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9年勞動合同怎麼補償詳細

2025-03-20 00:40:18 字數 3323 閱讀 9868

1樓:潭蘭英青綢

如果是因為單位的過錯(如延付工資、強迫勞御早動、不能保證勞動條件等)而使你辭職的,你能夠得到經濟補償;如果是你自願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而辭職則沒有補償;如果是單位向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你支付經濟補償。

補償的計算是按每工作滿一年不長乙個月工資,超過六個月不滿鎮行雀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補償半個月工資。

工資是指你辭職前十二個月的帶氏平均工資。

2樓:網友

1:因員工過錯無補償。

2:缺緩協商解除每耐襪滿一年支付相當於乙個月工昌扮激資的補償金。

3:公司過錯解除支付第二項二倍的賠償金。

勞動合同到期解除有補償嗎

3樓:陳浮中

法律分析:有期限約定的勞動合同,在約定的期限屆滿之後,若是因用人單位原因導致沒有續簽的話,那麼此時單位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但要是因為勞動者原因沒有續簽,或者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時候,由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的話,這些情況下單位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滿期解除合同是否有補償

4樓:羅仰俠

勞動合陪禪同滿期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有補償。根據法律的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勞動者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

一、廠裡不續簽勞動合同如何解決。

廠裡不續簽勞動合同,應支付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即勞動者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根據法律的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二、企業裁員要如何賠償員工。

公司要裁員,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向其支付經濟補蘆拿塵償的標準最高不得超過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者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按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敏搜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依照本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五十歲的合同到期有賠償嗎?

如果在勞動者五十歲時勞動合同到期未續簽,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或者勞動者主動提出不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到期解除有補償嗎

5樓:網友

如果公司按勞動合同都正常給你,該有的福利都給你了,那麼勞動合同到期一家愁合同是不可能違法的。

6樓:窩窩頭愛蘿蔔頭

勞動合同到期後不續簽這叫勞動合同終止;

如果是用人單位提出不再續簽,應該給出經濟補償;如果是勞動者提出不在續簽,則敏吵無經濟橋亂侍補償;陪謹。

7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勞動差如祥合同到期解除(不再續簽),如果是勞動者提出的,沒有經濟補償。

如果是單位提出的,則屬橡神於《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虛搏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況,需要根據勞動者已提供服務的年限,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解除有補償金嗎

8樓:覃程

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後,用人單位的續簽通知是法定義務。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備悶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由此我們可以推斷出,在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履行期限屆滿而終止後,用人單位只有向勞動者提出以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拒絕續訂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不用支付經濟補償。

而勞動者是否願意續訂勞動合同,必須以用人單位「通知」為前提。

二)用人單位沒有履行續約通知義務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後,用人單位唯一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途徑就是,通知勞動者以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拒絕。

而用人單位一旦沒有履行上述續約的通知義務,就無法證明勞動者拒絕續約。用人單位無法證明勞動者拒絕續約,就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可自行辭職,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但沒有經濟補償金。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

1)合同期限已滿。定期的勞動合同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後,除非雙方是依法續訂或依法延期,否則合同即指皮行終止;

2)合同目的已經實現。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的勞動合同在其約定工作完成以後,或其他型別的勞動合同在其約定的條款全部履行完畢以後,合同因目的的實現而自然終止;

3)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企業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對企業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以後,企業勞動合同就此終止;

4)當事人死亡。勞動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終止;僱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終止,也可仿逗彎以因繼承人的繼承或轉讓第三方而使合同繼續存在,這要依實際情況而定;

5)勞動者退休。勞動者因達到退休年齡或喪失勞動能力而辦離退休手續後,合同即行終止;

6)企業不復存在。企業因依法宣告破產、解散、關閉或兼併後,原有企業不復存在,其合同也告終止。

勞動合同解除,經濟補償

解除勞動合同,其經濟補償情況有 1.勞動者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轉正後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辦理離職手續,無補償。2.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剩餘的工資和經濟補償...

突然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計算補償

員工離開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規定,補償或賠償是不一樣的,具體您可以參考下面觀點 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你,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你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是全部工資的平均。若公司有拖欠工資或剋扣工資或單方面調你的工作崗位或降低你的工資等違法原因,...

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要扣稅嗎,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要交稅嗎

最近,公司因虧損裁員,裁到了他的身上。網路公司經理與程某談話後,雙方協商簽訂瞭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其中約定,自即日起網路公司與程某解除勞動合同,待程某辦完離職手續後,網路公司按國家規定向其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程某一邊辦理離職手續,一邊盤算著自己將得到的補償金數額 我在這兒工作已經3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