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單位工作8年,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合同,怎麼辦?

2024-12-27 01:50:12 字數 4474 閱讀 8585

1樓:青青職業諮詢

如果合同已到期。單位不和你續簽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若不支付你可以進行勞動仲裁。然後你可以另外尋找適合自己的工作。

2樓:網友

單位不續簽,可以保留好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以及單位不續簽合同的相關證據,要求對方支付8年的經濟補償金,協商不成可以申請仲裁。

3樓:帳號已登出

如果你在單位工作了十年,合同到期,單位不續合同的話,那也沒有辦法,因為本身籤合同就是處在雙方共有的情況下,你如果不這樣做的話,那肯定有很大的影響,因此方方面面都能夠看出來這些事情的嚴重性,這個時候如果你做的還是很不好,那也沒有辦法了,因為合同本身是本著雙方共同願意的原則才建立起來。

4樓:網友

沒什麼辦法,因為僱傭合同到期了,不續簽是完全合法的。因為用工是雙方選擇的結果,你也可以不選僱主,僱主也可以不選擇你,不跟你續簽合同,那你只能再找其他工作了!

5樓:我愛所謂伊人

沒有正當理由是不能不續簽的。可以到勞動部門告他。

6樓:勾清芬

我在單位工作八年,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合同怎麼辦?我認為如果單位不想再和你繼續簽訂合同的。你可以另外再找一家單位上班兒。繼續和新單位簽訂合同就可以了。

7樓:網友

單位不續合同,是不是效益不好,準備辭退一批人,如果不續合同,要解除勞動關係,那就要根據有關規定,給你一定的買斷工齡錢。

8樓:網友

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多反映情況去 因為這麼做會嚴重影響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沒有正當理由是不可以的。

9樓:儲含煙

你在單位工作了八年合同到期,既然簽有合同已經到期,單位不續簽合同也是合理的 ,一切按照合同辦事 。

10樓:在這裡

你在單位工作八年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合同怎麼辦?我覺得這個也是單位的自由,他有權利不用你,所以說你還是看開一點吧,可以尋找其他的工作。

11樓:網友

只要公司是依法處理的,就應主動做好重新就業的準備。

在單位工作六年了,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給續簽合同了,我該怎麼辦?

12樓:沉默曉珺

1、在單位工作六年了,合同到期了,單位不給續簽合同了,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2、法律依據: 1)《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四條第一款【勞動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合同工到期了單位不續簽怎麼辦

13樓:黃懷偉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職工可以要求公司依正判法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舉空改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虧寬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工作八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有補償嗎

14樓:陳盼盼

法律分析:工作8年合同到期不續簽,勞動者是否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注意看是勞動者不續簽還是用人單位不續簽及雙方不續簽的理由。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我在公司工作8年了合同到期我不續簽有賠償嗎

15樓:點行**

一、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如仍在單位工作,則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建議儘快續簽。1、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又細分為兩種情況:(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3、不續簽勞動勞動合同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的,可以要求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二、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解除勞動關係,須要做到;第。

一、告知勞動者勞動合同到期,不與其續簽勞動合同;第。

二、向勞動者出具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載明終止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第三。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相應的檔案、社保關係轉移手續;第。

四、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幹了9年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那怎麼處理

16樓:

摘要。親您好,如果公司不打算和勞動者再續簽的,那麼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補償金,那麼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後,勞動者仍不願意續簽的,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幹了9年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那怎麼處理。

親您好,如果公司不打算和勞動者再續簽的,那麼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補償金,那麼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後,勞動者仍不願意續簽的,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我在地方財政老師幹了9年,現在要解聘了,解除合同原因是合同期已滿可以領補償金嗎?

我在地方財政老師幹了9年,現在要解聘了,解除合同原因是合同期已滿可以領補償金嗎?我在地方財政老師幹了9年,現在要解聘了,解除合同原因是合同期已滿可以領補償金嗎?

親您好,公司不續簽合同是想與你解除勞動關係,如果公司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如果公司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本人工資。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公司需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17樓:

摘要。您好,類似這種長期臨時合同工,單位不續簽,只能按照合同規定。我理解您的心情,但是,公司這樣是不違規的。

我在單位工作8年,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合同,怎麼辦?

您好,類似這種長期臨時合同工,單位不續簽,只能按照合同規定。我理解您的心情,但是,公司這樣是不違規的。

您目前能做的是,儘量協商。

我再籤乙個就是5年,就是永久合同,現在被領導卡著不籤,我退伍回來安排的工作 ,已經8年了,我這屬於什麼。

一般,連續簽訂合同10年,就是長期合同。

如果領導不籤,您儘量就從他這裡著手,做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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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現法定的理由的 可以不續簽勞動合同,但是要進行經劑補償的。一年工齡補償一個月的基本工資啊,就是工齡乘以月工資啊。如果能辦理正常退休也可以的。如果你本身沒過錯,不存在被單位依照 勞動合同法 第39條解除勞動合同的任何一項事由,而且,現在不準備和你續簽的是一家北京公司,那麼,你可能會拿到10個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