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小數相乘,積一定是小數麼?
我認為是的。
由三個具體的不同位數的小數,說明小數由整數部分、小數點、小數部分構成;然後說明小數各數位上的數的含義。
注意 純小數和帶小數的區別,
純小數:整數部分為0 整數部分是非零數的小數叫做帶小數 純小數與帶小數的區別在於,純小數都小於1,帶小數都大於或等於1.或者這樣說:
根據小數的整數部分是零,還是有效數字,把小數劃分為純小數和帶小數.整數部分是零的小數叫做純小數.整數部分不是零的小數叫做帶小數.整數可以看作小數部分是零的小數.
注意 2 是整數,但 2.0是小數。同樣的1.0 ,0.0 ,102.00也是小數
一般情況下,小數乘以小數都是數 2.3*1.5=3.45
有爭議的情況是類似下面這個
例如1.0*2.0=2.0 0.5*2.0=1.0
因為兩個因數本身就是小數形式,雖然2.0和2是相等的,但意義不一樣。按照統一原則,所得的結果也要寫成小數形式,這個從有效數字上去考慮的,所以這種情況小數乘以小數還是小數。
2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
比如 6.25×0.16=1
兩個質數相乘的積一定是什麼數
3樓:
質數只有兩個因子,1和質數本身。
合數因數在兩個以上。
4樓:angela韓雪倩
質數*質數=合數 或者正整數。
質數是除了1和它本身之外,不能被其他數整除的正整數,又稱素數。
質數和合數的區別在於因數的個數,質數只有2個因數,合數有多於2個因數。
拓展資料:
如果 為合數,因為任何一個合數都可以分解為幾個素數的積;而n和n+1的最大公約數是1,所以不可能被p1,p2,……,pn整除,所以該合數分解得到的素因數肯定不在假設的素數集合中。因此無論該數是素數還是合數,都意味著在假設的有限個素數之外還存在著其他素數。所以原先的假設不成立。
也就是說,素數有無窮多個。
其他數學家給出了一些不同的證明。尤拉利用黎曼函式證明了全部素數的倒數之和是發散的,恩斯特·庫默的證明更為簡潔,哈里·弗斯滕伯格則用拓撲學加以證明。
只有1和它本身兩個因數的自然數,叫質數(或稱素數)。(如:由2÷1=2,2÷2=1,可知2的因數只有1和它本身2這兩個因數,所以2就是質數。
與之相對立的是合數:「除了1和它本身兩個因數外,還有其它因數的數,叫合數。」如:
4÷1=4,4÷2=2,4÷4=1,很顯然,4的因數除了1和它本身4這兩個因數以外,還有因數2,所以4是合數。)
100以內的質數有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7,一共有25個。
質數的個數是無窮的。歐幾里得的《幾何原本》中有一個經典的證明。它使用了證明常用的方法:
反證法。具體證明如下:假設質數只有有限的n個,從小到大依次排列為p1,p2,……,pn,設n=p1×p2×……×pn,那麼,n+1是素數或者不是素數。
如果n+1為素數,則n+1要大於p1,p2,……,pn,所以它不在那些假設的素數集合中。
如果n+1為合數,因為任何一個合數都可以分解為幾個素數的積;而n和n+1的最大公約數是1,所以n+1不可能被p1,p2,……,pn整除,所以該合數分解得到的素因數肯定不在假設的素數集合中。
因此無論該數是素數還是合數,都意味著在假設的有限個素數之外還存在著其他素數。所以原先的假設不成立。也就是說,素數有無窮多個。
其他數學家給出了一些不同的證明。尤拉利用黎曼函式證明了全部素數的倒數之和是發散的,恩斯特·庫默的證明更為簡潔,hillel furstenberg則用拓撲學加以證明。
任何一個大於1的自然數n,都可以唯一分解成有限個質數的乘積,這裡p1這樣的分解稱為n的標準分解式。
算術基本定理的內容由兩部分構成:分解的存在性、分解的唯一性(即若不考慮排列的順序,正整數分解為素數乘積的方式是唯一的)。
5樓:一橋教育
質數×質數=積,
積是兩個質數的倍數,這兩個質數也就是這個積的因數,這樣積的因數除了1和它本身外還有這兩個質數,所以它們的積一定是合數;
6樓:阿笨
兩個質數相乘的積一定是合數。(因為它們的積不少於3個因數)
7樓:匿名使用者
質數的對應數學名稱就是合數,
因為它們的積除了1與本身外,還有兩個質因數。
如:3×5=15,15是合數。
8樓:千迴百轉來到這
如果兩個質數中至少有一個2,則兩個質數相乘一定是(偶)合數;如果兩個質數中沒有一個2,那麼兩個質數相乘一定是(奇)合數。總之,兩個質數相乘一定是合數。
9樓:葉聲紐
兩個質數相乘的積,
一定是什麼數?
兩個質數相乘的積,
一定是合數.
10樓:匿名使用者
比如:3x5 = 15
31x17 = 527
11樓:匿名使用者
合數啊。它的兩個分解質因數就是那兩個質數
12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質數相乘的積是兩個質數的倍數,
這兩個質數也就是這個積的因數,
這樣積的因數除了1和它本身外還有這兩個質數,所以它們的積一定是合數
13樓:匿名使用者
質數×質數=積,積是兩個質數的倍數,這兩個質數也就是這個積的因數,這樣積的因數除了1和它本身外還有這兩個質數,所以它們的積一定是合數
兩個小數相乘,積一定小於任意一個乘數對嗎
14樓:南立方裝修設計
不一定,要看這倆個小數大於1還是小於1,倆個大於零小於1的小數相乘,積一定小於任意一個乘數
15樓:
不對。兩個「小於1,且大於0的」小數相乘,積才會小於任意一個乘數
16樓:
要看兩個與1的大小,只有乘以小於1的數,才有你的結論。所以你的結論是錯誤的
17樓:嶽麓風光
兩個小數相乘,積一定小於任意一個乘數這句話不對。
舉例如下:0.5*2.5=1.25,1.25比0.5大。
題目中的兩個小數均為小於1的小數且均為正,說法才成立。
如:0.1*0.2=0.02
18樓:
錯,比如1.1是小數,1.1乘以1.1等於1.01,仍然大於1。但是有些小數如0.9乘以0.9等於0.81小於1。望採納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對,要看兩個小數是否大於1
兩個小數相乘的積一定大於其中的任何一個數對嗎
20樓:
兩個小數相乘的積一定大於其中的任何一個數是錯誤的。
分析過程如下:
例如:2.5×4.8=12,12>1
所以2.5和4.8這兩個小數相乘的積就比1大0.1×0.2=0.02,0.02<1
所以0.1和0.2這兩個小數相乘的積就比1小因此兩個小數相乘的積,可能比1小,也可能比1大由此可得:兩個小數相乘的積,一定大於其中的任何一個小數說法錯誤。
擴充套件資料一、小數乘法中的倍數問題及小數乘法的驗算
1、一個數(0除外)乘大於1的數,積比原來的數大。一個數(0除外)乘小於1的數,積比原來的數小。
2、小數乘法的驗算方法:可以把因數位置交換位置相乘,也可以用估算、用計算器來驗算。
二、積的近似數:保留a位小數,就看第a+1位,再用四捨五入的方法取值。
例如:把7.956保留一位小數是 8.0,保留兩位小數是7.96。
21樓:小小芝麻大大夢
錯誤。分析過程如下:
0.5×0.2是兩個小數相乘,它們的積是0.1,而0.1比0.5和0.2都小。
由此可得:兩個小數相乘的積一定大於其中的任何一個數,是一個錯誤的說法。
22樓:匿名使用者
不對。因為,若是純小數,兩個小數相乘的積一定小於其中的任何一個數。
比如:0.5x0.2=0.1
23樓:匿名使用者
正小數與負小數乘積一定大於其中的任何乘數;兩個負小數乘積大於任何一個數;兩個正小數數相乘乘積小於任何乘數。
兩個小數相乘,積一定是小數麼?
24樓:
兩個小數相乘,積不一定是小數。
原因:0.6×0.5=0.3,0.6與0.5雖然是小數,但相乘後乘積為整數,所以此句表述是錯誤的。
計算小數乘法,先按照整數乘法的法則算出積,再看因數中一共有幾位小數,就從積的末位起向左數出幾位,點上小數點。結果能化簡的要化簡。
例如:根據13×28=364,很快地寫出下面各式的積。
1.3×2.8=( 3.64 )
0.13×0.28=( 0.0364 )
13×2.8=( 36.4 )
擴充套件資料
小數四則混合運算的運算順序與整數四則混合運算的順序相同:同級運算,從左往右;兩級運算,先二後一;有括號的,先裡後外。
乘法的交換律、結合律、分配律同樣適用於小數乘法,應用這些運算定律,可以使計算簡便。
乘法交換律 a×b=b×a
乘法結合律 a×(b×c)=(a×b)×c
乘法分配律 a×(b+c)=a×b+a×c;a×(b—c)=a×b — a×c
25樓:sunny柔石
不一定。
舉例說明:
在2.4×0.5=10中,雖然是兩個小數相乘,但相乘後乘積為整數,所以此句表述是錯誤的。
如果從有效數字上去考慮,那麼兩個小數相乘,積一定是小數。
2.4×0.5=10.00
雖然10和10.00是相等的,但意義不一樣。按照統一原則,所得的結果也要寫成小數形式,這個從有效數字上去考慮的,所以這種情況小數乘以小數還是小數。
擴充套件資料
一、小數性質
1、在小數部分的末尾添上或去掉任意個零,小數的大小不變。例如:0.4=0.400,0.060=0.06。
2、把小數點分別向右(或向左)移動n位,則小數的值將會擴大(或縮小)基底的n次方倍。
二、積的變化規律
1、如果一個因數擴大m倍,另一個因數不變,那麼,它們的積也擴大m倍.
2、如果一個因數縮小m倍,另一個因數不變,那麼,它們的積也縮小m倍.
3、如果一個因數擴大m倍,另一個因數縮小相同的倍數,那麼它們的積不變.
4、如果一個因數擴大m倍,另一個因數擴大n倍,那麼,它們的積擴大(m×n)倍.
5、如果一個因數縮小m倍,另一個因數縮小n倍,那麼,它們的積就縮小(m×n)倍.
6、如果一個因數擴大m倍,另一個因數縮小n倍,那麼,當m>n時它們的積擴大(m÷n)倍,當m<n時,它們的積就縮小(n÷m)倍.
26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小數相乘,積一定是小數麼?
我認為是的。
由三個具體的不同位數的小數,說明小數由整數部分、小數點、小數部分構成;然後說明小數各數位上的數的含義。
注意 純小數和帶小數的區別,
純小數:整數部分為0 整數部分是非零數的小數叫做帶小數 純小數與帶小數的區別在於,純小數都小於1,帶小數都大於或等於1.或者這樣說:
根據小數的整數部分是零,還是有效數字,把小數劃分為純小數和帶小數.整數部分是零的小數叫做純小數.整數部分不是零的小數叫做帶小數.整數可以看作小數部分是零的小數.
注意 2 是整數,但 2.0是小數。同樣的1.0 ,0.0 ,102.00也是小數
一般情況下,小數乘以小數都是數 2.3*1.5=3.45
有爭議的情況是類似下面這個
例如1.0*2.0=2.0 0.5*2.0=1.0
因為兩個因數本身就是小數形式,雖然2.0和2是相等的,但意義不一樣。按照統一原則,所得的結果也要寫成小數形式,這個從有效數字上去考慮的,所以這種情況小數乘以小數還是小數。
兩個小數相乘,積一定大於每因數判斷對錯
一個數 0 除外 乘大於1的數,積比原來的數大 一個數 0 除外 乘小於1的數,積比原來的數小.因此,兩個小數相乘,積一定大於因數.此說法錯誤.故答案為 兩數相乘,積一定比任何一個乘數大.判斷對錯 這句話是錯誤的。反例列舉如下 1 0.1 0.3,0.1 0.3是兩個數的乘法,乘數分別是0.1和0....
兩個連續的自然數相乘,積一定是偶數判斷對
兩個連續的自然數中一定有一個奇數,一個偶數,根據數的奇偶性可知,奇數 偶數 偶數,所以兩個連續的自然數 非0 的積一定是偶數.故答案為 兩數相乘,積一定比任何一個乘數大.判斷對錯 這句話是錯誤的。反例列舉如下 1 0.1 0.3,0.1 0.3是兩個數的乘法,乘數分別是0.1和0.3,可是0.1 0...
兩個因數相乘,積一定大於其中的因數。對嗎
不對。因數小於1的時候 兩個大於0的因數相乘才會如此哦,不對,除非因素不包括1也不包括負數 不對,0.01 0.01 0.0001 不對,如果是一正一負就不行 兩個因數的積是300其中一個因數乘5另一個因數不變這時積是多少?如果另一個因數也乘5這時積是多少?由分析得出 兩個因數相乘的積是300,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