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尋包啟事;如果你 簽了名字和畫押了這就充分說明具有了合約,產生了效力。但這只是你自己和對方乙個書面形式的合約,你可以不履行合約,但前提下要看是否能夠產生法律效力這個關鍵。如果產生法律效力了,你必須要依照相關合約,來履行自己的合約。
本案應該依照相關規定來依法判處。被告朱晉華和被告李紹華是應該履行自己的合約,因為在《今晚報》上刊登內容相同的尋包啟事,宣告「一週之內有知情送還者酬謝15,000元」。所以被告朱晉華和被告李紹華應付酬謝費用。
但之前他拾得公文包沒有向當事人交還,是不對的,是不應該的,但這不可以作為駁回原告要求支付報酬的原因。你支付的原因就是 事主刊登尋包啟事是真實的。
2樓:律王
1、「尋包啟事」構成要約。
2、法院應該駁回原告要求支付報酬15000元的訴訟請求。因為雖然「尋包啟事」構成要約,但是公文包內有李紹華單位及本人的聯絡**,該包是由原告拾得,他完全可以據此聯絡李紹華及其單位,但是原告沒有這樣做,可以推定其有侵佔或非法佔有等違法故意!若該包是通過其他人提供線索據此將包還給被告則被告應該依約支付報酬15000元。
有沒有懂一點法律的親 求幫助啊
3樓:社會評論員小牛
《勞動法》第五十八條 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勞動者。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第六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單位錄用未成年工也要辦理正規的用工手續,包括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保、住房公積金和其他福利待遇,和普通員工是一樣的。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九條 【不出具解除、終止書面證明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你們的勞動合同已經解除。可以要求單位開具書面離職證明。
4樓:王譚慈
這個情況的話可以看國家的相關法律的。
5樓:帳號已登出
這個儘量去找律師幫助吧。
請懂法律的指點一下迷津,謝謝了!急!急!急!
6樓:網友
針對樓主的情況,如果公安機關接到報案不處理的話,你可以去法院訴訟,罪名是故意傷害罪和侮辱罪。
依據:自訴案件範圍:
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侮辱案 、誹謗案 、虐待案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侵佔案)
2、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具體來說刑事自訴案件包括: 輕傷害案、侮辱他人誹謗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壞現役軍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員案、遺棄案等。
7樓:王元頁
可以。告故意傷害。
不過要有驗傷的診斷。
既然已經報警了,能協商儘量協商,必竟是鄰居。有事情講明白比較好。
請法律人士進來幫我解答一下
8樓:網友
一、不知道為什麼拖那麼久:因為有刑事偵查、訴前審查等程式,包括安排起訴日期,6個月內都是正常的;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搶劫罪——這個大概沒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7條第3款規定——未成年人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67條第3款——這個是看錯了吧,這個沒有第三款,是自首或立功,還是可以減輕處罰;
三、能否判緩刑,從你弟弟可以取保來說,公安機關應該是認為他的情節比較輕微或社會危害性不大,否則搶劫罪這種暴力犯罪並不是那麼容易取保的,所以情節應該比較輕微,加上第二點的減輕情節,判緩的可能還挺大的,不過還是要看主情節,也就是說實際搶劫行為中的具體情形,說到底這個才是根本的。
9樓:汝建義
緩刑的適用條件:
其一是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二是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為不關押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
其三是罪犯不屬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搶劫最少判3年,但他是未成年可以減輕,就看能不能減到三年以下了。。
10樓:揚州胡延斌
既能取保候審,緩刑的機率還是很大的。
具體能不判緩刑,現在誰也不知道,都只是估計。
請懂法律的高手回答一下,謝謝了,請懂法律的高手回答一下,謝謝了
你父親當然可以繼承你爺爺的遺產了!1 你爺爺的兩個兒子均是繼承人,且兩人都沒有因為偽造遺囑或者對被繼承人 即你爺爺 不利而喪失繼承權,所以你父親和你叔叔兩人具有平等的繼承權,你爺爺的財產應該平均分配給兩人。2 山和地都登記在你叔叔的戶口上並不表示你叔叔就有所有財產的所有權。你父親因為沒有農村戶口而沒...
懂法律的幫忙參考一下,懂法律的請為我參考一下,有無法律效力。
1.協商 硬來是不行的,你可以找些外人上他家天天協商,行為絕對不可以過激 把狗硬搶回來可以,這個不構成搶奪或者搶劫,但不能損壞他家的東西,也不能傷害到他家的人,否則你你買狗狗的錢不夠你賠償的,人還可能被抓進去。2.對方的行為屬於侵佔,價值不滿10000,不夠追究刑事責任。就是說,他的行為屬於民事上的...
請懂法律的進來幫助我一下,求懂法律的幫下忙
可以到法院申請宣告你丈夫死亡,這樣就可以了。關於戶口本,可以掛失後重新辦理,再給女兒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一切問題都能解決了。若有問題可留言。希望對你有所幫助!交通事故死亡的應該有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吧。那個能證明你老公死亡了。一方死亡,婚姻關係自動解除,貌似沒有法律規定還要辦理離婚登記吧。離婚和自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