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基本上調動不了,為什麼??樓上說的全是理論,不是現實,現實中太多人想調動,沒人願意呆在鄉下,而實際有幾個人調成功了??實際上為什麼好多公職人員分居兩地???
所以,真正可行的辦法是:
要兩邊市一二把手簽字後才能調,一二把手簽字後,拿著簽字申請去人事局調離,人事局才會給你辦這個事。
樓上把過程說的太簡單
1.單位接收???單位接收有毛用,很早的時候各地就在控制編制,你想調一個人或者招一個人進來,都要通過人事局和編辦同意,往往人家是不同意,比如我們單位10多年了,每年都申請招人,而只有一年申請成功。
所以單位願意接收,沒有用,要編辦和人事局同意。而編辦和人事局是要看分管副市長的臉色行事的,非市長或者副市長或書記同意,編辦和人事局局長是不會給你接收的。
2.同樣,原單位放行,也是要通過編辦和人事局,自己單位同意沒用。
所以,理論簡單,操作太難,如果那麼簡單,那麼基層就沒有公務員了,大家都往好地方調動。
這種事,我不能說操作過,但是參與過,而且還是市內調動,非常硬的關係,關係與市長是同學,同時也是多年好友,也一起共事,還要花個十來萬,才搞定在市內調動。這個錢花的不多,不費心,費心的事長期的經營,比如常常請喝茶(都是好茶,一斤1萬5的),過年過節送送禮,都是茅臺3瓶,中華5條,靠這種長期經營,人家才會幫你。市長這種級別的,多少錢沒見過,平白無故的一個人或者說不是交往很密切的人,你一下子拿給他100萬,他也不會幫你做這個事。
所以與其想著調動,不如想著考過去!!!
2樓:悟不破
調動這種事不能一概而論難或不難。各省或各市甚至各縣組織人事部門對人才流動可能執行都寬嚴有別,並且“因人而異”!
就對你的情況而言,機關單位和事業單位是有區別的,你是公務員還是事業幹部?(若是公務員,**組織部與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於2023年7月16日頒發的《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第六條的內容為“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而這一條各地理解、執行是有差異的,你最好打聽一下你所處縣市區近幾年人員調動情況。)調動,總而言之,首先要有願意接收你的單位,然後你們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意放人,此兩條成,其他都只是程式問題。
除開調動,在不辭職的情況下,還有其他途徑讓你到另外一個市去上班。比如:遴選(首推此途徑)、公****(如果你是公務員則無法報名,事業人員可以)、事業單位招考招聘遴選、領導幹部選拔考試(較難、較少)、人才引進計劃(部分市有該政策)……
最後,現實社會中我不鼓勵為愛不顧一切,然惟願世間愛情盡善盡美、皆大歡喜。“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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