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哪項規定需要合作企業必須提供資質
1樓: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十二條李擾空 從事建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註冊資本; (二)有與其從事的建築活動相適應的具有法定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從事相關建築活動所應有的技術裝備; (四)法律、行政法規李正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 從事建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註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築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建築活動。
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八條 建設單位應當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 第十八條 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攬工程。 禁止勘察、設計單位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或者以其他勘察、設計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
禁止勘察、設計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 勘察、設計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所承攬的工程。 第二十五條 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攬工程。
禁止施工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或者以其他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施工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 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
第三十四條 工程監理哪瞎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禁止工程監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或者以其他工程監理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禁止工程監理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
資質合作是法律允許的嗎?
2樓:諾言
合同一般是認定無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承包建築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內承攬工程。禁止建築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第二項的規定,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應當認定為合同無效。
合作經營涉及到哪些法律法規?
3樓:王旭斌
法律分析:合作經營是指兩個或多個主體共同參與某項商業活動,共同承擔成本、風險和利潤的商業形式。在此過程中,需要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方面:
法律依據:1.《合同法》
第一百五十七條 合同當事人應當履行自己的義務,保護對方的合法權益。
第一百五十八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不得違約;對違反合同的行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2.《公司法》
第二十一條 股份****的設立,必須有兩個以上的發起人,發起人訂立公司章程並出資,組成發起人大會,決定公司的設立。
第五十四條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以及股東會的組織、權力和程式,應當按照章程規定。
3.《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
第二十六條 納稅人應當按照稅法規定,申報納稅基礎和納稅金額棗巖,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稅款。
第八十六條 納稅人違反稅法規定,逃避稅款的,由稅務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繳納應納稅款,並可以按照規定加徵滯納金、罰款。
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及時補訂。公升頌。
第四十四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一) 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符合法定條件的。
學生校企合作企業綜合評價怎麼寫
1 我們能提供什麼 抄 2 我襲們需要學校支援我們什麼 具體情況具體看!我幫不了你 因為我不瞭解你們機構!策劃案的框架就是 1 導言 扯一下合作背景或者大環境 2 合作原則 我們報以怎樣的態度怎樣的原則去做這件事情 3 合作模式 闡明我們的合作模式有幾種 4 具體合作內容 把每一種合作模式都寫清楚,...
簡述中外合作企業與中外合營企業的區別。拜託了各位謝謝
中外合作企業是經濟合同的性質,中外合營企業是在中國註冊的法人企業 1合資方式不同,合資企業屬於股權式的合資,合資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按各自的出資比例共擔風險 共負盈虧 而合作企業屬於契約式,中外雙方不以投資數額 股權等作為利潤分配的依據,而是通過簽訂合同具體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2,組織形式不同...
請問有誰知道 中外合作企業與中外合資企業有什麼區別
1 中外合資企業 是指中國合資者與外國合資者依照中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共同投資,共同經營的,並按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的企業。2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 是指中國合作者與外國合作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共同舉辦的,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的約定分配收益或者產品,分擔風險和虧損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