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嚴重,強迫加班,以此理由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能獲得補償金嗎? 5

2025-01-20 13:00:04 字數 4459 閱讀 4535

公司加班嚴重,強迫加班,以此理由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能獲得補償金嗎?

1樓:網友

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還可以要求違法賠償。公司加班嚴重,強迫員工加班的行為,嚴重違法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應當承擔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賠償和支付經濟補償金,建設通過勞動仲裁解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樓:來自洞賓亭千嬌百媚的紫杉

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勞動,是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在先,勞動者解除合同補償金一分不少的得全部付給你,否則申請勞動仲裁處理!

3樓:人生夢

如果員工面試時合同上有規定加班時間還簽了名,那麼員工以工作時間不是大眾時間而提出辭職的話並不能得到公司補償,只有公司為了縮減員工才有補償(小公司也沒有)。

4樓:緣掠靜止

如果是公司強迫你們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獲得補償金的,看你們勞動合同的加班時間是如何簽署的,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5樓:手拿萬寶路

可以,前提是你要拿到你加班的證據,到勞動仲裁中心或法院起訴。

6樓:雲虹影

據我所知我國勞動法規定乙個人每週加班不超過40個小時。如果單位強迫加班,那麼公司是違反勞動法的,你公司再大也大不過國法,如果公司以你拒絕加班為由對你處罰或解除勞動合同,你完全有理由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7樓:衣祥

不能呀但若違反法律則能。

強制加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8樓:潘兆忠

法律分析:強制加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渣掘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賀判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如拍核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強制加班可以解除合同獲得賠償嗎

9樓:潘達懂發

可以,要有證據證明公司強迫加班才可以要求補償。如果用人單位要求員工加班了卻沒有支付加班費的話,勞動者可以直接和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向所在單位所要應得的加班費,並且可以所要經濟賠償金。

可以,要有證旁公升中據證明公司強迫加班才可以要求補償。如果用人單位要求員工加班了卻沒有支付加班費的話,勞動者可以直接和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向所在單位所要應得的加班費,並且可以所要經濟賠償金。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笑弊標準支付高運山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強制加班可以解除合同獲得賠償嗎

10樓:洪利

公司過度加班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勞動者可以立遲桐陸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碼頃人單位並可以要求用輪胡人單位支付補償金。

公司強制加班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是多少?

11樓:周業懇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一、10年員工被辭退賠償。

按年限賠償,工作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共10個月工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二、員工合同到期自然終止公司還需補償嗎。

合同到期自然中止不續簽的有補償,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尺棚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渣耐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三、勞動合同不續簽的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後不續簽,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根據有關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陵梁則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強制員工加班, 勞動者拒絕加班可以要求賠償嗎?

12樓:來自德勝巖風流蘊藉的樟樹

違信橡法解除合同 ,可以主張 繼續履行合同 ,也可以主張二倍 經濟補償金 賠償金。根據《勞動橘坦陸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徵得勞動者同意,且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知會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員即可。

勞動者拒絕加班是依法行使權利,並非」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情形(如果用人單位制度由此規定違法無效),用人單位因此解除合同是違法解除合同,按《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八十七條規定,勞動者要求繼續 履行勞動合同 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圓頃已經 不能繼續履行 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經濟補償金的二倍即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兩個月工資 支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 經濟補償標準 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強制加班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13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用人人單位以暴力、威拍唯族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強制加班,員工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38條規定,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這裡要清楚一點什麼是強制加班?我國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對用人單位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需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用人單位違反前述規定強制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則屬於強制加班。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延長工作時間,不屬於強制加班。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山世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襲弊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公司隨便強制職員加班是不是違法,公司強迫員工加班,會有什麼懲罰

最佳答案 有許多人對加班理解不夠透徹,今天我就加班的問題談談自己的認識。一 加班必須是自願的或者是與勞動者協商了的。否則,愛幹不幹。如果沒有加班通知書或者其他協商性質的書面文字,勞動者完全可以拒絕,不要擔心你可能會失去工作,實際上,造成勞動者加班的原因是深層次的,哀其不幸,恨其不爭。是勞動者本身放縱...

公司允許員工自願加班,加班費按照加班小時計算。這樣的制度縱容

勞動法規定加班費怎麼計算?根據勞動法第三十 六 四十 一 四十四條規定 勞動者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的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因特別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自身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

公司強制要求無償加班,公司強制要求無償加班

可以進行勞動仲裁維權。準備好合同,那些扣錢 罰款都要有明確的規定,單位在沒有事先告知並經勞動者確認同意的情況下,不能對勞動者起到約束作用,所以都能拿回來。加班費也應該給。當然可以,公司的做法肯定是違法的,你可以找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請執法部門幫忙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