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寧城塞彤蕊
其實你只要搞懂定義就能輕易區分了。
顧名思義。通俗講來。
無過錯原則就是,不要求你有過錯,法律就規定了你在某種情形下,應當負責任的歸責原則。
過錯推定原則就是,按照你的過錯推定你在某種情況下應當負責的歸責原則,這裡的過錯一般是法律規定了的某種義務你未做到。如果你能證明不存在這種過錯,那麼就不能推定你應當在此情況下負責。
過錯推定原則。
過錯推定原則。不是由受害人舉證證明,而是從損害事實本身推定加害人有過錯,並據此確定加害人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
過錯推定,也叫過失推定,在侵權行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訴訟中,能證明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關係的情況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證明損害的發生自己無過錯,那麼就從損害事實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損害的行為中有過錯,併為此承擔賠償責任。
被害人不必舉證對方的主觀過錯,而是直接從損害事實的客觀要件及它與違法行為的因果關係中,推定行為人主觀有過錯;如果行為人認為自己在主觀上無過錯,則須自己舉證。證明成立則推翻過錯推定,否認侵權責任。反之則應承擔侵權民事責任。
從另一角度說,過錯推定案件中的損害事實已經表明了行為人違反了法律對其特殊的注意要求或是對一般人的注意要求,因而無需再加以證明。
過錯推定原則適用於部分特殊侵權行為案件的歸責。
無過錯責任原則,也稱無過失責任原則,是指沒有過錯造成他人損害的,依法律規定由與造成損害原因有關的人承擔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
無過錯責任的構成要件。
1、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
2、特殊侵權行為的法定性。
3、特殊侵權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行為人不必過錯。是指責任的承擔不考慮行為人是否具有過錯,在認定責任時無需受害人對行為人具有過錯提供證據,行為人也無需對自己沒有過錯提供證據,即使提供出自己沒有過錯的證據也應承擔責任。
無過錯責任原則和過錯推定原則的區別
2樓:馬輝
過錯推定原則屬於過錯責任原則中的一種,都屬於以過錯為要件,行為人需要有過錯才承擔責任;而無過錯責任則不同,只要受害人能夠證明其所受損失由行為人的行為或物件所致,行為人即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無過錯責任原則和過錯推定原則的區別
3樓:肖紅
無過錯責任原則和過錯推定原則的區別如下:
1、無過錯責任不具有對違法行為的制裁性,而在於對受害人提供補償,過錯推定仍然是以過錯為歸責原則,過錯推定具有一般民事責任的虛襪教育、懲罰等性質;
2、無過錯責任的基本思想是對不幸損害的合理分配;而過錯推定,因為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義務,因加害人未能盡到義務,所以要對受害人提供補償;
3、無過錯責任並不考慮當事人的過錯,一旦損害發生,就應承擔責任;而過錯推定責任並非不考慮當事人的過錯,只是將證明自己無過錯的舉證責任倒置給加害人;
4、無過錯責任並不需要雙方當事人對有無過錯舉證,而只要有因果關係的存在,而過錯推定給法官在認定加害人舉證反駁,提出免責事由單方面的認定有了一定的裁量權,差鬥激有利於法律原則和實踐相結合不斷變化發生。
無過錯推定責任適用範圍有哪些。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的,監護人承擔無過錯責任;
2、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致人損害的,用人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
3、提供個人勞務一方因勞務致人損害的,接受勞務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
4、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和銷售者承擔的不真正連帶責任,為無過錯責任;
5、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之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
6、因環境汙染致人損害的,汙染者承擔無過錯責任;
7、高度危險責任中,從事高度危險作業者,高度危險物品的經營者、佔有人承擔無過錯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銷睜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無過錯責任和過錯推定責任的區別
4樓:劉高鋒
法律分析:無過錯責任又稱「無過失責任」。法律責任的一種。
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及其所造成的損害在主觀上沒有過錯(故蠢孫意或過失)的情況下所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過錯推定責任是指在行為人不能證明他們沒有過錯的情況下,推定行為人有過錯,應承擔賠償損害責任。凡在適用推定過錯責任的場合,行為人要不承擔衝漏責任必須就自己無過錯負舉證責任。
二者主要有以下區別:1、從責任的性質上看:無過錯責任不具有對違法行為的制裁性,而在於對受害人提供補償,補償功能是它的乙個很重要的法律特徵,而過錯推定仍然是以過錯為歸責原則,只是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義務,因此過錯推定還是具有一般民事責任的教育、懲罰等性質。
2、從最後的責任分擔情況來看:無過錯責任往往和保險制度聯絡在一起,通過保險制度實現損害分配的社會化,而過錯推定,因為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義務,因加害人未能盡到義務,所以要對受害人提供補償,它並不以保險制度而分配損失。3、從免責情況來看:
無過錯責任並不考慮當事人的過錯,一旦損害發生,就應承擔責任。並不存在免責的事由,而過錯推定承認加害人有反駁的機會,在存在不可抗力時,也有機會免責,所以它並不是一種純粹的歸責方法。4、從司法審判實踐的情況來看:
無過錯責任並不需要雙方當事人對有無過錯舉證,而只要有因果關係的存在。在行為人不能證明他們沒有過錯的情況下,推定行為人有過錯,應承擔賠償損害責任散檔爛。凡在適用推定過錯責任的場合,行為人要不承擔責任必須就自己無過錯負舉證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無過錯責任原則和過錯推定原則的區別
5樓:林涵
法律分析:主要區別在於,過錯推定原則是按照行為亂畢人的過錯行為推定應當負責的原則,即行為人有過錯;而無過錯原則是不論行為人是否有過錯,法律規定了在某種情況下要負責任叢陪模的,那麼就應當負責。
過錯推定責任和無過錯責任原則
6樓:悅悅說法
過錯推定責任是指原告能證明所遭受的損害是由被告所致,而被告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法律上就應推定被告有過錯應負民事責任。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沒有過錯造成他人損害的,依法律由與造成損害原因有關的人承擔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一、過錯推定責任和無過錯責任原則
1.過錯推定責任是指行為人不能證明檔散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過錯推定是指在某些侵權責任的構成中,法律推定行為人實施該行為有過錯,行為人可以通過證明自己沒有過錯來獲得免責的效果。
2.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事故損害發生以後,不問加害人有無過失,只要加害人之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加害人均得承擔責任的一種法定歸責原則。
二、過錯責任和無過錯責任的區別
過錯責任和無過錯責任的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過錯責任的行為具有違法性,無過錯責任的行為是法定的,它不必具有違法性特徵;
2.前提不同。過錯責任以存在過錯為承擔責任的前提,比如說故意傷害,無過錯責任不以過錯為前提,比如說產品質量責任;
3.判斷條件不同。無過錯責任行為人不必過錯,過錯責任有過錯。
無過錯責任的適用情況往往有兩種,而不管是哪種情況實際上當事人都沒有直接責任,但是所造成的損失嚴重程度需要承擔的責任也不同。
三、無過錯責任原則適用的情形有哪些
無過錯責任原則適用的情形有: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的,其監護人承擔無過錯責任的;
拍陸 2.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致人損害的,用人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的;
3.提供個人勞務一方因勞務致人損害的,提醒您,接受勞務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的;
4.因環境汙染致人損害的,汙染者承擔無過錯責任的;
5.高度危險責任中,從事高度危險作業者,高度危險物品的經營者、佔有人承擔無過錯責任的;
6.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襲蠢頃人承擔無過錯責任的。
1簡述法律規定適用無過錯責任的幾種情況
1 無過錯責任,是指侵權行為的成立不以行為人的過錯為要件。換言之,只要行為人的行為造成了某種損害後果,無論其主觀上是否有過錯,均構成侵權行為,需要承擔侵權責任。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適用無過錯責任的情形主要有 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 汙染環境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 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 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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