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用人單位試用期辭工有關要求 40

2025-01-21 05:40:21 字數 1871 閱讀 6448

關於用人單位試用期辭工有關要求

1樓:周玲英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 在試用期間只有員工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才能解除勞動合同。因此,不能隨意辭退,否則就會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賠償金。

2樓:僪又琴

試用期,單位可以決定辭退,但是工資應當實際支付。勞動者也可以辭職。試用期辭退或者辭職是沒有補償的。

3樓:手機使用者

可以啊,當你在給他幹活的過程當中,雖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406但在一定的程度上已經屬於僱傭的關係,應該給付一定的工資,如果不給的話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進行申訴。

4樓:傲霜映寒

提前7個工作日提交申請。

關於試用期員工辭職的問題

5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1、簽訂保密協議人員的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顯然你不屬於這個範圍,所以可以不受該協議的約束。

2、你還處在試用期間,不想幹了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公司即可。

6樓:網友

提前乙個月寫辭職書並提交。

關於試用期辭職

7樓:陳雄軍

試用期辭職 試用期辭職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遞交手籤辭職報告,工作交接完畢後辦理離職手續,試用期是乙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8樓:網友

試用期提前三天即可。

不合法。勞動仲裁。

試用期辭職規定是什麼

9樓:貴林峰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關於試用期辭職.

10樓:網友

那你實際幹了幾天呢?

你的合同試用期也太長了吧?六個月是勞工法規定的試用期最上限啊,也就是五年以上合同菜適用的啊!

試用期當然應該給你工資,但如果你只幹了幾天,勸你就算了吧。

試用期內辭工

11樓:陳雄軍

試用期辭職 試用期辭職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遞交手籤辭職報告,工作交接完畢後辦理離職手續,試用期是乙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12樓:焊吧加工廠

試用期最多做乙個興趣就可以的,跟他理論,他是想留你,還是故意刁難你!

試用期用人單位不交社會保險違法嗎

根據 勞動合同法 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既然試用期屬於勞動合同期限的範圍。員工就有權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即養老保險 工傷保險 醫療保險等等。如果單位沒有在職工試用期期間繳納社會保險。可以在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之後為職工補繳。公司應該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你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試用期用人單位是否應該為職工交三金

因單位不同而異 一般是不交 不過有的單位當你轉正後會幫你補交試用期的三金 試用期也得交,員工進公司工作一週內就要簽定勞動合同,在合同中可約定試用期限。合同期為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2年的不得越過3個月,試用期最多不得超過6個月。現在,很多用人單位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不交金。勞動者為了工作也仍氣...

用人單位沒有簽定合同,但過了試用期卻單方面要解除勞動關係,請問用人單位是否需要賠償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