵源,如《能源法》、《環境法》等,其內容設計民、刑、行政法三方面內容。
行政法的淵源也就是行政法的表現形式。在我國,行政法一般**於成文法:
(1)憲法
(2)法律
(3)行政法規
(4)地方性法規
(5)自治法規
(6)行政規章
(7)有權法律解釋
(8)國際條約與協定
(9)其他行政法淵源,包括:中共**、***聯合釋出的法律檔案、行政機關與有關組織聯合釋出的檔案等。我國港澳特別行政區使用的法律淵源有其特殊性,只適用於該特別行政區。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看一下專業的書記幫助你
行政法的基本原則及其含義
11樓:找法網律師
行政法的基du本原則zhi
(一)合法行政原dao則
合法行政回原則主要有三層意思:
答第一,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要嚴格依法進行。第二,合法行政中的「法」法律淵源表現為法律、法規和規章。第三,行政機關必須遵守「法無明文規定即禁止」。
(二)合理行政原則
「合理行政」的主要含義是行政決定應當具有理性,屬於實質行政法治的範疇,尤其適用於裁量性行政活動。
(三)程式正當原則
程式的正義就是對程式施加了道德標準和要求,符合一定的道德標準的程式才能叫做符合程式正義的程式。
(四)高效便民原則
高效便民是指行政機關能夠依法高效率、高效益地行使職權,最大程度地方便人民群眾。
(五)誠實守信原則
我國《行政許可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行政機關的誠信原則,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信賴利益保護原則。該原則主要體現在《行政許可法》第八條中。該條規定如果行政機關因不誠信的行政行為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財產損失的,依法負補償責任。
(六)權責統一原則
權責統一原則要求行政機關在享有法定職權時,同時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 行政法規的區別,法律,法規和 法律,行政法規區別
法律是立法機關制定的,是相對穩定的 行政法規是行政機關制定的,成熟穩定後可上升為法律,也就是說法律是行政法規的上位法。法律是國家制定的,而行政法規只能依據法律來制定 法律,法規和 法律,行政法規區別 法律法規,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 行 政法規 司法解釋 地方法規 地方規章 部門規章及其他規...
行政法律關係的組成,行政法律關係的客體包括
一 行政 法律關係主體 二 行政法律關係內容 三 行政法律關係客體 即聯絡版主體雙方權利義權務關係的媒介,通常表現為一定的標的和利益載體,包括水 土地 房屋等物。一 行政法律關係當事人一方必須是國家行政機關或國家機關授權的組織 二 行政主體始終處於主導地位 三 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對等 四 行政法...
建築法屬於法律還是行政法規,建築法屬於行政法還是經濟法
中華人民共來和國自建築法 經1997年11月1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 關於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的決定 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分總則 建築許可 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 建築工程監理 建築安全生產管理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