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張勇律師
醫療事故
bai鑑定需要當事人委du託醫學會去做鑑zhi定,一般實踐操作中dao
醫療事故官司怎麼打?
2樓:兔丞飛
第一、如果涉嫌構成醫療事故罪的話是必須先經過醫療事故鑑定,由衛生局組織協調後才交由**處理的。
但是如果單純的民事賠償責任,是可以直接起訴的,具體是到門診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時效只有1年,注意及時起訴。
第二、關於賠償的問題,首先得說清楚醫生未對患者說明並對患者造成損害的事實,根據《侵權責任法》第55條: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不說明就是違法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7條,可以要求診所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專案。
但是必須拿出證據證明以上費用確實發生,比如病情加重後去別的醫院就醫的發票等等。
擴充套件資料
民事訴訟程式
1、申請醫療事故鑑定
當事人可以向當地的醫學會提出申請,當事人在提交相關材料後,醫學會應該在45日內組織鑑定並得出鑑定結論。
這就是採取下一步行動的依據,當然,如果對鑑定結論不服,可以申請上一級鑑定,但不能對鑑定委員會提起訴訟。
2、收集相關證據
當事人可以將醫院的就診記錄(病歷、發票、病情證明、診斷報告、手術記錄等等)作為證據固定下來。
3、向法院提起訴訟,向法院提起訴訟需要以下材料:
(2)原、被告身份資訊。被告資訊個人難以調取,可以委託律師進行查詢。
(3)相關證據。醫療事故鑑定報告、醫院就診記錄等等。
4、**審理,一般分為以下幾個階段:**前準備;法庭調查階段;法庭辯論階段;最後陳訴階段。
5、判決,**後,法院會在審理期限內進行判決,向原、被告及**人送達判決書。
3樓:法律快車
(1)申請處理的醫療事故爭議,是否屬於本級衛生行政部門管轄的範圍;
(2)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醫療主體方,是否具備法定的行醫資格,
對非法行醫活動引起的爭議事件衛生行政部門不能按醫療事故爭議立案受理;
(3)醫療事故爭議行政處理申請人,第一,是對患方申請人的認定,
是否符合《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的處理申請人資格;
第二,對醫療機構申請人的認定,
如果申請人是醫療機構應當出具醫療機構法定代表簽發的申請書和機構執業許可證影印件,以確認其是否為合法醫療機構;
(4)是否符合法定的申請處理時限,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醫療事故爭議的處理申請,
應當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身體受到傷害1年內提出,沒有正當理由在1年後提出的處理申請不予受理;
(5)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有無明確的爭議相對方;
(6)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醫療事故爭議,衛生行政部門不予受理。
4樓:毓政苑
解答如下:
第一、如果涉嫌構成醫療事故罪的話是必須先經過醫療事故鑑定,由衛生局組織協調後才交由**處理的。但是如果單純的民事賠償責任,是可以直接起訴的,具體是到門診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時效只有1年,注意及時起訴。
第二、關於賠償的問題,首先得說清楚醫生未對患者說明並對患者造成損害的事實,根據《侵權責任法》第55條: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不說明就是違法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其次根據《最高院人損解釋》17條,你可以要求診所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專案,但是你必須拿出證據證明以上費用確實發生,比如病情加重後你去別的醫院就醫的發票等等。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應該不算醫療事故,而且手術時有簽字風險告知,個人認為,除非是明明是左腳手術醫生沒注意右腳動手術,這個肯定是醫療事故,不像你你想的你們簡單,而且每個人身體素質不一樣恢復不一樣
6樓:匿名使用者
先申請事故鑑定,可以找當地衛生局或主管衛生廳
7樓:洛琪茂谷芹
封存病例最為主要。其他的取證工作要看醫療事故的具體情況,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如何準備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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