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到法院申請宣告你丈夫死亡,這樣就可以了。關於戶口本,可以掛失後重新辦理,再給女兒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一切問題都能解決了。若有問題可留言。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死亡的應該有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吧。那個能證明你老公死亡了。
一方死亡,婚姻關係自動解除,貌似沒有法律規定還要辦理離婚登記吧。
離婚和自動解除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至於你女兒的戶藉問題,你可以去當地派出所開個戶籍證明,也可以去遷戶籍,因為你是你女兒的法定監護人。
3樓:匿名使用者
戶籍證明我覺得不是問題,最多去公安局補辦就是了,就說搞丟了。按你的意思,女兒的出生證明和你的戶籍證明是有的,我覺得補辦問題不大。
至於你前夫的死亡證明,應該是醫院出具的吧。這個涉及到醫院相關制度,我覺得應該有存檔的,是不是也可以補辦,可以去醫院諮詢下。
你婆婆和公公的行為不屬於法律調整的範圍,貌似無法追究什麼法律責任。
如果上述辦法都不行,我覺得從法律途徑講,你可以適用民事特別程式,到法院去申請宣告死亡。
因你前夫這種情況屬於意外事件死亡,可以到公安局去申請開個證明,由法院出具死亡確認判決。問題應該就可以解決了。
求懂法律的幫下忙
4樓:夢的邊緣
這個案件可從以下幾條線進行思考:
1、李某和魏某確實對案件所涉及的6萬元構成夫妻共同共有財產關係;
2、李某給前妻賬戶匯入6萬元以支援兒子出國留學應該成立法律上的正當贈與;
3、就魏某以李某未與其商量便擅自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事實並不成立,因為受贈人符合善意取得條件,並且李某對外的贈與行為確實可以視為李魏夫妻雙方經過協商而為的合法有效的行為。
5樓:喜鯤黨北晶
各種原因致使他們的感情破裂!無法挽回,其你朋友對他已經死心的情況下!建議她理智對待這件事情,儘量說服男方以取得理解。
男方真的鬧死鬧活的幹出了傻事,對於你朋友來說不能對他承當法律責任!
請懂法律的人幫助一下,先謝了……
6樓:請凡品
如果產品說明書和產品上也標明瞭2核核心,投訴也沒有用,只因為你太輕信導購的話,沒有進行驗貨和檢視。買賣合同中,買受人和收貨人(本案中都是你一人)有查驗的法定義務。
7樓:泠映爍山新
可以去找消協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助下
8樓:璃龐
1、注意題目所說,該房屋是劉巨集的父親其個人所有的私房。
2、也就是說不是其父母共有的。
3、所以整棟房屋都作為遺產,三人均分。
9樓:口玉月日
李英沒有繼承權,劉曉有代位繼承權,我選b
請懂法律的朋友能幫我解答下,謝謝!
10樓:馬根土
我想如果公司之前跟你說過,並且公司有明確的員工手冊或者說業務手冊等對這類事情作出說明和處理方式的,那麼公司可以依據情況對你進行處分的,因為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了。
法律上肯定根據合法程式制定並實施的公司內部管理制度。
如果你並不知道公司的規定,那麼對於你處於高額罰款是不應當的,但是如果你私自從中獲得了好處的,那麼就不好說了。
11樓:程中良律師
因為你的過錯給公司造成損失,你應該賠償。如果,公司規章制度有這樣的處罰規定,處罰是正確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給公司造成了2千多元的損失,你就應該賠償2千多元,只罰1000元,知足吧。
求助 懂法律的朋友請進
13樓:肖夫子
商標侵權一般是: 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損失。據你所說是客戶拿材料來叫你加工的,你沒有私自用廠家的商標從事生意上的業務。
現在廠家起訴將你告上法庭,那麼你就得應訴。你得負不是你所為的舉證責任:1.
那個拿商標材料來的客戶是誰?【你可以查你的來料加工名單】2.主張原告出示侵權後的損失結果清單【如果就因那1件造成廠家損失的話,要你賠也沒有多少】。
當然你得賠禮道歉,態度謙遜誠實些,說明確實不存在故意的原因,爭取法官同情和廠家的原諒。
建議你在**前到法院影印完全部材料,這樣你就不會打無準備之戰了。
14樓:hou拼搏
你應該是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
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罰款數額為非法經營額3倍以下;非法經營額無法計算的,罰款數額為10萬元以下。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五)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最重要的是你能正明你當時到底知不知道你的客戶有沒有商標權。
希望你幫到你。
15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侵權責任,你和那個人共同負責,他負主要責任 你可以請求法院將他追加為第三人。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給別人加工產品有委託合同嗎?
17樓:穀子劉
通過一般人的常識進行判斷是否盡到審查的義務,比如讓你做「金利來」的商標,那您就應該稽核一下是否有「金利來」公司的授權,如果您沒有盡到應盡的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您和委託人共同侵權,雙方共擔承擔責任,您負次要責任,委託人負主要責任。
如果廠家只起訴您,您應向法庭申請追加委託人為第三人。
建議尋求盡責律師幫助,看能否在有限的資源內尋找對您有利的證據,以儘可能減少您的賠償。
懂法律的請進來幫幫忙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已經被起訴,作為被告人,你應該在法院向你送達原告起訴狀後,向法院遞交答辯狀並把你們訂婚時所給彩禮和三金的有關收據、證據影印件遞交與法院,之後你能做的就是等法院告訴你什麼時候到庭咯!
19樓:區政飈律師廣東
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法院後就進入正常的法院訴訟階段了,等法院通知你**,庭審時你準備好證明你訴訟請求的證據,然後等待判決就行了。另外,三金一般屬於贈與可能不會返還,一萬一千元屬於彩禮依法應當返還。
懂法律的朋友進來幫幫忙,謝謝
20樓:天津小律師
您好:他們的行為是絕對違法的。
進行行政拘留的主體只能是公安機關,並且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行政拘留裁決權,其他任何行政機關均無權實施行政拘留。
因此,城管的人行為是絕對違法的。
建議您向城管的授權部門提出行政複議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執法者賠償您的損失,退還財物。如果您被拘留的時間超過了24小時,還可以要求國家賠償。
希望答案對您有幫助。
21樓:華睿律師
執法程式不合法,造成損失,應當按國家賠償處理。
2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他們的行為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去公安部門投訴或者去上級行政部門提起行政複議。
23樓:銀河之冬
城管的行為簡直就是犯罪,我從來沒聽說過城管有權力收「衛生費」,而且,就算要罰款,也要有相關部門的罰單以及蓋章!
建議樓主報警,如果樓主繼續忍氣吞聲,那麼這種事情絕對還會有第二次,第三次。順便提醒樓主,你丟失的東西確定是城管帶走的嗎?報警最重要是有證據)
24樓:匿名使用者
這事你沒地說理去,吃一塹長一智吧。
請懂法律的幫我解答
25樓:誰zhu沉
1、雙方的思想和性格完全沒有共同點,對為人處事的態度也完全不同這些都不是法定的離婚的條件,也不是感情確以破裂的標準和理由。
2、基於目前這種情況,法庭會給予你們調解。
3、就子女撫養問題,還需要雙方進一步協商。法庭會從照顧女性和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考慮,又因為孩子未滿一週歲,所以, 判給女方的可能很大。
4、不想把孩子給對方撫養,就要說明對方撫養能力,以及對於孩子成長不利的理由。比如女方經濟收入,以及精神狀態等。
5、個人不建議輕易離婚。婚姻的締結不是容易的,兩個人當初走到一起,相約一生,一定是有一定的理由的。但是如果雙方感情確以破裂,無法共同生活,那還是分開的好,但一定要處理好孩子的培養教育問題,孩子永遠是無辜的受害者。
2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建議你和你妻子協商解決,你的孩子處於哺乳期即使在法院判決,也會跟隨母親生活。
27樓:網友
儘量協商解決,如果你妻子真的去法院起訴離婚,並且她還要孩子的話,依你說的情況,孩子很有可能判給她撫養。
28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講還在沒滿一歲之前,基本上都是判給母親撫養的,何況你妻子的收入比你要好一些,所以估計離婚孩子也是給你妻子撫養。
29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意思是希望得到兒子的撫養權,如果離婚得到法院的支援,對於孩子的撫養權,因為孩子還很小,一般以小孩適合哪方撫養來判決,比如一方如果可能再婚的一般不適合撫養孩子,一方對孩子以後的生活、教育等更有幫助的一般更適合撫養小孩,孩子在夫妻分居後一直由哪方在撫養等各種因素來考慮。
30樓:戚廣利
1、如果雙方兩個的思想和性格完全沒有共同點,並且感情已經破裂,還是選擇離婚吧;
2、如果現在離婚,因為孩子小,她也要孩子,可能判給她的,不過還是好好協商。如果你想要孩子,你就要提出可靠的理由,並且徵得女方的同意,可否在經濟讓些步,主意還是自己拿。
請懂法律的高手回答一下,謝謝了,請懂法律的高手回答一下,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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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法律的幫忙參考一下,懂法律的請為我參考一下,有無法律效力。
1.協商 硬來是不行的,你可以找些外人上他家天天協商,行為絕對不可以過激 把狗硬搶回來可以,這個不構成搶奪或者搶劫,但不能損壞他家的東西,也不能傷害到他家的人,否則你你買狗狗的錢不夠你賠償的,人還可能被抓進去。2.對方的行為屬於侵佔,價值不滿10000,不夠追究刑事責任。就是說,他的行為屬於民事上的...
懂法律的進來幫幫我吧,求懂法律知識的人幫幫我吧
提問者說 身份證丟失,被別人撿到後,分期付款,弄了一個摩托車。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124條第三項規定,法庭當庭要出示書證 物證和視聽資料。這些證據都是原件。提問者可以認出辦理分期付款時,不是你自己的親筆簽字。證明欠款不是你。你會當庭舉證質證,證明是對方違反法律規定,身份證上的 和去買摩托的不是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