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險新規即將實施,有什麼不同的地方?

2024-12-22 18:55:12 字數 5858 閱讀 7107

1樓:斜陽樹下一漁人

根據新版重疾定義開發的重疾險新產品很快就要面向消費者了。總的來說,新險種的基礎承保重疾,將新增3種重度疾病和3種輕度疾病,同時重大器官移植術等8種疾病的保障範圍也將優化。那麼具體和之前的規定有什麼不同之處呢?

新增3 種高發輕症:惡性腫瘤--輕度、較輕急性心肌梗死、輕度腦中風後遺症。以後所有重疾險都會包含這些病種,而且理賠標準也會統一。

但是,《新定義》同時也限制了這 3 種輕症的賠付最高額度不超過保額的30% 。也就是說買 100萬重疾險,得了這3中疾病,最多賠 30 萬。不過這一賠付上限是在經過徵求群眾意見之後才由之前的20%提高到30%。

重疾險依然保甲狀腺癌。甲狀腺癌繼續保,只是把甲狀腺癌分為了兩個等級,這一規定也符合了國際上大多數國家的規定。把甲狀腺癌按輕重程度,分為輕症或重疾來賠。

這主要是因為輕度甲狀腺癌很容易治好,有人花了幾千塊,卻賠了幾十萬。並且,它的發病率又很高,穩居重疾險理賠榜首。而且甲狀腺癌過高的理賠額,對於其他消費者也是不合理的。

因為理賠額最終都是要消費者來承擔的。<>

高發重疾理賠規定更為細化了。主要還是將高發重疾分為輕度和重度兩個等級來進行分開理賠。這樣可以更合理的分配理賠金額,讓消費者承擔較少的保費,促進了理賠過程當中的公平正義。

另一方面,理賠變得更為嚴格了,對於一些重大疾病難以界定的情形,新規也進行了統一規定,拒絕理賠。相應的,也有一些重大疾病的理賠變得寬鬆了。比如說:

冠狀動脈搭橋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等較之前規定變得寬鬆了。

2樓:籃球酷愛者

1、增加了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嚴重克羅恩病、嚴重潰瘍性結腸炎3種重度疾病。

2、對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死、腦中風後遺症3種核心重疾病種進行科學分級,新增了對應的3種輕度疾病的定義,擴充套件了保障範圍。

3、擴充套件了對重大器官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心臟瓣膜手術、主動脈手術等8種疾病的保障範圍。

4、完善優化了嚴重慢性腎衰竭等7種疾病定義。

5、根據疾病嚴重程度對甲狀腺癌進行了分級,並按照輕重程度進行分級賠付。

3樓:時光匆匆

重疾險在疾病的包含範圍有所拓展,由原來的25種疾病拓展到28種疾病和3種輕症;優化了部分解釋模糊的疾病,大程度上明確了指標和保障範圍。

4樓:劉心安兒

在這個新規當中,加入了一些輕度疾病和重度疾病的分類,然後原來只有25種重度疾病,現在變成了28種,然後還有三種中輕度的疾病。

5樓:網友

對一些病種做了重新的劃分,如原位癌原來屬於輕症賠付,新規後蔣不再納入賠付範圍。

重疾新規有什麼變化,什麼時候出臺?

6樓:學霸說保

簡單來說:>>重疾數量從25種增加到28種

增加的三種病分別為: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嚴重克羅恩病;嚴重潰瘍性結腸炎。

>>擴充套件、優化重疾定義

4大高發重疾得到了擴充套件,分別是:重大器官移植術:增加小腸移植保障;冠狀動脈搭橋術/心臟瓣膜手術:

從「實施了開胸」的手術條件,替換為「切開心包」/「切開心臟」,意味著微創手術也能賠了;主動脈手術:新增兩種手術,理賠範圍擴大。

>>甲狀腺癌被分級

輕度甲狀腺癌屬於輕度惡性腫瘤;中度甲狀腺癌屬於嚴重惡性腫瘤。

實際上還是降低了甲癌的賠付比例…原來患個甲癌,三天手術一星期出院,花費兩三萬,就能賠個幾十萬出來,所以被戲稱為「喜癌」。這種癌症對身體傷害極小,確實也不應該跟白血病、胰腺癌等更為嚴重的癌症並列。

>>微調重疾名稱

部分高發的重疾名稱加了一些嚴重的限定詞:腦中風後遺症→嚴重腦中風後遺症;急性心肌梗塞→較重急性心肌梗死;惡性腫瘤→嚴重惡性腫瘤;良性腦腫瘤→嚴重良性腦腫瘤。

不管重疾新規如何變,早買早保障,風險真空期我們承受不起;這是保險界永不過時的真理。

重疾定義在變,**也可能變,但我們不知道自身的健康會不會變…關於當前值得購買的重疾險產品我都整理在下文了,有需要可自提:十大值得買的熱門重疾險**點!

7樓:奶爸保講險

本次定義修訂工作較前主要有以下幾個變化。

一是優化疾病分類,建立起重大疾病分級體系;

二是增加病種數量,適度擴充套件保障範圍;

三是擴充套件疾病定義範圍,優化定義內涵。

詳細的變化分析如下:

1.重疾分類變化

本次重疾定義修訂首次引入輕度疾病定義。

將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死、腦中風後遺症3種核心疾病,按照嚴重程度分為重度疾病和輕度疾病兩級。

2.種類變化

增加病種數量,適度擴充套件保障範圍。

原有25種重疾定義完善擴充套件為28種重度疾病和3種輕度疾病,並適度擴充套件保障範圍。

在原有重疾定義範圍的基礎上,新增了3種重度疾病。

分別為: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嚴重克羅恩病、嚴重潰瘍性結腸炎。

3.疾病定義變化

根據最新醫學進展,擴充套件對重大器官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心臟瓣膜手術、主動脈手術4種疾病的保障範圍,完善優化了嚴重慢性腎功能衰竭等疾病定義。

以上就是重疾新規的變化,具體什麼時候出臺還不確定。

總的來說,修訂意見稿的修訂,能使消費者的保障更加全面。也可以看看奶爸這篇文章:《重疾險定義修訂,這項疾病直接減少40萬保額!》

8樓:sunny_哥

1、擴大了重症和輕症的保障範圍。

重症:新增了3種必保重症,分別是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嚴重克羅恩病、嚴重潰瘍性腸炎。

輕症:新增了3種必保輕症,分別是輕度惡性腫瘤、較輕急性心肌梗死、輕度腦中風後遺症。

但凡新定義重疾險,除了要包含舊定義中的25種規定重疾,還必須包括這六項新增疾病,保障範圍變得更廣了,對被保人更加有利。

2、甲狀腺癌分情況賠付,不一定屬於重症。

這是在新定義中爭議比較大的一項改動。在舊定義中,只要患上甲狀腺癌,就可以合同約定的得到重疾保額。

但大部分甲狀腺癌患者tnm分期是i期及以下,比較容易**,花費的**費用也不會很多,所以很多人也把甲狀腺癌戲稱為「富貴病」。

不過隨著重疾險新定義公佈,對甲狀腺癌的區分更加細緻,具體如下:

1)甲狀腺癌tnm分期為i期及以下的,按照輕症賠付。

2)甲狀腺癌tnm分期為i期以上的,按照重症賠付。

也就是說,假如投保人購買的是舊定義重疾險,一旦被保人罹患輕度甲狀腺癌,被保人將獲得重症賠付。

但如果投保人購買的是新定義重疾險,那麼被保人罹患輕度甲狀腺癌只能獲得輕症賠付。

3、新增輕症賠付比例較低。

現在市面上熱門重疾險的輕症賠付比例動輒%,賠付比例較高,但新增的3種必保輕症的賠付比例不允許超過30%,相對來說比較低。

4、原位癌不屬於輕症。

在舊定義中,原位癌的定位比較模糊,大部分保險公司也把原位癌歸屬於輕症,而在新定義中,明確了原位癌不在惡性腫瘤和輕度惡性腫瘤保障範圍內。

5、高發重疾定義更加規範。

定義更加規範,消費者申請理賠時出現理賠糾紛的情況就會減少,長遠來說,對消費者還是有利的。

重疾險新規具體是怎麼樣的

9樓:懂視生活

1、引入輕度疾病:此前的重疾險並沒有對輕症進行統一規範,新規出臺之後,要求重疾險至少要包含3種輕症,比如輕度惡性腫瘤、較輕急性心肌梗死殲衝、輕度腦中風後遺症。

2、增加重疾種類:原來的重疾險標準是25種重疾,新增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嚴重克羅恩病、嚴重潰瘍性結腸炎。

3、甲狀腺癌:對於這一疾病重疾氏早殲險新規將其剔除重疾睜頃列表,將根據疾病嚴重程度進行分級,按照輕重程度進行分級賠付。

4、輕症賠付比例下調:要求最高不能超過主險保額的30%。而新規前的重疾險輕症賠付最高比例甚至達到了55%。

5、高發性疾病原位癌不再屬於惡性腫瘤的範疇:但是保險公司仍然可以在重疾險產品中增加原位癌的保障。

重疾險新規是什麼

10樓:律漸

法律分析:1、保障範圍進一步擴充套件。在原有重疾定義範圍的基礎上,新增了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嚴重克羅恩病、嚴重潰瘍性結腸炎3種重度疾病;同時,對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死、腦中風後遺症3種核心重疾病種進行科學分級,新增了對應的3種輕度疾病的定義,擴充套件了保障範圍;2、賠付條件更為合理。

根據最新醫學實踐,放寬了部分定義條目賠付條件,如對「心臟瓣膜手術」,取消了原定義規定的必須「實施了開胸」這一限定條件,代之以「實施切開心臟」,切實提公升了消費者的保障權益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形複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人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七條 訂立保險合同,採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的,保險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單應當附格式條款,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合同的內容。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並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

重疾險的新規定什麼時候使用

11樓:亦有所知

中國保險業協會和中國醫師協會發布的《重大疾病保險疾病定義使用規範(2020年修訂版)》是保險公司重大疾病保險疾病定義的依據。新定義產品將於2021年2月1日上市,舊定義產品銷售截止日期為2021年1月31日。

根據新定義,增加了嚴重慢性呼吸衰竭、克羅恩病、亮念潰瘍性結腸炎等3種嚴重疾病,擴大了28種嚴重疾病;新規定增加了輕度惡性腫瘤、巧談輕度急性心孝鍵碰肌梗死、輕度中風後遺症等3種輕度疾病。

重疾險新規實施推進有什麼困難

12樓:簡單說金融

重疾險新規實施推進的困難是灶碰簡很多疾病沒有賠付了,很多人覺得不如舊的好。重大疾病保險是健康險領域非常重要的保險產品形態,也是各保險公司最重要的保障性業務之一,從2月1日起,舊版重疾定義下的保險產品要全面下架,所有的重疾險產品都會換成新版重疾定義下的產品。

一、重疾險新規實施推進。

重大疾病保險能夠緩解人們面對重大疾病時儲蓄缺乏、現金流困難等問題,經濟上協助罹患重大疾病人群渡過難關。作為抵禦重大疾病風險最有力的工具,近年來,重疾險越來越受到消費者重視,據統計,目前重疾險在健康險業務總保費當中佔比接近60%。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重疾險新舊切換,是隨著社會發展、科技進步進行的一次正常的產品公升級,相較於2007版舊規範,基於新規範開發的重疾險產品能為消費者提供更有針對性的保障。

二、重疾定義。

切換更好維護消費者利益隨著《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2020年修訂版)》的正式釋出,2月1日起,舊版重疾定義下的保險產品全部下架,根據新規範,本隱褲次重疾定義修訂主要包括三大方面:一是優化分類,建立重大疾病分級體系,吵遊將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死、腦中風後遺症3種核心疾病,按照嚴重程度分為重度疾病和輕度疾病兩級。二是增加病種數量,將原有25種重疾定義完善擴充套件為28種重度疾病和3種輕度疾病。

綜上所述,在臨近新老產品切換限期的1月內,新老產品定義差異以及險企因此推出的擇優理賠服務,還有對新產品****的預期使得重疾險老產品賣瘋了,銷量和平時比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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