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日照四季陽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四十二條規定執行。
用人單位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的,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橋禪明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才可以根據襲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四十二條之規定裁減人員。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節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敏告)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匿名使用者
目測不會有任何說法,運雹巖即興寫了個段子。
老百姓說:給我肆納們乙個說法。
**說:多一點執行,少一點抱怨。
我說:去你旁御大爺的。
勞動法對男五十歲以後裁員有說法嗎?
3樓:
在現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並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那麼單位不能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有關甲醛 勞動法上有什麼說法嗎
4樓:網友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工作場所環境安全的義務,你可以要求單位採取措施。
5樓:網友
法律方面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勞動法沒規定因裝修而產生甲醛氣體致人工作環境差,是人感到不舒服該怎麼處罰。不過有規定關於勞動侵權的,前提是你們單位裝修因甲醛氣體而使工作人員人身健康受到損害的可以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這個是侵權法規定的。
別的飲食什麼的我也不在行。。。真受不了了帶個口罩上班兒吧,呵呵。
6樓:網友
如果裝修選擇的是環保材料,應該沒有太大的問題。
但你不放心的話,可以注意以下方面:
1、在辦公室內擺上些植物,例如盆栽柑桔、迷迭香、吊蘭、斑馬葉等,這些植物都有淨化空氣的作用;
2、少用空調,儘量將門窗開啟換氣;
3、飲食方面,可以喝些牛奶,牛奶可以將人體的毒素排出體外,多喝水、多吃新鮮的水果和蔬菜;
4、如果你即將結婚,且對目前的環境不放心,那就要做好避孕工作,要不等有了小bb,你還要擔心是否健康正常呢。
勞動法對於這方面沒有特別規定,但如果嚴重到影響你的健康時,勞動法是有保障的,正常的裝修不影響,請保持心情暢快,愉快的心情比什麼都重要。
《勞動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哪些特殊保護?
7樓:法律快車
法律對未成年工有以下的特殊保護:1、就業年齡的限制。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2、禁止未成年工從事有害健康的工作;3、對未成年工實行工作時間的保護。
對未成年工實行縮短工作日製度,並且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加班加點和夜班工作;4、對未成年工進行健康檢查。用人單位需要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勞動法中工作10年以上不幹了。有什麼說法麼
8樓:簡簡單單
1、勞動法中工作10年以上不幹了,如果是勞動者主動辭職的話,是沒有任何補償的。
2、如果是用人單位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按工齡,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3、《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9樓:問法網姜
如果單位沒有 過錯,你父親自己提出辭職的,一般沒有經濟補償。
10樓:北京誠輝
工作十年以上的話,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1樓:苔苔嚕嚕
個人原因自己辭職的,沒有經濟補償金。
**對待下崗職工有哪些福利?
12樓:網友
勞動法第70條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使勞動者在年老、患並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企業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下崗職工由於缺少正常的勞動收入,在再就業服務中心託管期間,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交納與在崗職工不一樣,由企業獨自(含個人部分)按規定比例繳納。
對託管期滿的失業人員,由再就業中心及時將其檔案轉入勞動力市場或人才市場,辦理失業登記,享受失業救濟。失業人員和下崗職工家庭人均收入達不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可申請民政救濟。
下崗職工應享有的權利:
下崗知情權。是指擬被下崗的職工有權知道被下崗的原因和理由。勞社部發(98)08號文規定,企業安排職工下崗,應堅持公開、公正的原則,要說明原因、講清政策,作出計劃,認真組織。
強調職工下崗應依照一定的程式進行,對不依照程式進行的,職工可向企業上級主管部門的再就業指導中心申訴,也可以直接向勞動就業管理部門舉報。
基本生活保障權。指下崗職工在協議託管期間,基本生活應該得到保障。這是黨和**從下崗職工生活實際出發而賦予的一項最基本的權利。
造成職工下崗有多方面因素,既有傳統的統包統配的就業制度因素,也有多年來盲目投資、重複建設以及企業經營機制深層次矛盾多年積累的因素。且多數下崗職工曾為國有經濟的發展作過貢獻。
申訴權。指對企業違反下崗政策和勞動法規定的行為,職工有向企業上級主管部門申訴和向勞動部門投訴的權利。如一邊下崗,一邊招用外來臨時工的行為,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勞動法有沒有不加班就說讓下崗說法,所謂的強迫加班
13樓:網友
1、首先要了解公司的工時制度,是標準工時、不定時還是綜合工時。
2、標準工時是每週不超過40小時,每天加班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不超過2小時,乙個月不超過36小時;不定時除了法定假日必須以付加班費外,其它時間加班都不用支付加班費,每天工作時間可以在10小時以上,保證每週休息一天,不過前提是去勞動局申請不定時必須得到所有執行不定時崗位員工的簽名才有效,不定時一般針對一線崗位和高管。一線採用不定時主要原因是不想支付加班費,高管不定時是因為其工作內容決定的。綜合工時一般以月、季度作為工作日,如上乙個月班休乙個月,這種工時的工作時間平均到每週後,必須與標準工時相同,超時要支付加班費。
3、很多工廠因為機器不能停,所以一般採取2班或3班倒,超時部份支付加班費。你所說的這種情況超時很嚴重,但是想要打贏公司,首先要有證據。一是你加班的證據,這個主要是考勤,二是證明你的超時工作是公司安排的而不是自願的,自願是沒有加班工資的。
如果沒有加班申請單之類的最好是聯合一些離職員工一起要加班費,勝的幾率大些。
4、讓你加班你沒同意,可以視你為不服從管理,只是程度的問題。如果公司制度中有規定不服從管理屬於被辭通型別,那麼讓你離職是合理。不過一般公司對這種情況都不會要求離職,最多是記過之類的。
如果你不離職,沒有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公司是不能辭退你,或是支付2倍賠償金強行開除你。
5、如果要告公司,直接去勞動局即可,不過最好是先不動聲色收集證據,不然等公司知道你要打官局,不讓你進公司你是收集不到證據,另外工有、工牌這些要保留好,尤其是工資單的簽收記錄,到時算加班費是要以你的工資為基礎來算小時工資的。
6、多拉一些人,聲勢大了效果才大,實在不行就找**。
勞動法對勞動仲裁不予受理範圍有哪些
是否屬於勞動爭議。根據本法第二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 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 因訂立 履行 變更 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 因除名 辭退和辭職 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 因工作時間 休息休假 社會保險 福利 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
勞動法對年滿16週歲的人員有什麼保護條款對公司有什麼保護條款
在勞動法中,年滿歲的是未成年工,當然是可以招用的,而且必須要簽訂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如果不籤勞動合同,那麼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根據民法通則,滿週歲的人工作,並能達圓陵慎到當地最低工資水平的,那麼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下面是相關法律規定。第五十八條 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勞動法中對婚假規定,以級產假的規定對私企有用麼?如若私企不按勞動法走,我應該怎麼做?普通職工
一婚假。根據 婚姻法 以及 計劃生育條例 的規定 一 婚假 1 按法定結婚年齡 女20週歲,男22週歲 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2 符合晚婚年齡 女23週歲,男25週歲 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 含3天法定婚假 3 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4 在探親假 探父母 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