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女兒生日,前夫過來吃飯,看到他身後的人我直接把他們轟走,為何?

2024-12-09 19:25:11 字數 3847 閱讀 6259

1樓:霄瑤

可能是因為前夫帶來的人是破壞他們婚姻生活的那個小三。所以不想在女兒生日的這一天搞出不愉快的事情,能將他們攆走。

2樓:小小樂

這種事還能為啥,肯定是前夫領了別的女人一起來了吧。

離婚後前夫常來看女兒,我該不該留他吃飯呢?

3樓:婚姻百態

我身邊有幾對離異的朋友對這件事情,處理的都不是多麼好。有的離異以後不讓對方見孩子,有的雖然讓見孩子,但還要提出許多克刻的條件拍行。一副仇橘賀派視,老死不相往來的樣子。

在探視孩子的問題上,盡量要給對方多留一些接觸的時間和空間。不要讓孩子在記憶中,留下計算見面的次數,如果是那樣的話,雖然見了面比較開心,但是,一旦離開從後,心理上還會有一種失落的感覺,最好的辦法是無理由隨時隨地,不帶任何附加條件來探視。

離婚之後,還能和前任和平相處,無非因為這三個原因。一是兩個人是和平分手,二是為了不影響孩子,三是心裡還愛著前任。<>

離婚並不代表翻臉,很多離婚夫妻,雖然夫妻緣分盡了,但是依舊還可以做朋友,再不濟就做陌生人,不至於鬧到做仇人的地步。

夫妻離婚後如果能夠做到好聚好散,而且經過時間的磨礪,彼此沒有愛或者恨的感覺,就像對待曾經熟悉的陌生人或者普通朋友的感覺最好。告訴孩子爸爸媽媽因為不再相愛,所以不在一起了,但是都仍然愛孩子。如果你真正放下和前任的愛恨糾葛,能夠保持正常情緒來面對他,前任來看孩子的時候你也會很平靜,沒有情緒起伏波瀾是最好的狀態。

沒有了愛情,有孩子這顆紐帶拴著,應該還有親情。只要夫妻雙方當初是和平分手,那就應該以禮相待,權當自己又有了乙個哥哥或者妹妹。如果當初分手時,有不愉快的事,但是經過歲月的洗禮,一切的不愉快,都會漸漸淡忘,乙個人一輩子也就那麼回事,何必給自己增添煩惱?

既然有了子女,那就應該好好相處,這樣對孩子來說,也是一件好事。

不看僧面看佛面,孩子是無辜的,離婚夫妻更應該給孩子多些父愛與母愛,讓孩子健康快樂的成長!前任在看孩子,隨時都歡迎圓賀!不能隔斷孩子與前任的父愛或母愛關系!

為孩子創造良好的健康與心理空間!

4樓:月下吹風漫步

我覺得你應該留他吃一頓談蠢飯,但也不是,他每次都來都留他吃飯,因為這對你塵如的現任丈夫來說是一種極不尊重的表現,但是你不留他吃飯的話,也會顯得你比較小氣,所以我覺得啊,隔三差五看他辛苦了,給他吃一頓飯派侍啟,這樣做比較好。

5樓:白茶

如果沒讓告腔有坦衫成立家庭,友好那麼留前夫吃頓飯也正常,如果能復婚,那再好不過。 但是如果雙方已經有物件,那就不合適了 。會產生很多誤會 。

6樓:帳號已登出

我覺得可以留。這樣不是說對他好,而是對孩子好,起碼還是能讓孩子感受到父母對她的愛。

女子去前夫家陪兒子過生日被殺,既已離婚為何還下此狠手?

7樓:網友

被害的楊女士陳某某是因為結婚期間男方有家暴以及欠賭債,而不得不離婚,孩子判給了男方。其實在這段婚姻裡面,誰都能看得出來,楊女士和陳某某是兩部分,乙個是和有責任心的並經營著穩定的事業的獨立女性,而乙個則是遊手好閒有著家暴以及賭博惡習的成年男子。這段婚姻當初做了了斷是正確的,因為女方實在受不了,要一直替男方還賭資,而如果賭徒沒有戒掉賭癮的話,這就是乙個無底洞。

遺憾的是小孩子的撫養權判給了男方,這也就為後面的事情埋下了隱患,那就是楊女士將一直會跟前夫有一些牽扯。

離婚後的夫婦雙方共同撫養孩子其實也是正常的,那一天還是孩子的生日,隔天還要去給孩子打疫苗,所以楊女士在前夫家過夜似乎是正常的。表面看起來兩人只是解除了婚姻關係,而他們有共同的羈絆,那就是兩個活潑可愛的孩子,而公婆和女方的關係也比較熟,似乎並不需要多做防範。看在養育了兩個孩子的份上,男方多少也應該會比較尊重女方,但事實並非如此。

男方一直處於手頭緊缺的情況下,雖然父母幫忙照顧著孩子,但他在用錢的時候還是無法能如願,所以當和女方有了爭執和衝突的時候,他是不會手下留情的,從他冷靜的在事後轉出女方的15萬去旅遊揮霍這一點就可以看出。

有時候一日夫妻並沒有百日恩,尋來的居然是殺身之禍。很多人都會說,如果當晚楊女士並沒有在男方家過夜的話,就可以逃過一劫,看上去似乎是這樣的,但其實男方一直想跟女方復婚,原因也在於他手頭非常緊他,需要借助女方的財力。也許這一晚躲過了,但是還會有無數個夜晚驚悚的在等待著女方。

只有時刻戒備著避免單獨兩人的相處,才會讓女方處在乙個比較安全的位置。

家暴男的賭徒個性是不會改變的,在了斷婚姻之後的楊女士其實應該更加戒備的去處理她與前夫之間的關係,而不應該因為和孩子的融洽而忘記了危險就在身邊。

8樓:歷來現實

曾經有人說,人的一生中,陪你時間最久的,不是父母,不是兒子,而是丈夫和妻子。仔細一想,可不是嘛,兒子20多歲就成家了,父母在自己成家之後,大多數都分開過了。

可是凡事也都有例外,有的夫妻因為性格、感情和經濟方面的原因,早早就分手了。也就是說,不是所有的夫妻都會白頭到老。尤其是現在的年輕人觀念不同,離婚現象已經屢見不鮮。

比如我國在2019年前三個季度,結婚登記萬對,離婚登記就萬對 。

所以說,以後的人在面對已經離婚的前愛人時如何相處,也是個比較引人關注的社會問題。

因為很多夫妻離婚的時候,已經有了孩子,離了婚雙方因為孩子的原因,還避免不了打交道。正確處理跟過去愛人的關係,也關乎社會穩定。

廣西梧州的女子,就因到前夫家配兒子過生日慘遭前夫毒手,讓人聽了無比心痛。

據了解,楊某跟陳某是在今年1月才離婚的,兩個孩子都由前夫陳某撫養。

7月14日,是自己孩子的生日,楊某為了給孩子過生日,就提前一天從梧州坐車,前往玉林市玉州區城西街道林村來到到前夫家中。

被害人楊女士的弟弟說「7月15日,我們見姐姐沒有回家,就去林村詢問,孩子說晚上睡醒的時候,就不見了媽媽。」他在家的時候,就一直撥打姐姐的手機,但始終是無法接通狀態。

因此楊女士失聯後,楊先生就把懷疑矛頭指向楊女士的前夫陳某,但是陳某卻表示,7月14日晚他沒有回家,並不清楚前妻去了**,他們這才向**報警。

接到報警後,玉林**也非常重視,他們馬上安排警力,開展調查。

經過乙個多月的走訪和縝密調查,**判斷失蹤的楊某很可能已經遇害,而根據**掌握的情況,其35歲的前夫陳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於是**決定對陳某採取強制措施,於8月22日晚,將犯罪嫌疑人陳某抓獲,並立即對陳某進行了審訊,陳某一開始避重就輕,百般抵賴,經過政策攻心,陳某的心理防線終於垮塌,在鐵證面前,不得不低頭認罪。

陳某向**交代了自己因感情矛盾,於7月15日凌晨殘忍地將自己的前妻楊某殺害。目前,陳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截至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偵查中。

俗話說好聚好散,既然分手,說明緣分已盡,強求是可能的,更不能下此狠手。這樣一來,孩子失去了母親,做父親的也要受到法律嚴懲,孩子們該依靠誰?

9樓:htf的生活回答

因為感情矛盾積壓於心,惱羞成怒造成此等悲劇。前夫由於對該女子存在嚴重的感情矛盾,因此等待女子前來過生日之時,痛下殺手造成悲劇。

10樓:社會大事全知透

因為前夫希望可以和這名女子復婚,並且希望該女子可以幫助他償還鉅額債務,不過該女子拒絕了前夫的請求,前夫就殘忍將其殺害了。

11樓:一七七

因為前夫想要復合,還想要女子幫他還債務,女子不同意,前夫這才惱怒**。

12樓:孫曉晶

因為前夫要求復婚,女子沒有答應才下此毒手的,這樣的人就不配有婚姻。

13樓:數碼專家小行星

女子的前夫對離婚之事不滿意,所以對前妻懷恨在心,趁這個機會就下狠手了。

14樓:柯柯柯柯樂

前夫對女子存有恨意。雖然離婚了,但是之前發生的事情,前夫可能還是不能釋懷,於是就痛下狠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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