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周改新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鎮消氏。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橋旅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婚姻法探視權規定
2樓:鍾志成
關於探視權的規定有:在離婚時,沒有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擁有探視權。探視權的行使方式應當根據孩子的生活學習等情況進行約定,當出現不利於探視的肢森伍情形,應當中止探視,直到不利情形消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春穗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歷或後,應當恢復探望。
新婚姻法探望權怎麼規定
3樓:姜超
新婚姻法關於探肢態望權的規定有:探望權是指男女雙方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依據法律規定而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權利。並且探視權的行使方式、期限等相關內容由雙方自行約定,若無法達成約定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飢山。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慧中復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一條。
對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採取強制措施。
婚姻法中,探視權如何約定?
4樓:在紅塵中修心
民法典》離婚探視權的規定。
第1084條規定: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孩子的探視權。
探視權是指夫妻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按照離兄培婚協議或法院判決,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時間,探望子女的權利。
5樓:網友
民法典探視權的規定是怎樣的?
我銷梁國2001年4月28日修改並頒佈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灶答十六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探視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視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時,由法院判決。
一方探視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經法院判決可以終止探視權。」
此外,一般探視到子女成年時,子女就可以自己決定是否接受探視,也就是說,子女在成年後有了見父母或者不見虧辯運父母的自主選擇權。
婚姻法出軌關於出軌新婚姻法怎麼規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的。離婚損害賠償應具有以下構成要件 1 夫妻一方對離婚具有主觀上 行為上的過錯。這是離婚損害賠償的主觀方面要件,即要求一方有過錯,而且該 過錯 ...
新婚姻法以前的規定就失效了,還是新婚姻法後結婚的才按新規定執行
以前的法規與新婚姻法相牴觸的,以新婚姻法為準。1 現最新的 婚姻法 是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的,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您好,新法 施行,舊法失效,這是屬於法理學範疇的內容,通俗的講,就是,新法實施後,對所有的調整物件都適用,但是對於該法調整物件的糾紛,如果出現在該法實...
新婚姻法對出軌離婚怎麼判,新婚姻法男方出軌財產怎麼判?有證據會讓他淨身出戶嗎?
所有人結婚時都是希望與另一半共度一生,所以很多當事人在遇到對方婚內出軌時都會不知所措,心裡沒底。今天我來給大家說一說實踐中婚內出軌的情況下法院一般如何判決。首先婚內出軌不是法定的離婚條件條件,而是需要達到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程度作為判決離婚條件之一,這點在我國 婚姻法 第32條中有明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