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萌曉
依據合夥協議的約定。合夥人應當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履行出資義務。
2樓:網商美姿老師
根據《合夥企業法》規定,普通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而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有限合夥人應當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未按期足額繳納的,應當承擔補繳義務,並對其他合夥人承擔違約責任。
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人可以同本有限合夥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有限合夥人可以自營或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有限合夥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有限合夥人可以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有限合夥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夥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夥人可以以其從有限合夥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於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夥人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於清償。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有限合夥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全體合夥人。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
普通合夥企業合夥人能不能分期出資,出資有沒有最低限度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分期出資,只要合夥人之間約定好即可。
沒有最低限度。因為普通合夥人之間負無限連帶責任。
出資多少都無所謂。
同時,合夥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
有限合夥企業,認繳、實繳出資都為0,可以嗎?
4樓:匿名使用者
1.合夥企業法只規定了要明確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但對首期出資、最大出資期限沒有規定,所以設立時實繳出資為0沒有禁止性規定。但從實際講,一個企業設立後要有執行資金,實繳出資為0不是很妥。
當然其一定要0也是沒辦法的事。
2.合夥企業法規定了要明確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所以設立時認繳出資不能為0。
3.同理,合夥協議裡要寫明各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合夥企業實現了企業管理權和出資權的分離,可以結合企業管理方和資金方的優勢,因而是國外私募**的主要組織形式,我們耳熟能詳的黑石集團、紅杉資本都是合夥制企業。
2023年6月1日,中國《合夥企業法》正式施行,青島葳爾、南海創投等股權投資類有限合夥企業陸續成立,為中國私募**和股權投資**發展掀開了新的篇章。
5樓:黃豔紅律師
回答根據法定的合夥企業的成立條件來說,合夥企業出資可以是認繳或者實際繳付,因此合夥企業出資並不是必須實繳,可以認繳。
提問我們在有限合夥企業中實繳了資金但在工商事項中為認繳
回答合夥企業法 第十四條規定: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二個以上合夥人。
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有書面合夥協議;(三)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您可以就您這個實繳還是認繳產生的問題具體說明
提問我們在合夥企業中實繳了金額但在工商登記中看到的是認繳這樣有不同嗎?
回答是這樣的,您這邊確實是實繳資金的話,是可以到工商局進行資訊變更的,認繳是屬於資金可能未到位的狀態的
提問我們每個人都實繳了
回答您繳納的話,是可以到工商局進行訊息變更的,這個是可以進行變更的
提問因為這個不是我說了算,我怕套路
回答您去工商局進行資訊更改是不會**路的呀
提問自己可以用身份證去更改嗎
回答一般是需要您公司的法人和您一起出面進行處理的
更多12條
6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四條 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二個以上合夥人。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書面合夥協議; (三)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七條 合夥人應當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履行出資義務。 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第十八條 合夥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二)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範圍; (三)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四)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五)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六)合夥事務的執行; (七)入夥與退夥; (八)爭議解決辦法;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十)違約責任。
合夥企業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是怎麼回事
7樓:匿名使用者
註冊資本認繳制,允許股東分期繳付出資,只要在章程規定期限內繳付完全就可以。當然,股東認繳而未實際繳納的部分是合夥企業的財產,即使未到章程規定的繳付出資期限,有限合夥人也需要在認繳出資(而非實繳出資)範圍內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合夥企業能上市嗎
8樓:巧米樂
合夥企業無法上市。
合夥企業分為: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其中,普通合夥企業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
1、普通合夥企業由2人以上普通合夥人(沒有上限規定)組成。
普通合夥企業中,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中,一合夥人個或數個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夥人則僅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2、有限合夥企業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其中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都至少有1人。當有限合夥企業只剩下普通合夥人時,應當轉為普通合夥企業,如果只剩下有限合夥人時,應當解散。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9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上市,合夥企業屬於非法人企業。只有股份****才能上市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合夥企業至少有一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上市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股份承擔有限責任。性質完全不同。
11樓:莞爾未央
不能上市,必須經過公司制改制,完全符合上市條件才行,能上市的必有是股份****
有限合夥人可以以什麼出資( 具體點)?
12樓:呼和赤那
根據《合夥企業法》規定,普通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而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有限合夥人應當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未按期足額繳納的,應當承擔補繳義務,並對其他合夥人承擔違約責任。
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人可以同本有限合夥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有限合夥人可以自營或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有限合夥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有限合夥人可以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有限合夥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夥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夥人可以以其從有限合夥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於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夥人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於清償。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有限合夥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全體合夥人。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
13樓:豆芽甲
勞力,技術,資金,管理,
14樓:端木悠雲
有限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你告訴我一百個字怎麼能具體的起來
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感覺不合理,應該是實繳的出資額才對
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是很合理的。有限合夥人加入合夥,就要向企業認繳出資額。認繳的出資額,是其對合夥企業及其他合夥人的承諾,也是對合夥企業債權人和社會公眾的承諾。既然作出承諾,就要遵守。所以,在承擔合夥企業債務時,需要以其認繳 承諾 的出資額承擔責任。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
請問企業總機是什么?怎樣收費,請問企業總機是什麼?怎樣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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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小公司要分紅,是不是也要開個什么股東大會寫個分紅說明什么的啊
開不開股東大會要看你們自己的情況而定。如果要開主要是寫清楚當初的投資比例和你們是怎麼定的這個分紅比例的,有了這些就可以寫分紅要什麼比例怎麼個分法。我認為分紅比例是因為按照當初的投資比例去分這樣比較合理,公平。只於要不要寫几几年幾月幾日開了股東大會我感覺無所味。股份制公司不開股東大會,不分紅,小股東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