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人身自由算非法軟禁嗎?

2025-03-19 10:50:23 字數 1616 閱讀 3706

1樓:匿名使用者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旁桐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戚帶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運仔坦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你這種問題,大家出來說清楚就行了`要不大家都難過,而後過激後產生的後果也不好。

2樓:匿名使用者

他沒有權利控制的她的人身自由。當然算是非法拘禁。但是他沒有使用暴力手段。

危害不大。還夠不成拍世犯罪。我覺鉛賀沒得女方沒有必槐納要害怕他。

也不是為他而活的。自己想怎麼做就怎麼做。

囚禁人身自由犯法嗎

3樓:潘兆忠

法律分析:只要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一發現自己被限制了,就構成非法拘禁,如果時間很短但有暴力行為則構成犯罪,如果無暴力行為,法律沒規定具體拘禁多長時間構成犯罪,一般認為在8或12小時以上,根據實際情況來認定。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非法拘禁,超過24小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前陵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棗悔瞎自由。

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種嚴重剝奪公民身體自由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凳空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非法拘禁的區別?

4樓:fly糖心爸爸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非法拘禁的本質區別在於,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短時間敗逗的、不構成實質性限制的行為,而非法拘禁則是察叢賣對他人的實質性限制。具體來說,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未經合法程式或合法授權而對他人的行動做出限制,但並未將其固定在一定地點,也未導致他人喪失實施行動的能力。而非法拘禁則是指不合法地限制他人的身鄭褲體自由,將其禁錮於某一固定場所,以便執行某種目的。

通俗地講,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可能是一種言語或肢體動作上的威脅或欺凌,而非法拘禁則是將別人軟禁在某乙個地方無法離開的行為。

5樓:科學no界限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非法拘禁都是違反法律的行為,但兩者有一定的區別。

非法限制人跡腔身自由是指在姿山衫沒有法律依據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對他人的行動進行限制,使其無法自由行動。例如,私自限制他人出門、離開某地或者不讓他人進入某地等。

非法拘禁則是指將他人非法地關押在某個唯春地方,使其無法自由離開。非法拘禁行為的危害更大,因為它不僅限制了人身自由,而且可能給被拘禁者帶來身體和心理上的傷害。

總的來說,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對人身自由的一種輕微侵犯,而非法拘禁則是對人身自由的一種嚴重侵犯,兩者的區別在於行為的嚴重程度和危害程度。

人生自由權有哪些,什麼是人身自由權?人身自由權又包括哪些?

人身自由權利包括 1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 拘禁 逮捕 剝奪 限制的權利。2 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指與人身有密切聯絡的名譽 姓名 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權利,具體體現為人格權,如姓名權 肖像權 名譽權 榮譽權 隱私權等。禁止侮辱 誹謗和誣告陷害。3 公民住宅不受侵犯 即住宅安全權...

我國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我國公民的人身自由權主要包括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和( )。

自由權包括 1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 拘禁 逮捕 剝奪 限制的權利。2 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指與人身有密切聯絡的名譽 姓名 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權利,具體體現為人格權,如姓名權 肖像權 名譽權 榮譽權 隱私權等。禁止侮辱 誹謗和誣告陷害。3 公民住宅不受侵犯 即住宅安全權,指公...

用人單位以暴力 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構成

答案選a,用人單位以暴力 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構成犯罪的,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刑事責任。參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 以暴力 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