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交定金注意事項五大陷阱可能誘你上當

2021-04-10 05:42:10 字數 5668 閱讀 4574

1樓:搜狐焦點

樓市火熱,與之相關的糾紛案件也接踵而來。一些消費者受市場和銷售熱度和銷售手段影響,往往會盲目搶購,一時衝動交了定金,而事後又因各種原因後悔。

案例:

丁女士支付了5萬元購房定金,合同約定需25%首付款。但辦理按揭時,銀行要求首付須30%。後來,丁女士要求開發商退回定金。

劉先生1月1日支付了2萬元的購房定金,3月19日發現其訂購的單元已被**,只好向開發商要回定金。

據統計,買賣雙方糾紛頻出,大多是由於開發商虛假宣傳和消費者的衝動下定造成。一些開發商在購房者認籌、認購時承諾一切不滿意可全額退回預付款,到期卻以種種理由拖延或拒絕。開盤的時候,房地產銷售公司承諾的「零首付」、「低首付」、朝向、學位、優惠等結果往往不兌現或貨不對板,也導致消費者退定(訂)。

而發生這樣的事之後,銷售公司與開發商又相互推諉,糾紛發生。盤點以下五種開發商常見銷售手段,要買房的網友必須心中有數。

製造熱銷假象

近幾年有過買房經歷的人們都會對售樓處的「人氣」記憶猶新,其實房子真有那麼搶手嗎?答案是未必!開發商往往會製造房子熱銷、售樓處人潮湧動的假象,比如找「房託」假扮購房者去樓盤排隊購房,同時在售樓中心**公示欄上面打出「售完」字樣,讓購房者覺得房子太火已經斷銷,在沒考慮周全的情況下就急著交定金,籤合同買房。

私自更改樓盤規劃

在售樓處的時候,一些銷售人員會許下口頭承諾,說周圍會建公園等賣點吸引購房者,大家要知道,口頭承諾變數難預料,一定要將承諾落實到合同中,並明確違約責任,一旦出現開發商私自更改規劃的情況,可以有足夠的證據維權。

低首付購房

類似營銷手段之前已經談過不少,各地也開始正視首付貸及相關金融服務給經濟帶來的高風險。其實羊毛出在羊身上,低首付購房只是開發商營銷的噱頭,消費者一分錢的便宜也佔不到,各位購房者要注意根據自身經濟狀況理性買房,不要因為低首付的優惠就貿然購房,還貸壓力被無形增加。 最後發現沒錢償還,吃虧的還是自己。

買房送面積

在寸土寸金的樓市中,買房送面積看起來是最划算的一種優惠方式,然而也要小心其中陷阱。 有些贈送面積是以購買特定樓層為前提條件的,如露臺,閣樓必須購買頂層才能獲贈;想要地下室或者花園,就得買一樓的房子,購房者一定要搞清楚這樣的樓層和戶型是否真的適合自己,別「佔小便宜吃大虧」。

**未取得預售認可的商品房

一些實力不夠的開發商回了資金回籠,會將未取得預售認可的商品房進行**,這樣收取的定金和預付款屬於非法集資。一旦遭遇樓市波動,開發商很有可能捲款潛逃,所購房屋也將成為爛尾樓,即使正常交房也不能獲得產權證。因此購房者一定要選擇大品牌開發商,同時看房時可要求對方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併到當地房屋登記部門進行核實,以免買到未經預售許可的房子。

綜上所述,購房者下定(訂)前要多走、多看、多瞭解同型別的產品,綜合對比優劣勢和自身需要,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事後以不喜歡、買貴了、贈送少、資金不足等為由要求退定(訂),不能成為退定(訂)的有效理由。同時,消費者須樹立合同履約意識,只要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任何一方不得隨意違約,違約將承擔相應的賠償等法律責任。

更為重要的是,簽約時要重視合同、協議的細節,必須明確註明商品的型別、配置、交付時間、違約責任等重要承諾,約定內容要明晰,絕不能含糊不清。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6-04-2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買房路上當心這五大陷阱 你掉進去了嗎?

別怪我沒告訴你!籤購房合同小心這五大陷阱

2樓:搜狐焦點

對於普通人來說,買房甚至會窮其兩代人的積蓄。所以,在決定買房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慎之又慎,本文就為您列舉那些合同上常見的「坑」,一定小心提防,避免吃虧。

籤購房合同要當心五大陷阱

陷阱一:手續不全 以小利引誘購買

一些開發商在未拿到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就進行所謂的內部認購,這種銷售行為是不合法的。

因此,購房者在決定簽約之前,應在售樓部認真檢視開發商的「五證」、「兩書」是否齊全。

五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二書:《住宅質量保證書》;

《住宅使用說明書》。

陷阱二:補充合同上 開發商暗做手腳

注意檢視合同及補充協議上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的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

如,開發商違約應付的利息是總房款的月萬分之三,而購房者違約要付的利息卻變成了日萬分之三。發生此類情況,買房人一定要堅持提出自己的意見。

陷阱三:合同空白條款藏玄機

開發商交給客戶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上,往往有很多空白的地方。購房者以為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這些空白處為開發商日後作弊提供了條件。

陷阱四:籤合同前 要你先交定金

有些開發商,簽訂合同籤先交定金,還只給購房者一個收條。

因此,購房者一定要注意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是否規範,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以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

陷阱五:交房日期故意模糊不清

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的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並註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違約責任。

常見案例:甲方經常在合同上只註明竣工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後、質量驗收合格後、小區配套完成後」等一些模糊語言,而不註明交付使用日期。

籤購房合同七大注意事項

一、使用規範的合同文字

採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字。

二、注意建築面積的約定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築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三、簽約時注意房屋質量問題約定

簽約時,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並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四、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範圍和收費範圍。

五、注意合同文字中補充協議的內容

1、將開發商的承諾寫進補充協議,不要相信口頭承諾,沒寫進補充協議的都是空頭支票;

2、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範合同文字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六、賣方合約的注意事項

根據新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正式合同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例如:買房必須在補充協議中的「應於xx日前如何如何」,加上如果沒有在「xx日前如何如何」後該怎樣處理。

七、注意約定違約責任

包括:簽約後購房者要求退房;開發商賣房後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

以上是買房籤合同的5大陷阱和7大注意事項,牢牢記住它們可在買房過程中少走彎路。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6-06-1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買房交定金注意事項 這些問題不能忽視

3樓:搜狐焦點

在我們去售樓部看好房子後,置業顧問為了保險起見,促進購房者們最終購買房子;同時也為了讓我們挑選好了的房子不被其他的客人選走,通常會讓我們交付一定的定金。很多沒有過買房經歷的人,不知道定金是不能退的,但是更多的人對於什麼是定金?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買房交定金注意事項以及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退回定金卻並不瞭解。本期就定金的一些知識進行了整理,並著重講解了買房交定金的注意事項,看看有哪些?

一、什麼是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

二、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在售樓書驗完以後要簽訂認購書,要交定金,提醒購房人要注意,認購書裡的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1、交付定金的協議是從合同,依約定應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而交付訂金的協議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而未交付的,即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

2、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3、《擔保法》規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

三、買房交定金注意事項

一些購房的市民在與開發商簽訂認購合同時,向開發商交了一定數額的定金,可因考慮不周等原因,不想購買房子向開發商索要定金時,卻遭到拒絕返還定金。所以,我們在買房交定金時一定要注意這些事項:

1、定金條款並不具有強制性,它僅是指導性的,消費者可以依法自主決定是否訂立定金條款。

2、應當在定金條款中註明不履行合同的具體情況。

3、雖然已訂立了定金條款,但只有消費者在交付了定金後,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預付款的區別,預付款就是預先支付,但預付款,不能適用定金的罰則。

5、謹防有的開發商利用購房者缺乏相應的購房知識和經驗,在某些條款內容上設下陷阱,故意讓消費者違約。

6、定金和訂金在法律上性質是不同的。依據擔保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四、什麼情況下購房定金可退回?

1、如果買方沒有按照認購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去簽約或者賣方在認購書規定的期限內將認購房屋轉售他人而導致未能正式簽約,買方違約的,定金不予返還;賣方違約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2、如果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正式簽訂合同,則定金在買方履約後,可抵作樓款或收回;雙方履行正式合同過程中,一方違約的,適用不予返還或者雙倍返還。

3、如果雙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項的違約行為,僅對預售(銷售)契約及補充協議內容難以達成一致,而未能簽約的,賣方應把定金全數返還買方。

4、如果因賣方未取得預售(銷售)許可證或者買方不具備購房資格而導致雙方未能簽訂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無效的,應按無效合同處理,賣方應將定金返還。但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另一方的利息損失或者其它損失。

5、如果買方在正式簽約時將認購書中確認的條件,如**、房號、面積等進行修改而導致簽約未成,視為賣方違約,應雙倍返還定金。

6、若賣方在認購書中表明有權在正式合同中對認購書中所列之**、面積等有修正之權利或宣告以正式為準的,應視為合同的主要條款未確定,正式合同如因此不能成立,賣方應將定金及利息返還買方。

買房涉及到的東西非常多,老話說只有買錯的,沒有賣錯的。再怎麼精明的購房者總會有疏忽的地方,對於房地產行業出現的問題和一些常見潛規則,開發商比我們清楚太多。一旦被忽悠交付了定金,就不好退了,所以瞭解買房交定金的注意事項,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們在買房時,能夠做的就是多瞭解一些相關知識,免得發現問題時才後悔莫及,損失慘重。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5-12-1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買房交定金注意事項定金應該交多少

買房交定金注意事項 第 一 定金條款並不具有強制性,它僅是指導性的,消費者可以依法自主決定是否訂立定金條款 第 二 應當在定金條款中註明不履行合同的具體情況 第 三 雖然已訂立了定金條款,但只有消費者在交付了定金後,合同才生效 第 四 要分清定金和預付款的區別,預付款就是預先支付,但預付款,不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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