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蔡仲翰
原則上勞動合同法律關係屬於民事法律關係的範疇,如果合同沒有特別約定,參照民法通則的規定:民法所稱的「以上」、「以下」、「以內」、「屆滿」,包括本數;所稱的「不滿」、「以外」,不包括本數。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抄法》
第十三條固定襲期限勞動合同,是指bai用人單位與勞動du者約定合同zhi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dao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樓:匿名使用者
包括三年,以上可以理解成大於等於
不滿是不包括這個數字的,可以理解成小於
4樓:匿名使用者
以上就是大於等於。。。不滿,就是小於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3年以上固定期限約定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這裡的「以上」包含本數嗎?
5樓:
包括本數三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
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回期限三個月以答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6樓:匿名使用者
3年的合同最長可以約定6個月試用期,但是一般用人單位都約定3個月。如果覺得條件實在太苛刻,可以不簽約。
7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 一般情況下「以上」 「以下」是不包括本數的。
參考內容:
8樓:
法律用語,以上都包括本數,不滿、不足、不包括本數。
9樓:匿名使用者
您這樣想:如果 不能約定6個月的話,那約定5個月零29天嗎?法律也是圖個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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