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書生之見是我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
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2樓: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你可以相信描述你的問題。你所說老闆三個月沒發工資,請問你是否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
如果有,你可以拿著合同以及相關證據到轄區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去申請仲裁,如果沒有,也可以拿起相關可以證明你就職於該單位以及老闆不發工資等證據去申請仲裁。
3樓:匿名使用者
問老闆要工資,如果不給就打給法律援助的**,**號碼去查114。
老闆三個月不發工資,怎麼辦?
4樓:釣魚佬老頭
1、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5樓:匿名使用者
老闆三個月不發工資屬於拖欠工資,根據《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當面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時,勞動者可以到勞動部門舉報並要求用人單位給予50%--100%的補償(參見《勞動合同法》85條);當然,你也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請求干預並查處,或者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工廠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資。不過這樣一來,雙方的衝突就不可避免了,不過勞動者也有權就此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38條),並要求工廠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6樓:愛瓜瓜
你可以委婉地跟你老闆問一下情況。
7樓:劇代秋亥蔚
你好!6261696475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431373162
老闆三個月不給發工資怎麼辦
8樓:運洛犁若蘭
這種現象太多了日
這是老闆故意找你麻煩
要麼就是不想給
簡單要是我找到他收拾他
9樓:法律快車
1、向用人
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投訴。
2、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投訴。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10樓:姚寶寶
離職啊,你難道要等一年不發工資才離?
11樓:釣魚佬老頭
1、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12樓:卜旋燕半凡
難道你們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嗎?如果簽訂了就可以去勞動局舉報公司。
老闆三個月不給發工資,也沒個說法怎麼辦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公司在你上班已經將近三個月後,仍然以各種藉口拖延發工資的時間,違反了《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的規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已經與你形成勞動爭議。
同樣,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同樣違反《勞動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的規定。
似這種沒有信義的單位,離開未必是件壞事。但即使走,也必須討回屬於自己的三個月辛苦錢。
你可以在向公司索要工資無果的情況下,向公司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公司支付拖欠你的三個月工資及25%經濟補償金;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金等。
只有一份臨時的協議,完全可以證明你與公司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具體的證據蒐集,可以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的規定辦理。
公司三個月未發工資,該怎麼辦?
14樓:奶茶
1.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的工資必
須按月足額支付,不得剋扣。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局投訴。優點是方式簡單。缺點是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是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是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 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三個月未發工資只能通過勞動法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要求公司支付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6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的工資必須按月足額支付,不得剋扣。
一、如果你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你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上班三個月老闆仍然不發工資怎麼辦
17樓:神天衛1咦魺
公司在你上班已經將近三個月後,仍然以各種藉口拖延發工資的時間,違反了《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的規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已經與你形成勞動爭議。
同樣,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同樣違反《勞動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的規定。
似這種沒有信義的單位,離開未必是件壞事。但即使走,也必須討回屬於自己的三個月辛苦錢。
你可以在向公司索要工資無果的情況下,向公司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公司支付拖欠你的三個月工資及25%經濟補償金;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金等。
只有一份臨時的協議,完全可以證明你與公司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具體的證據蒐集,可以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的規定辦理。
月沒發工資,老闆是個無賴,怎麼辦勞動仲裁可以嗎
公司在你上班已經將近三個月後,仍然以各種藉口拖延發工資的時間,違反了 勞動法 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的規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已經與你形成勞動爭議。同樣,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同樣違反 勞動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
老闆月不發工資,該不該繼續上班老闆三個月不發工資,該不該繼續上班?
公司在你上班已經將近三個月後,仍然以各種藉口拖延發工資的時間,違反了 勞動法 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的規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已經與你形成勞動爭議。同樣,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同樣違反 勞動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
老闆不發工資怎麼辦
可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也可以選擇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無故拖欠工資,是指用人單位在沒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員工的工資的行為,是超過當地 工資支付規定 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在用人單位或者私人老闆不支付工資的情況下,員工可以向勞動局投訴或者蒐集證據申請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