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戶口的能去農村買土地嗎,城市戶口可以在農村買地建房嗎?

2023-02-08 15:15:45 字數 6017 閱讀 5233

1樓:

土地是可以買賣的~買賣土地是跟戶口性質沒有關係的~就像不管農村戶口還是城鎮戶口都可以買別的東西一樣~

只是土地也分性質的~

基本農田裡搞開發就是違法佔地~

要買地的話只要對方肯買你肯買,把該給國家和其他個人(比如測繪公司)的錢都給了以後過戶就可以了~

土地買賣要進行土地招拍掛就是土地的招標,招商,拍賣和掛牌

我國從2023年起依據國土發[11]號文《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對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實施「招拍掛出讓制度」,2023年國土資發[307]號文雖要求工業用地採取「招拍掛」方式,但其執行力度甚微,因此,目前我國的土地出讓制度仍延續「雙軌制」和「二元」**,即各地方**對工業用地、市政基礎設施用地採用協議出讓方式和成本價,只對房地產商業用地實施「招拍掛」政策。

當然土地方面也有很多政策~你可以瞭解一下~看你問的問題就知道你對這方面瞭解的不多~

2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買,因為拆遷的事好多買的又退回農戶,寫協議或者租,買的話最好找律師問好

3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集體土地只要通過徵收才獲得使用權

4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城裡人不讓到農村買房子和土地:根據法律規定,農民作為宅基地使用權人卻無權向具有城鎮戶口的城市居民**自己的住房以及宅基地。《土地管理法》規定: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國辦發[1999]39號)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規定:

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宅基地。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國土資發[2004]234號)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

因此,現有的法律法規、國家政策不允許具有城鎮戶口的居民購買農村的住房以及宅基地。我在農村有房子土地現兌外**,我不知道該怎麼買是合法的。我不太明白你這是要買房還是要賣房,你是城市居民嗎?

我國實行的是「房地一體」原則,即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因此,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簽訂時,房屋在轉讓的同時,宅基地使用權也一併轉讓。但是,農村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農民只有使用權,而不享有處分權。

我國立法對農村房屋轉讓一直採取嚴格限制的態度,無論是***《關於加強土地轉讓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還是《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還有《土地管理法》、《物權法》,均嚴格限制農村房屋轉讓給城鎮居民。

基於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性質,國家嚴格限制農村房屋買賣行為,如果放開對宅基地流轉的限制,允許農民變賣自己的房屋,從短期來看似乎是增加了農民的「融資渠道」,但從長遠看失地農民想重新安家置業勢必十分困難,容易成為社會穩定的巨大隱患。

5樓:無名

土地是可以買賣的~買賣土地是跟戶口性質沒有關係的~就像不管農村戶口還是城鎮戶口都可以買別的東西一樣~

只是土地也分性質的~

基本農田裡搞開發就是違法佔地~

要買地的話只要對方肯買你肯買,把該給國家和其他個人(比如測繪公司)的錢都給了以後過戶就可以了~

土地買賣要進行土地招拍掛就是土地的招標,招商,拍賣和掛牌我國從2023年起依據國土發[11]號文《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對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實施「招拍掛出讓制度」,2023年國土資發[307]號文雖要求工業用地採取「招拍掛」方式,但其執行力度甚微,因此,目前我國的土地出讓制度仍延續「雙軌制」和「二元」**,即各地方**對工業用地、市政基礎設施用地採用協議出讓方式和成本價,只對房地產商業用地實施「招拍掛」政策。當然土地方面也有很多政策~你可以瞭解一下~看你問的問題就知道你對這方面瞭解的不多~

城市戶口可以在農村買地建房嗎?

6樓:哆啦咪發嗦哆嘻

受土地使用權流轉限制,農村房屋僅限於在本集體內買賣或者轉讓,對於外村及城市居民與本集體成員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或者合同,不管是否實際執行,都因為違反法律規定而從一開始就無效,故無權享受拆遷補償。

如果你是本集體人員,可以放心地買,只要在房屋轉讓時與出讓方一起通過鄉鎮土地管理辦公室向區縣人民**申請變更宅基地使用權證就可以了,如遇拆遷,也可以得到相應補償;

如果你是本集體以外人員,那就要提醒你慎重考慮了。因為,現實中有很多原出讓方因為利益關係而反悔的案例,人民法院在處理時都是判決解除房屋買賣協議或合同,所以風險很大。當然,如果買賣後不產生爭議,且如遇拆遷出讓人又願意代你去領取拆遷補償,或者房屋買賣後拆遷前土地性質發生改變為國有,則可以買。

法律依據:

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2、合同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六條 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五十八條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五十九條 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下列《土地法》規定,城鎮戶口是不可以購買宅基地的。

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

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8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遼寧阜新人,城市戶口,想在遼寧北票市有山有水的農村旅遊區找一塊宅基不可以。因為房子與地是不可分的。基於宅基地只能屬於該村成員,所以,集體,

9樓:不知道別答

你好:按規定城鎮戶口人員是不能在集體所有土地上購買土地及建造房屋的,如果你在集體同意的基礎上也可以考慮購買建造,但注意你只擁有使用權,在發生糾紛時是無法通過正常途徑保護自身利益的,請謹慎考慮。

城鎮戶口是否可以購買農村土地?

10樓:

一、房屋和土地是兩回事,不能放在一起講;

二、房屋可以自由買賣,你是城鎮戶口,購買城鎮房屋可以獲得產權,購買農村房屋無法進行產權登記,你所擁有的類似於使用權或者居住權;

三、土地的管理更好嚴格,城鎮戶口想去農村購買土地,基本不可能,但也要看這塊土地的性質如何,是原屋主宅基地的話,你是不能購買的,是農村集體所有經濟用地的話,你可以承包一定的年限,等等。

11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所有,但是,農民擁有土地的使用權。無論分錢,還是收租,轉讓的只是農民自身的土地使用權。在當今,農民在土地上的收益,的確比城鎮居民要好點。

ps:改革開放這麼長時間,應該讓農民得到一點實惠了。這只是對農民利益的一點城鎮戶口是否可以購買農村土地?

12樓:無傷i人

回答關於城裡人不讓到農村買房子和土地:根據法律規定,農民作為宅基地使用權人卻無權向具有城鎮戶口的城市居民**自己的住房以及宅基地。《土地管理法》規定: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國辦發[1999]39號)規定:

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

城鎮戶口可以購買農村土地在土地上蓋房子嗎

13樓:劉昱律師

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原則上不能買賣,也不能轉讓給集體外的其他人,因此如果要在集體土地上建房,必須是集體成員,否則所建房屋是非法的,不能拿到合法的房屋權屬證明。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購買。購買後證件齊全,能說明這塊土地歸你所有,有使用權。有準建證等等·按國家法律程式走。現在農村會拍賣土地,不需要轉戶口。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目前的政策來看不可以的,城市人不允許購買農村土地,蓋房子更不可以。除非是轉到當地戶口。而最近出的383方案可能會改變這個政策,樓主耐心等待一段時間,相信應該會像一樓說得一樣可以進行購買

城市戶口能在農村分到土地嗎?

16樓:狂人橫刀向天笑

不能。首先農村的土地需要當地的農村戶口,然後需要辦理相應的承包土地手續才可以,已經是城市戶口了,就無法享受這樣的待遇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城鎮戶口能去農村買土地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城裡人不讓到農村買房子和土地:根據法律規定,農民作為宅基地使用權人卻無權向具有城鎮戶口的城市居民**自己的住房以及宅基地。《土地管理法》規定: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國辦發[1999]39號)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規定:

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宅基地。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國土資發[2004]234號)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

因此,現有的法律法規、國家政策不允許具有城鎮戶口的居民購買農村的住房以及宅基地。我在農村有房子土地現兌外**,我不知道該怎麼買是合法的。我不太明白你這是要買房還是要賣房,你是城市居民嗎?

我國實行的是「房地一體」原則,即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因此,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簽訂時,房屋在轉讓的同時,宅基地使用權也一併轉讓。但是,農村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農民只有使用權,而不享有處分權。

我國立法對農村房屋轉讓一直採取嚴格限制的態度,無論是***《關於加強土地轉讓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還是《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還有《土地管理法》、《物權法》,均嚴格限制農村房屋轉讓給城鎮居民。

基於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性質,國家嚴格限制農村房屋買賣行為,如果放開對宅基地流轉的限制,允許農民變賣自己的房屋,從短期來看似乎是增加了農民的「融資渠道」,但從長遠看失地農民想重新安家置業勢必十分困難,容易成為社會穩定的巨大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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