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在廠裡上班回到家小時後死亡後老闆有賠償嗎

2022-12-21 08:51:18 字數 5928 閱讀 6330

1樓:匿名使用者

1.是否可以認定為工傷關鍵看是否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

四、十五條之規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條所規定的情形);

2.如果符合上述規定的,即使傷情極其輕微,也可以認定為工傷。

3.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4.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2樓:庫弘

沒有,要是回家路上的意外什麼的就有,回到家了就沒有了啊

農民工在上班時間突發病死亡因此老闆能賠償金額多少

3樓:上海笙銘律師

1、農民工在上班時間突發病死亡,屬於工傷,單位應當按因工死亡的標準賠償;

2、法律依據:

1)《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4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農民工和老闆建立了四天的勞動關係,然後下班後不到半小時死亡的,和老闆有多大關係,能不能得到賠償?

5樓:匿名使用者

無論是勞動關係還是僱傭合同關係,老闆都無需賠償。如果老闆是經過合法註冊的單位或個體工商戶,構成勞動關係,可按當地**規定主張喪葬費和撫卹金。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最好諮詢專業的律師。

7樓:匿名使用者

能說具體點麼,回家後死亡的

農民工不是在上班時間出現交通意外身故老闆應該給賠償嗎賠多少?

8樓:oo哈利擼呀

農民工不是在上班時間出現的交通事故造成了身故,老闆應該給予一定的撫卹金之類的。

9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上班期間,出交通事故自然和老闆沒有關係,老闆不負責賠償,應該由肇事者賠償。

10樓:凡塵俗世一身輕

農民工如果不是在上班時間出現交通意外身故,老闆就無責,個人可以給一些補償

11樓:小研老師

農民工不是在上班時間出現的交通意外,那麼老闆應該沒有賠償責任。

12樓:保佑我寶寶阿

上班時間出現交通事故,意外事故,老闆肯定要賠償了,賠多少就看你們怎麼談了。

13樓:喜氣東來福滿門

不應該。因為,你不是上班時間,工作場所發生的事故,不能以工傷處理。但是,你可以向侵害人索賠,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14樓:有趣的教育

不是在上班時間不好說,即使在上班時間老闆也儘量的減少賠償。應當有勞動法規定的內容進行處罰。

1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的,不是上班時間交通事故不是工傷,老闆沒有賠償責任,當然上下班途中非因本人的交通事故可以參照工傷。

16樓:冷暖自知

農民在不是上班時間出現交通意外,除非是老闆讓他去做某件事時出的事,否則老闆沒有賠償責任。

17樓:0蘇堤春曉

不是在上班時間出現交通意外,老闆是不會給賠償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在上班期間出現的意外,交通事故,與老闆應該沒有關係。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上班時間出的意外,公司是不需要賠償的,可以追訴肇事者進行賠償,公司可以慰問。

20樓:嗨聊綜藝

如果不是工傷,那其實老闆就沒有什麼責任完全就是人道主義了。

21樓:小虎娛樂

不是在上班時間的話,老闆完全有理由不給你賠償的。

22樓:海豚八寶

如果說不是在上班的時候發生了意外,老闆應該是沒有錢賠的,但是呢,如果老闆比較仁義的話,可能會適當的給一些補貼啊,表表示慰問

23樓:浮靜歸

不是在工作期間出現的意外傷害,工作單位就不會給予報銷了,除非農民工自己上了一份意外傷害的商業保險。單位只負責報銷工傷保險的,所以這種情況下老闆是不會管的。

24樓:

沒有法定義務進行賠償,但可以協商予以補償

25樓:愛你死

不在上班時間,老闆是沒有責任和義務賠償的!

26樓:璩英勳

雖然不在上班時間,如果是上下班走在路上出現事故,老闆應該賠錢

27樓:錦語良言

不是上班時間不能算工傷,老闆不賠錢啊!

工人在工廠突然病倒了老闆應當賠償嗎?工人在上班的時候突然病倒了,老闆應該賠償嗎?

28樓:

1、(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2)工傷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4)患職業病的;(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5條的規定,視同工傷的情形有以下幾種:(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2)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視同工傷的職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等同認定為工傷保險的情形,被鑑定工傷傷殘等級後,都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工地農民工因病去世,老闆該怎麼賠償?

29樓:紀嶼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0樓:愛喝粥

如果農民工是施工單位聘用 ,則建議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 1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果農民工是由沒有用工資質包工頭聘用,則應當在將承包業務轉包給包工頭的用工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後,享受《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工傷待遇;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單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職工與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工傷事故發生時,職工為之工作的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二)勞務派遣單位派遣的職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的,派遣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三)單位指派到其他單位工作的職工因工**的,指派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四)用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職工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五)個人掛靠其他單位對外經營,其聘用的人員因工**的,被掛靠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前款第(四)、(五)項明確的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承擔賠償責任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後,有權向相關組織、單位和個人追償。

31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職工在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才可以視同工傷,你說的情況,不屬於工傷,和單位沒有任何關係,但是單位應該給予一定的喪葬費,有供養親屬的,可以發給一定的救濟費,作為補償,一般來說,喪葬費在兩個月工資左右,救濟費根據供養人口,供養一人的,發給6個月工資,供養2人的,發給9個月工資,供養三人及其以上的,發給12個月工資,沒有供養親屬的,可以不放

32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屬於自身的疾病死亡,您無需承擔賠償責任,適當支付喪葬費即可。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33樓:正氣長春

如果該農民工已經64歲了,他在你工地工作,已經超出了法律規定的勞動年齡,現在其本人死亡,不定認定為勞務關係,不是工傷,而你們之間的關係屬於僱傭關係。

在僱傭關係中,有過錯才賠償,而該農民工星星點點上起床後突發疾病經搶救無效死亡,你是無無錯的,依法不承擔賠償責任。

你可以在你能力範圍內適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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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樓:匿名使用者

十月27日2點下班休息十五點在工廠粹死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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