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騎電動車正常行駛在非機動車道,對方改裝摩托車逆向行駛側面

2021-04-24 02:44:47 字數 5316 閱讀 6546

1樓:廣航浚736湘

如果不是法院判定就不能給。逆向行駛機動車屬違章,發生事故需承擔責任。從問題描述看,摩托車要負大部分的責任,但最終要看交警的「事故處理」是如何認定。

機動車右轉與直行電動車相撞,應該怎麼賠

2樓:碧水微瀾

一、如果是電動自行車,機動車全責,電瓶車不需要賠償。

以下為相關依據

1、《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條第1項「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2條第3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二、如果是電動摩托車,摩托車全責。以下為相關依據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條:「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3條第2款「機動車在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應當依次排隊,不得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前車轉彎、行經交叉路口的。」

4、《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7條「後車應當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後,從前車的左側超越」。

三、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車的判斷,以時速20公里、50公里為界限。

1、最高時速超過50公里的,且整車質量大於40公斤的,必定屬於摩托車。

2、最高時速低於20公里的,且整車質量小於40公斤的,屬於電動自行車。

3、最高時速20-50之間的,屬於爭議區。看交警的判斷。

擴充套件資料: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 人行橫道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第二節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四十四條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左側為快速車道,右側為慢速車道。在快速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快速車道規定的速度行駛,未達到快速車道規定的行駛速度的,應當在慢速車道行駛。

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有交通標誌標明行駛速度的,按照標明的行駛速度行駛。慢速車道內的機動車超越前車時,可以借用快速車道行駛。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第四十六條 機動車行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其中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

(一)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時;

(二)掉頭、轉彎、下陡坡時;

(三)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

(四)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

(五)牽引發生故障的機動車時。

3樓:匿名使用者

汽車右轉,被電動車撞了,汽車要負主要責任。

轉彎讓直行,是交法的重要原則。汽車轉彎,而電動車是直行,汽車就必須讓直行車先行,也就是說,汽車是轉彎,電動車是直行,電動車有優先通行權。要按責任劃分的話,汽車是主要責任,電動車負次要責任。

以下為相關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①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②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③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④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表示通行。

⑤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①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②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③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④遇放行訊號時,依次通過;

⑤遇停止訊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⑥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訊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⑦在沒有方向指示訊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①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②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③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④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擴充套件資料:

第五十五條 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2、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3、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訊號、制動、連線、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2、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3、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第五十七條 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使用轉向燈:

1、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

2、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後位燈,但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機動車霧天行駛應當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第五十九條 機動車在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機動車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以及超車或者遇有緊急情況時,應當減速慢行,並鳴喇叭示意。

第六十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車後50米至100米處設定警告標誌,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後位燈。

第六十一條 牽引故障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不得載人,不得拖帶掛車;

2、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得大於牽引機動車的寬度;

3、使用軟連線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大於4米小於10米;

4、對制動失效的被牽引車,應當使用硬連線牽引裝置牽引;

5、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4樓:drh極地綠洲

機動車右轉與直行電動車相撞,應該怎麼賠。這個應該是車動車全責的

5樓:匿名使用者

我右轉行使在慢車道被電動車撞上尾部左邊

6樓:社旗之魂

我建議你給人家電車修修,醫藥費出了,在給個幾百塊錢補償,真是拖下去對你不利,多給人家說點好話,如果它要一個勁就別搭理它,把它涼涼。

7樓:盤古的小斧子

你就等三天後給她回答。賠償的事情那就與她討價還價,一直到雙方都能接受為止。

8樓:低調的

不行你就拖著走法律程式,要不到那麼多錢的······跟他們耗著······

碰到敲竹槓的了·····別怕···

9樓:匿名使用者

以醫院診斷為準吧。如果只是皮外傷,別說7000,就是700都多。因為醫藥費你不是已經負責了嗎?如果對方要求過分,還是正常走法律程式。

10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人沒事,把人家檢查費結了吧!講話客氣點,不要太囂張,人家也不是想訛你那錢的,我個人認為就是這樣,因為我剛好遇上這事

右轉彎與直行車輛相撞,請問是誰的責任?

11樓:匿名使用者

右轉彎車輛全責。直行車具有通行優先權,轉彎車必須讓直行車。一般可以理解為在道路行駛中,如直行車輛無違章行為行駛,轉彎是要讓直行的。

如對方未按標線行駛,例如機動車右轉但直行車輛佔用非機動車道強行通過,則直行車輛全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1、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2、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3、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4、遇放行訊號時,依次通過;

5、遇停止訊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訊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7、在沒有方向指示訊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擴充套件資料:

以下9種違規,扣3分

1、經人行道未減速、停車、避讓行人;

2、高速公路匝道超車;

3、未按照禁止標線指示行駛;

4、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或行人先行;

5、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車未讓左轉車先行;

6、不按規定道路行駛;

7、超速駕駛但未超過限速50%;

8、未給特殊車輛讓行;

9、不按規定超車、逆向行駛;

本人騎電動車在非機動車道上正常行駛,撞人的責任如何界定

既然已經由交警認定說明不是簡單責任 所以說的都只供參考 按您敘述 雖然行人進入車道是行人過錯 但您是提前已經看到行人 應該預見到行人可能隨時變化位置 所以應提前減速 這些交通法裡也都有 所以只能看交警怎麼具體判了 個人覺得肯定會判你責任 但主次這個看當時具體情況了 祝您好運吧 建議報警處理,如果他超...

我騎電動車由南向北行駛(電動車在非機動車道逆向行駛)與由西向

計程車不付全責的。責任在你 不在他。作為一位中國人難道就沒勇氣承擔屬於自己的責任嗎?你逆向行駛,還想讓計程車付全責?做夢呢?告訴你不可能的 一人騎電動車在非機動車道由南向北逆向行駛,在經過紅綠燈時,被由南至西的左轉彎機動車撞倒至對方輕傷,20 電動車闖紅燈負主要責任 除非是左轉和直行一個訊號,那樣機...

我的電動車正常在非機動車道行駛,右轉機動車影響我正常行駛導致

你好,具體責任由交警認定。認定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的原則有以下三點 1 當事人有違章行為。即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違犯道路交通法規的行為,也就是俗稱的違章行為。如不存在違章行為,就不屬於交通事故。2 違章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交通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有因果關係的,要負相應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