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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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按地域管轄辦理,就是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申請,涉及港澳臺及境外被訴用人單位主體一般可以到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這是他們受理案件原則。如果你想通過法律法規請求仲裁管轄權,很難會滿足你的申請。
3樓:赤果果丶
三、移送管轄 指勞動仲裁委員會件受理的自己無管轄權的或不便於管轄的勞動爭議案件,移送有權或便於審理此案的勞動委員會。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規定,區(縣)級勞動仲裁委員會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將集體勞動爭議案件報送上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處理。 四、指定管轄 指兩個勞動仲裁委員會對案件的管轄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報送共同的上級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由上級部門指定管轄。
我國法律關於勞動仲裁管轄權的規定充分考慮了現實中的實際情況,賦予了勞動仲裁當事人更多選擇權,既可以選擇用人單位所在地也可以選擇勞動合同履行地申請仲裁,不僅有利於勞動爭議當事人權益的維護,也便於查清案件事實,有利於仲裁的審理。 推薦閱讀: 工傷仲裁申請書 勞動仲裁的管轄地選擇
請教 勞動爭議仲裁管轄地怎麼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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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最好還是到勞動合同履行地:
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您所說的企業住所,應該就是合同履行地了。您是有權利管轄受理的。
對方到審理結束後才提出來,明顯是在拖延時間。
建議您再次申請管轄權異議。
7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駁回被申請人管轄權異議
8樓:匿名使用者
都可以 履行地就行
勞動爭議仲裁裁決的最晚日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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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有點大,也有一些爭議。只能簡單說下。勞動法 是調整勞動關係以及與勞動關係密切相聯絡的其他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勞動合同法 對 勞動法 中的勞動合同這一章節進行了重新的詳細的規定。勞動法 和 勞動合同法 屬於普通法和特別法的關係,對於 勞動法 和 勞動合同法 都有規定的,適用 勞動合同法 的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