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搬遷外地。勞動者不想跟去,板想拿2000元讓勞動者辭職,勞動者是可以不同意辭職的,用人單位搬遷到外地的,是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其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山拿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猛唯森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枝畝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薄情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經濟補償金。
公司異地搬遷,員工不想去該怎麼辦呢?
3樓:唐堯公子
您好,公司要搬地方的話,如果員工不想去的話,那就員工說一下,公司為什麼搬地方的原因,相信員工就可以理解,不要硬碰硬,這樣更不利於問題的解決其次,您看一下是大部分員工不想去,還是說個別的,要是個別的話呢,就可以單獨做一下他們的思想工作如果說大部分員工不想去,那你從員工裡面找出乙個平時說話比較有權威性和威力的人,作為他們的意見領袖,單獨給她談一談,讓他採取說服員工同時也要讓員工明白公司的利益和員工的利益是綁在一起的,公司要搬家,肯定有公司要搬家的理由,但保證大家的工資待遇等等都不受影響大家幫公司一起度過難關,以後呢?咱們公司以後再搬家到大家乙個都如意的地方祝您一切順利,節日快樂。
提問主要是市區租金貴,想辦到市郊,職工不願去咋辦?
對,所以建議您就要做員工的思想工作,告訴員工公司現在搬到郊區去,主要那個租金便宜一些希望員工可以和公司同甘苦,共患難,而且對大家的福利待遇不會低嗯,以後呢,等咱們公司發展好了,咱們再搬回來這是說一些大面上的話,給員工乙個許諾,因為有時候錢只是一方面,主要是讓大家看到公司可以站在員工的角度想問題。
當然,如果郊區再看一下員工的住宿啊,吃飯呀,各方面是什麼樣的情況?可以提前給員工說一下,介紹一下,這樣讓員工能感到一些溫暖。
再有呢,就是我上面說的,希望您找乙個員工當中的意見領袖,單獨給他談,讓他再代表公司做一下員工的思想工作去,因為員工說服員工來說,比公司說服員工,他的站的角度不一樣,而且他說話更能讓員工心裡容易接受一些。
我們公司要遷往外地,我不想跟著去請問公司會給我補償嗎?我在公司已經工作八年了。
4樓:法治中國網
公司搬遷公司應該徵求每位員工的意見,不同意去的,則提前30天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並給予經濟補償金。
5樓:南京謝保平
可以的,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公司補償。
6樓:鮮花美酒
拿出勞動合同看看,是否約定工作地點,如果合同中有在本地工作內容,屬於公司違約,應該按合同約定補償,也可能按工作年限補償8個月工資。
如果是個人違約就沒有補償。
7樓:網友
公司搬遷至其它城市,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三)項、第四十六條(三)項和第四十七條規定,勞動者不去,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解除合同,並按本單位連續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同城搬遷,原合同繼續履行,不去沒有補償。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做好企業轉型公升級過程中勞資糾紛預防處理工作的意見》
粵人社規〔2013〕3號。
二、指導企業理順勞動關係和社保關係應重點把握的幾個問題。
三)關於勞動合同繼續履行問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企業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股東)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企業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企業繼續履行。
三來一補」企業轉型登記為企業法人後,勞動合同由承繼權利義務的新企業繼續履行。
企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搬遷,職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運輸工具,或企業提供交通補貼、免費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條件,對職工生活未造成明顯影響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
原勞動合同繼續履行的,企業不需支付經濟補償。企業與職工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企業不得擅自降低職工薪酬待遇;職工的本企業工作年限連續計算,雙方可在勞動合同或以其他書面形式註明職工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
8樓:網友
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看勞動合同中對工作地點變更是否有約定,以及工作地點變更的具體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9樓:王浩
要看勞動合同的內容和解除方式,如果補償,可能是n個月,也可能是n+1個月。
公司要把我調到另外地方上班,我不想去
可以和領導說說,還要看你籤合同時是怎麼約定的。直接和領導說不想去換別人去啊,不行辭職另找。公司現在要把我調到另外一個公司,可是我不想去,人事科的科長說不想去的算就算是我自動離職,50 店大欺客 這個沒有太好的辦法 因勞動合同未給你 也不清楚是籤一年的還是超過一年的 還是短期的 所以你不服從分配公司可...
我想辭職不想幹了,但是這個老闆對我很好,而且也不算太累,工資還可以,就是休息時間少,我該怎麼張口給
就說我家裡事情實在多,老請假也不好意思,還耽誤工作,決定辭職,大體這意思,老闆要是想留你,就會給你破例啥的,不想留,你的目的就達到了 不要說,接著繼續幹唄。遇見一個好老闆不容易,下對注贏一次,跟對人贏一世 家裡事太多了,不能上班了 老闆對我很好,但是工作上很累,我到底要不要辭職?問自己幾個問題再決定...
我想換個崗位,老闆說公司耽誤了我的前圖,彆強求,大概意思我懂,老闆內心是怎麼想的
老闆覺得你留下好 但走了也行 不是很重要但也不是不重要的感覺 如果你留下繼續幹也可以看你自己的想法了 或者老闆想的平日裡對你不薄 說走就走 還是要看你老闆是什麼樣的人了 他的內心就是要你快點走,別猶豫 我建議你早點走吧,或許有更好的工作等著你 本來看你就不順眼,還想跳跳,走你 估計是對你的要求很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