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個洋娃娃
這個當然可以拒絕加班緩戚,你也大可不必認為領導會因為你拒絕加班而對你產生不良看法。但是在我個人覺得,能有加班的機會,就好比爭取到了某種福利一樣的開心,畢竟每乙個加班都是通過申請並獲得領導批准才來之不易得到的,為什麼你還不肯加班呢?
我給你算算這麼一筆帳,比如我們月工資八千,如果每天能有乙個加班,月收入就可能達到一萬六,除去每月房租吃飯的四千開銷,加班前每月可以存四千,加班後巨集洞每月可以存一萬二,也就是說吃苦耐勞一點,乙個月的收入就可以是平時收入的三倍,為什麼我們不選擇加班,而去選擇連續工作三個月才賺來同等的收入呢?再說了我們也不會準備打一輩子工吧,總得積累一定的財富去創業啊!不是有人常說不想再努力了嘛,為了今後少努力就必須現在多努力一點,今後的你一定會感謝現在正在努力的自己。
為了縮短這個積累創業財富的過程,所以我才把加班當做是一種福利,蔽哪枯求之而不得。
自古就有付出和回報是孿生兄弟的說法,當員工的時候羨慕當領導的,當了領導不甘心自己操著老闆的心拿著打工仔的工資,可是打工仔**知道領導為企業操心熬夜的苦,領導**嘗受過老闆逆境中不為人知的一面,所有的回報都會與自己曾經的付出有關,而我們連個班都不願意加,將來靠什麼來換取更大的福報呢?再說有誰見過累死在工作崗位上的員工?只要我們精力力所能及,我奉勸各位年輕人別在年輕時選擇貪玩,適當的加班都是在給自己創造財富,別再推辭啦!
每天多賺兩百塊錢給爸媽買點好吃的,給孩子買件新衣服鞋子,它不香嗎?對此,你們怎麼說呢?
2樓:自己滴定
肯定是可以拒絕的,因為過年應該是有一定的年前御假,我們也可以正常休假,不用去加班兒,這都是我們自己的一嫌悔侍芹吵個權利。
3樓:帳號已登出
可以的。我國的法律上對於加班的時間也是有著一定的要求的,有一些時間也是可以拒絕的。
員工可以拒絕過年加班嗎
4樓:律漸
法律分析:春節屬於法定節假日可以拒絕加班。違反勞動法。
如果用人單位強神配迫勞動者加班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前往勞動部門或者撥打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都可以的。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頌者支付加班費。
春節屬於法定節假日可以拒絕加班。違反勞動法。如果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加班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前往勞動部門或者撥打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都可以的。
在法定休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職工在四種特殊情況下被要求加班不得拒絕。用人單位組織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可不受法律規定的條件限制,但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野瞎薯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怎麼合理地拒絕加班?
5樓:帳賤走天涯
遇到被迫加班的情況,可以考慮以下幾種方法:
1、與上級溝通:首先,可以儘早與上級或領導溝通,瞭解加班的原因和時長,並表達自己的顧慮和困難。看看是否有其他解決方案,例如調整工作安排、分配任務給其他同事或者延期完成工作等。
2、按合理工時工作:在合理的工時內完成工作,並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工時制度。避免主動加班以及在工作時間外回應工作相關的通訊或郵件,保護自己的休息時間。
3、留下證據:如果被迫加班是因為公司或上級的要求,可以記錄加班的時間、原因和工作內容,並保留相應的證據,例如郵件、通訊記錄等。這樣,如果將來需要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以有依據。
4、尋求支輪碰弊持:可以與同事或者工會代表溝通,瞭解公司和法律對於加班的規定和權益保護,尋求他們的支援和建議。
5、考慮法律途徑:如果被迫加班嚴重影響了自己的身體健康、家庭和生活質量,可以考慮諮詢法律專業人士,瞭解相關法律法規,是否存在違法臘族違規行為,並採取相應的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6、自我管理:在工作之外,合理安排自己的時間,保持良好的生活和工作平衡,進行適度的鍛鍊、休息和放鬆,以保持身心健康。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應對策略應根據法律法規和公司政策吵團來決定。如果遇到被迫加班的情況,建議在保護自己權益的同時,遵循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採取合理和合法的方式進行解決。
春節被迫加班可以拒絕嗎
6樓:劉偉長
勞動者可以拒絕公司的加班要求。一般情況下,沒有特殊情況即使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也不能強迫員工加班。由於生產經營需要,也需要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才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因此在春節期間,用人單位不與員工協商好,就強制員工春節加班,這是違法的。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限制,勞動者也不得拒絕: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第五條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被迫春節加班可以拒絕嗎
7樓:王成勉
法律分析:在春節期間,用人單位不與員工協商好,就強制員工春節加班,這敗棚如是違法的。但有一些法定的情形,需要員工加班的,員工不可拒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和衫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察啟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過年不願意加班違法嗎
8樓:上海法和
過年不願加班是不違法的。所屬公司不讓加班一般是不違法的,自願加班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費的,只有在用人單位要求加班的情況下才需要支付加班費。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
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對勞動者而言,加班費是一種補償,因為其付出了過量的勞動於用人單位而言,支付加班費能夠有效地抑制用人單位隨意地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就地過年政策不能擅自加碼,其中的加碼代指什麼?
就是說當地 執行這個政策的時候,不能採取一刀切的方式,既要抑制疫情的傳播保證人們的出行安全,也要給人民群眾多些保障 多些便利。加碼 是指不能隨意阻止人員返鄉和活動。就地過年政策是針對高風險地區提出來的,對於中風險地區和低風險地區採取鼓勵政策,但不是強制政策。加碼的意思就是另加的要求,已經不讓人回家過...
怎麼看待就地過年帶動春節樓市成交量?
我認為春節就地過年與春節樓市成交量沒有實質上的因果關係,說就地過年帶動了樓市成交量,這可以說是一種牽強的片面的分析,此觀點不能成立。按照慣例,春節期間的樓市格局往往表現為 一二線冷淡 三四線旺盛 其中,一些熱點城市經常出現春節期間零成交,很多新房專案選擇暫停營業。三四線城市則受惠於返鄉置業,交易頗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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