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哈哈欠為你違逆
秦朝推行的「二十等爵」制,始創於商鞅變法時為獎勵軍功所設立的軍功爵制。漢承秦制,繼續沿用「二十等爵」制,但根據實際情況有所調整。
曹魏末年,專權的晉王司馬昭為取代曹魏政權,「深覽經遠之統,思復先哲之軌,分土畫疆,建爵五等,或以進德,或以酬功」。此次改革仿照《周禮》,設公、候、伯、子、男五個等級,把爵位封授給支援司馬氏的群臣。受封者獲得民戶數量不等的「封邑」,爵位由子孫承襲。
「自騎督已上六百餘人皆封」。由此,面向文武**的「五等爵」制確立。通過五等爵分封,司馬昭對曹魏朝廷中的大臣進行了一次比較徹底的區分,將那些傾向於司馬氏的大臣與其他曹魏大臣明確區別開來,成為司馬氏建立晉朝的前奏。
(2019·新課標)「二十等爵」制反映了法家思想;「五等爵」制反映了儒家思想。
物件:「二十等爵」主要授予軍人;「五等器」主要授予**。
作用:「二十等爵」制打破了世卿世祿制,激發了軍隊鬥志,促成秦統一;「五等爵」制壯大了司馬氏力量,為晉朝建立奠定基礎。
2樓:匿名使用者
戰國時建立起來的軍功爵制,在秦國得到最充分的發展,起的作用也最大,並延續到整個漢代。秦和其他各國一樣,**行賞,但突出的特點是計首賜爵,得一甲首,賜爵一級,所以諸侯稱秦為「上首功之國」。秦的爵位,可以為官,可以得到田宅和役使庶子,可以用來贖罪或贖奴隸,總之,可以給有爵者帶來許多利益,而利益的大小,又根據爵位的高低有所不同,功多則爵高賞多,功少則爵低賞少,而且有罰與賞相配合。
這就激勵了秦軍的無畏鬥志。秦的軍功爵制,集中了各**功爵的優點,在一定意義上說保證了秦對六國的統一。
一級曰公士; 二,上造; 三,簪嫋; 四,不更; 五,大夫; 六,官大夫; 七,公大夫; 八,公乘; 九,五大夫; 十,左庶長; 十一,右庶長; 十二,左更; 十三;中更; 十四,右更; 十五,少上造; 十六,大上造; 十七,駟車庶長; 十八,大庶長; 十九,關內侯; 二十,徹侯。
3樓:匿名使用者
戰國時期,秦國從商鞅變法以後,取消王族封爵,立二十等爵制以賞功勞(主要是軍功)。從最高的二十等到最低的第一等,依次是:
徹侯、關內侯、大庶長、駟車庶長、大上造、少上造、右更、中更、左更、右庶長、左庶長、五大夫、公乘、公大夫、官大夫、大夫、不更、簪□、上造、公士。
4樓:匿名使用者
秦國爵制較特殊,商鞅曾分為20級,級高位尊,依次為:公士、上造、簪嫋、不更(相當於士)、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相當於大夫;五大夫以上有食邑)、左庶長、右庶長、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良造(或稱大上造)、駟車庶長、大庶長(相當於卿)、倫侯、徹侯(相當於諸侯)。同時,秦國的官、爵不分,自大良造以下既是爵稱又是官稱。
此外還有客卿,凡六國人士入秦得到卿位則稱客卿
秦國的軍功爵位制有什麼弊端?
5樓:匿名使用者
軍功爵制萌芽於春秋時晉吳爭霸時期,吳國孫武兵書試述,晉國初步建立,於戰國時期逐漸成熟,魏趙韓燕秦齊楚七國都建立了軍功爵制,但秦一統天下焚燬百家書冊歷史典籍後只留存零星記載而不得全貌。秦國商鞅變法「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定製軍功爵制,其後秦**功制增補為二十級。秦國擊破六國後建立秦朝,二十級軍功爵制改為輸慄即可獲爵,每級一千石,第九級五大夫需要九千石。
漢文帝削減了輸慄數,輸粟四千石即為五大夫並免役一人。由於漢景帝年間六次封賞天下民爵一級導致平民人人爵位高升,比比皆是五大夫,漢武帝時期遇戰事竟難以徵得兵役,故建立十七級武功爵,有武功爵者優先進補官吏。魏晉起已是士族天下,不再注重下層,隋至唐功勳官等級從十一等改為十二等,其後宋朝沿襲,元朝定勳官十階,明朝勳功武官十三等,清朝撤勳官制改為賞功牌。
軍功爵制提高軍隊戰鬥力,是地主階級參政的階梯,也是地主階級為了達到其政治目的而採用的一種手段,它與嚴格殘酷的刑罰自始至終結合在一起。有功升賞只是一面,如果在戰爭中逃走、投降,統治階級就要使他們 「身戮家殘,去其籍,發其墳墓,暴其骨於市,男女公於官」,帶有極烈度的強迫屬性,這就是它的階級實質。為了邀功請賞,軍隊任意**人民。
正如古人所言,「秦用商鞅計,制爵二十等,以戰獲首級者計而受爵,是以秦人每戰勝,老弱婦人皆死」。為了爭奪首級而殺死戰友、自相殘殺的,割取本軍戰友首級領功的事常有發生,這也暴露了軍功授爵制的消極面。軍功爵制給平民帶來了獲得一小塊土地的希望,所以得到平民的支援,士卒正是在這種利誘與強迫的兩面裡,「非鬥無由(出路)也」。
6樓:亦真
我想說,補充的內容應該是你自己想出來的,而不是在某本書上看到的吧?
我認為弊端應該是觸及了舊貴族的利益,會增大變法的阻力。而且在統一之後,社會基本安定,就需要有善於治理國家,發展經濟的人才了。這時還是照辦這種辦法,只重視武力,從軍人中選官,按軍功定級。
使大量能征慣戰的軍人擔任各級官吏,只會激化社會矛盾,秦代殘暴害民的名聲與此是有很大關係的。
關於你的疑惑,有以下資料可供參考:
禁止私鬥,商鞅認為,在戰場上,士兵 為國家而戰。奮勇殺敵,是應當的。鄉里打鬥。為私而鬥。於國無力。禁止私鬥,違反規定者將受到十分嚴厲的處罰。
這一規定在一定程度上(道德層面)可以減少自相殘殺的現象。
至於秦兵是否會割下戰友的首級來冒充敵軍首級,如何判斷和適用法律,抱歉沒有相關資料供您參考。
7樓:鐵墨銅宣
不過在秦代統一天下之後,以軍功選拔**的方法,其積極意義以遠不如統一前了。強化武夫當政的制度,對於要完成統一天下的任務是有十分的必要的。但在統一之後,社會基本安定,就需要有善於治理國家,發展經濟的人才了。
這時還是照辦過去的辦法,只重視武力,從軍人中選官,按軍功定級。使大量能怔慣戰的軍人擔任各級官吏。只會激化社會矛盾,秦代殘暴害民的名聲與此是有很大關係的。
8樓:匿名使用者
戰場戰機稍縱即逝,有一種現象就是大家都不攻城了,而是搶人頭
9樓:匿名使用者
馬上得天下,
下馬治天下。
10樓:蘆盛
弊端----使得軍人掌權,文臣冷落。。。。。
11樓:匿名使用者
那個不要擔心,去看看秦法,秦法家治國,你那套要是被發現,嘖嘖,而且秦往往是一個地方出一隊兵,比如一亭一屯,這些兵相互認識,你把隊友的頭砍了,你指望其他人不認識嗎?想想也覺得不可能,砍其他屯的友軍,你當別的屯都是瞎子嗎,你興許砍的某個人就是另外那個屯的某人的侄子,或者兄弟,想想也覺得風險太大了,但是對於別國的軍隊,那就不好說了,比如長平,白起並不想坑殺,但是問題在於,他不殺這群趙國兵,手下會造反的,打了那麼長時間仗,沒功勞那不行,至於殺良冒功,這就更難了,秦戶籍制度完善,每人都有身份證,你**平民,但凡有一個沒殺,這人回去告狀一告一個準,風險太大了吧,再加上連坐政策,你指望一村甚至一縣的人和你一起瘋嗎,想想也覺得不太可能(秦朝只**律不講人情,從來沒有法不責眾這一說,一村連坐,全村gg的事情非常多,所以山東六國覺得這秦法也太***嚴酷了吧)所以商鞅不需要專門的法律來杜絕這種情況
秦朝二十級軍功爵位制是怎麼樣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秦二十級軍功爵位制從低到高分別為:一級公士,二上造,三簪嫋,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大良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每級增50石歲俸,公士歲俸50石粟米,二十級徹侯歲俸1000石。
商鞅變法規定:秦國的士兵只要斬獲敵人「甲士」(軍官)一個首級,就可獲得一級爵位(公士)、田一頃、宅一處和僕人一個,斬殺的首級越多獲得的爵位就越高。
出土秦代竹簡表明:在軍中,每頓吃的飯菜因爵位不同而不同。簪嫋可以有精米一斗、醬半升、菜羹一盤、乾草半石。
秦時**簪嫋仍須輪流服役,四級不更以上免除更卒(輪流服役)。漢文帝以後改為九級五大夫以上免役,公乘以下仍須服役。
商鞅變法之前,秦國有四種庶長:大庶長、右庶長、左庶長、駟車庶長。四種庶長都是職爵一體,既是爵位,又是官職。
大庶長贊襄國君,大體相當於早期丞相;右庶長為王族大臣領政,左庶長為非王族大臣領政,駟車庶長則是專門執掌王族事務;四種庶長之中,除了左庶長可由非王族大臣擔任,其餘全部是王族專職。商鞅變法之後,秦國官制仿效中原變革,行開府丞相總攝政務,各庶長便虛化為軍功爵位,不再有實職權力。
13樓:哈哈欠為你違逆
秦法將爵位分為二十等,即:公士、上造、簪嫋、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長、右庶長、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駟車庶長、大庶長、關內侯、徹侯。
如何評價戰國時期秦國的軍功爵制?
14樓:萌了個崽
這是一個有魔力的政策,自帶buff,可以說秦國在七國爭霸中能最終勝出就是靠它。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什麼是軍功爵制,主要有兩個內容,一是隻要立了軍功,不管你是山野村夫還是無名小農,你都可以享受爵祿,沒有門檻只有大餅,所有人都可以依靠軍功平步青雲,底層有了翻身的希望;二是取消老秦宗室貴族的世襲特權,讓他們把位置空出來,不準僅憑屬籍就白白的了**厚祿。
自打實行了這個政策,小老百姓就有了盼頭,希望通過戰鬥改變自己和家人的命運,所以民間人人學習武功,個個都自願去參軍,戰鬥值up了不止一個量級。在具體的戰爭中,只許前進不許後退,後退等於死,只要你敢拼命,就算戰死沙場,得到的爵位也會有自家繼承,死前英武死後被人敬仰,這是那個時候每個軍人的理想狀態吧!
俗話說高手在民間,經過變法後,秦國的軍事人才層出不窮,白起、王翦這些武力值極高的大將帶領著士氣滿滿的虎狼軍隊橫掃六國,所到之處無不鬼哭狼嚎,屍橫遍野。這一套戰爭機器已經樹立並且穩固,所以秦國才能動員數十萬以上的兵力進行擴張,別的國家都不具備這種能力。
這是相對公平的選官和財富分配製度,對秦國的影響極大,對之後軍隊制度的形成也意義深遠,總的來說,它適應了社會發展,抓住了社會痛點,使奴隸主貴族的社會結構滿滿的被地主和權貴的結構替代。
15樓:哈哈欠為你違逆
秦朝推行的「二十等爵」制,始創於商鞅變法時為獎勵軍功所設立的軍功爵制。漢承秦制,繼續沿用「二十等爵」制,但根據實際情況有所調整。
曹魏末年,專權的晉王司馬昭為取代曹魏政權,「深覽經遠之統,思復先哲之軌,分土畫疆,建爵五等,或以進德,或以酬功」。此次改革仿照《周禮》,設公、候、伯、子、男五個等級,把爵位封授給支援司馬氏的群臣。受封者獲得民戶數量不等的「封邑」,爵位由子孫承襲。
「自騎督已上六百餘人皆封」。由此,面向文武**的「五等爵」制確立。通過五等爵分封,司馬昭對曹魏朝廷中的大臣進行了一次比較徹底的區分,將那些傾向於司馬氏的大臣與其他曹魏大臣明確區別開來,成為司馬氏建立晉朝的前奏。
(2019·新課標)「二十等爵」制反映了法家思想;「五等爵」制反映了儒家思想。
物件:「二十等爵」主要授予軍人;「五等器」主要授予**。
作用:「二十等爵」制打破了世卿世祿制,激發了軍隊鬥志,促成秦統一;「五等爵」制壯大了司馬氏力量,為晉朝建立奠定基礎。
軍功爵制對後世的影響軍功爵制度對中國歷史的發展產生了怎樣的重要作用
軍功爵制萌芽於春秋,確立於戰國,在秦及漢中期以前的政治舞臺上曾起過重要的作用。但由於自西漢中期以後,軍功爵制漸趨輕濫,到東漢以後趨於衰亡,因此後人對軍功爵制已不知來龍去脈,甚至有人把它與西周的五等爵制混為一談。儘管 史記 漢書 後漢書 及先秦 秦漢的古籍中對軍功爵制也有所記載,然而對其中的許多具體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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