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月不發工資,該不該繼續上班老闆三個月不發工資,該不該繼續上班?

2021-05-20 17:32:06 字數 4957 閱讀 2394

1樓:愛穿拖鞋

公司在你上班已經將近三個月後,仍然以各種藉口拖延發工資的時間,違反了《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的規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已經與你形成勞動爭議。   同樣,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同樣違反《勞動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的規定。   似這種沒有信義的單位,離開未必是件壞事。但即使走,也必須討回屬於自己的三個月辛苦錢。

  你可以在向公司索要工資無果的情況下,向公司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公司支付拖欠你的三個月工資及25%經濟補償金;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金等。   只有一份臨時的協議,完全可以證明你與公司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具體的證據蒐集,可以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的規定辦理。

2樓:戚廣利

老闆三個月不發工資,該不該繼續上班還是看屬於什麼情況,是老闆的問題,還是公司遇到了暫時困難。如果是公司暫時困難,這個公司還有發展潛力,還是堅持上班。否則,先找老闆協商解決工資,如果不成,向勞動局的執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3樓:匿名使用者

不發工資還上班幹嘛,儘早辭職,可以以未足額發放工資為由提出辭職,並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協商不成可以通過勞動部門申請解決,爭取自己的權益。

老闆三個月不發工資怎麼辦?

4樓:釣魚佬老頭

1、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5樓:韋默索冰真

用人單位存在拖欠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樓:長芳蕙白長

不管有沒有書面合同,事實勞動關係是存在的,請到當地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進行投訴。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老闆三個月不給發工資,也沒個說法怎麼辦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公司在你上班已經將近三個月後,仍然以各種藉口拖延發工資的時間,違反了《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的規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已經與你形成勞動爭議。

同樣,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同樣違反《勞動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的規定。

似這種沒有信義的單位,離開未必是件壞事。但即使走,也必須討回屬於自己的三個月辛苦錢。

你可以在向公司索要工資無果的情況下,向公司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公司支付拖欠你的三個月工資及25%經濟補償金;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金等。

只有一份臨時的協議,完全可以證明你與公司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具體的證據蒐集,可以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的規定辦理。

我們老闆三個月不發工資

8樓:永夜

去勞動局告他不行就法院起訴

9樓:半島鐵盒狼圖騰

這種老闆就等讓法律制裁他。

老闆三個多月沒發工資了,我們今天就沒去上班算曠工嗎?

10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其三個月工

資的,如果勞動者沒有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當天沒有上班的,用人單位是可以算勞動者曠工的,對於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資。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

勞動者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絡**、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可以下達行政處罰處理決定;逾期未執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逾期不改正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工資數額50%-100%的賠償金(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6條)。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老闆三個月不發工資怎麼辦

11樓:匿名使用者

去勞動仲裁部門,一告一個準。就算不行還有法庭和電視臺。電視臺可是不嫌事大的。

12樓:淡然是一種心態

可以找當地的勞動局進行投訴。

他們會找老闆談話的。他們是專門處理勞動糾紛和拖欠工人工資的

13樓:百度使用者

媽的,三個月不發工資?不能忍,還能怎麼辦,乾死他,跟他說我辛辛苦辛苦幫你給工作,再不發的話,,就報警試試,

14樓:雲容書

這個你可以直接找他要啊。,我替你做工,你不給我發工資,哪有這種人。再不發的話你可以特別處理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局。舉報,有個什麼**的,你可以發過去問

16樓:樂觀的小薇薇阿

什麼原因呢 三個月有點久 可以考慮換個老闆了

17樓:搜尋蛙小貸

這還用說啊,工資是基礎啊,走人,想辦法要工資

老闆不發工資,老闆不發工資,報警可以嗎???

如果用人單位拖延或者不發工資。勞動者可以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的規定,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之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其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

老闆不發工資

一 老闆不發工資可到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二 勞動監察的內容主要有 1 社會勞務中介機構和社會培訓機構遵守有關規定的情況 2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 況 3 單位招聘職工的行為 4 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5 企業遵守企業工資總額巨集觀調控規定的情況 6 單位支付職工工資的情況 7 國有企業經營者的收入情...

快過年了老闆不發工資,要過年了,老闆不發工資違法嗎?

是不是發工資你要問老闆 要是老闆說不發工資的話,你可以要求他發 畢竟過年不發工資,也是說不過去的事情 1 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你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資料.然後去你公司調查瞭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