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雅盛樂園
辭職就是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單位同意或批准,你只要按照規定提前30日提出,或者先請假,到家寄一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即可,儲存好寄件憑證。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樓:舍予
這樣的情況就是領導有意的為難你了,你可以去找公司的人事部門,
你要知道辭職是不需要誰去同意的,只要你提前一個月時間通知單位就可以了,
要是有人為難你的話,那就是可以直接郵件提出來,或者是跟人事部門提出來。
3樓:尋找天空
找領導確認,然後只能等,最多等一個月,不籤也算離職了。
一般來說,拖拖拉拉的公司,有些簽字的人喜歡給給你卡一個星期,一般最多一星期。
4樓:
1、用電子郵件發申請書,你的郵件傳送會有記錄,老闆的收件箱也有。
2、用ems送,在物品欄填寫「辭職信」,這樣就算老闆不收,但是ems發貨記錄裡也有,而且不收視同送到。
3、不怕麻煩,找公證處的人一起去交。
5樓:你喜歡所以我愛
再問他一遍 要實在不行直接走人
辭職申請已經交了三十天,但是領導不同意離職怎麼辦(人事拿的申請書,交給了領導)
6樓:
辭職書交了30天可以走的了,這種公司已經攔不住你了,領導不同意也沒用,看你自己了,遞交辭職書就乾脆點走人
7樓:天天向上
勞動法規定職工離職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單位,到期後可自動離職,他同不同意不所謂
8樓:佔優勢勒徘
《紅樓夢》開篇以神話形式介紹作品的由來,說女媧補天之石剩一塊未用,棄在大荒山無稽崖青埂峰下。茫茫大士、渺渺真人經過此地,施法使其有了靈性,攜帶下凡。不知過了幾世幾劫,空空道人路過,見石上燒錄了一段故事,便受石之託,抄寫下來傳世。
輾轉傳到曹雪芹手中,經他批閱十載、增刪五次而成書。
辭職報告拿到了,可就是領導不簽字找她談了好多,就是不批,我該怎麼辦?
9樓:攻城hb拔寨
這種情況要麼是你太優秀能力太強領導捨不得放你走,要麼是她實在缺人手拖著你不放你,你要問她為什麼不給你簽字呀,只有找到原因了才能對症下藥。實在不行你就給她來橫的,直接到勞動局告她,員工辭職是天經地儀合理合法的,你還真不用虛她。
10樓:e圖圖兔
找你的領導與人事,三方共同進行協商,詳細座談把問題解決;
或者你怕麻煩的話,直接起身捲鋪蓋走人,因為領導已經是同意的了,人事部門歸領導管轄,權利不如領導大,所以領導親筆簽字的說服力比人事的簽字要大得多
我提交了辭職申請書部門管理簽字同意交上去了,但說要繼續做直到招到人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辭職不想再繼續工作,提前三十天提出就可以不需要單位同意或批准,需要的話,與法律規定不一致,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按規定提出就可以走人。
工資必須一次性結算。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有規定
12樓:112333束脩
《勞動合同法》第37條
正式員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你用ems直接給用人單位的法人快遞離職通知。在快遞單上面寫清楚日期和離職通知幾個字,手機錄影後寄出,這就是證據。
到期之日自動生效,法律條款可沒有規定誰要批准,也沒有附加條件。
13樓:痴狂
按照勞動法第37條,遞交辭職書後,幹滿一個月,到時不管批准不批准,均可離職。
所以,並不是所謂的「繼續做直到招到人」,這是違反勞動法的。你可以用勞動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嘛。
我已經遞交辭職報告,但是我的上級領導就是不簽字,說如果一個月走的話只能是我自動離職,如何申請仲裁
14樓:重複簡單的事情
你的辭職報告遞交時,請接收人籤個字,表示收到就可以了。你不需要他簽字同意,只要簽字認可你遞交過辭職報告就行。
到時候,你可以拿著這個和合同以及其他工作相關證明到勞動仲裁委員會去申訴就可以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在試用期
bai間,沒有簽定正式合同du,並且雙方可以進行zhi選擇,你也dao可以選擇公回司.
首先看是哪個老闆答不簽字,是你的直屬主管還是上面的老闆.
如果直屬主管說不通就找他老闆去,反正你是相對自由的.
在試用期內你是可以走的,最好還是要按流程來交辭職報告再走,不然相當於自動離職了,沒有工資就不是太划算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打官司的時候主要問題是 你如何確定 你們上級領導收到了你的辭職報告
你可以用錄音筆等
17樓:匿名使用者
沒這一說,你們領導扯淡,不懂!
你直接問人事,如果是人也這麼說就去勞動保障局投訴。
18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去問下人事怎麼說
我公司有一個員工申請辭職,申請書已經寫了,老闆也同意了,但是沒有交接就走了,我該怎麼辦呢?
19樓:匿名使用者
得看他和公司有沒有籤合同,如果沒有籤,他隨時可以走人,無須所謂交接不交接,甚至申請都不用寫,打聲招呼就可以。如果簽了合同,且已經轉正,就得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滿一個月後才能走。
20樓:匿名使用者
找其回來辦理工作交接,如因未辦理工作交接造成公司損失找其負責
21樓:招商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員工自通知到公司要辭職的那一日起算30天后即解除了勞動合同。比如甲要9月1日向公司提交辭職書,通知公司說自己要自10月1日起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就可以了。
在工廠工作,提交了辭職申請書,領導不簽字,該如何是好?辭職要提前一個月申請。如果我在1號提交申請書
22樓:匿名使用者
1,對了,你沒有證據已交辭職報告。領導吃準了你沒有辦法,所以多次交報告卻不了了之。
2,有人介紹,可以快遞送辭職報告,封面上寫xx人辭職報告,拍個照,留下快遞收據。這樣就有證據了。
要不試試。
我提前30天寫了離職申請,但是領導一直沒有批,現在我要走不讓
2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合同裡並未明確指出需有人交接才可離職,那麼提交申請30天后可以自動離職,你的工資一定要去結清,如果公司不結,你可以到勞動局投訴,但你欠公司的錢必須結清,勞動法有明確規定。這種事很簡單的,勞動局有專門針對這種情況的政策,再去跟你們老闆談談,如果實在不肯籤,那隻好到勞動局投訴了。上面說的是完全按照法律,其實現實中,你自動離職,你的工資超過你的欠款,是完全可以的,他不讓你離職,不給你結工資,你不找他麻煩都算好了,他還敢來找你???
24樓:益倩倩
按勞動法規定書面提前30天就可以了,不管理他同意不同意,按時給你找交接人,像你說的沒人交接人,先給你將工作交接保留,等待交接。
他們無權扣人呀,如果他們這靠子都不同意你起不是要在這裡一靠子。你可以找你的領導談談,你留我也沒用的,我的心早就不在這了,而且工作已經沒有心思了,咱們好聚好散。
25樓:匿名使用者
檔案要沒在公司,拿完這月工資就走人,別的就不管了!
要是有檔案,你最好去和領導談,說不清楚你就別離開那,他去哪就跟到哪!其實公司已經違約了,但考慮你的檔案還在,怕你以後辦轉檔和保險時,公司找你麻煩,所以建議你最好和解,別太僵!
26樓:
第一要看自己的勞動合同是怎麼籤的了。
辭職申請書怎麼寫的,辭職申請書是怎麼寫
辭職申請書是怎麼寫 1 填寫適當受文者名稱及需要知會的上司 2 清楚寫出辭職的理由 3 感謝公司給予的工作機會,並在工作上獲得寶貴的技能及經驗 4 最後,祝願公司將來發展順利及作親筆簽署。一 辭職申請書的模板如下 離職申請書。尊敬的領導 您好,本人 由於個人原因,無法繼承為 公司服務,現特提出離職,...
辭職申請不被批准怎麼辦,提交辭職申請書,領導不批怎麼辦?
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辭職無需公司批准,但員工要舉證的是你的確按照法定期限提前遞交了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用ems快遞郵寄給用人單位,寄遞單註明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保留寄遞單副本,作為證據。到期後勞動者即可要求用人單位辦理交接手...
新入職員工辭職申請怎麼寫,員工辭職申請書怎麼寫?
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非試用期的提前30天書面告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新員工離職,可以在以下方面入手 一 針對新人群體重視不夠,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新員工在試用期內就離職,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招聘時新員工已經對公司有一種期望,當新員工進入公司工作後發現,期望與現實有很大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