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男方父母全額購買的房子,由於男方為軍人,房產證當時只登記了女方名字,請問離婚後,房子怎麼算

2021-08-09 05:53:23 字數 3840 閱讀 5735

1樓:匿名使用者

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除非男方有證據證明買房時候書面約定房子是父母贈與男方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解釋》第五條規定:若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當事人能證明父母出資當時的書面約定或宣告,證明出資者明確表示向一方贈與的,一般宜認定為向雙方贈與為妥。該部分出資宜認定為夫妻共同所有。

綜上,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且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的不動產,應當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可以依法請求予以分割。

2樓:蓬迪特立土

婚後買房,無論房本是誰的名下,都為夫妻共有財產,如果父母能出示買房所有票據證明,法律應按三人三份解決

3樓:

誰說是父母全額購買的房子,但是房產證上只登女方自己的名,如要是沒有其它的有效證據從法律來講是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要是離婚夫妻只能平分,法律是講證據說。

4樓:匿名使用者

新婚姻法規定,誰買的歸誰。

婚後買房,(是男方父母出資的)房產證上只有男方名字,請問離婚後,女方有權分割嗎?

5樓:儆櫟

你好!沒有權利分割

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6樓:匿名使用者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以上,新婚姻法具體規定

婚後,是由男方父母全額買的房子,房產證上登記的是小夫妻的名字。請問離婚時女方有權得到房子的分配嗎?

7樓: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

不動產已登記為準,如果沒有特殊約定,一般視為共同共有。

8樓:有花的世界很精彩

法律視事實證據

為第一證據

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

這房子就有你的一半

現在房產證上

是你夫妻倆的名字

男方父母已經沒有房屋的擁有權決定權

所以你能分得一半財產

婚後買的房子,妻子的名字房產證上沒寫名字,離婚後女方有分配的到嗎

9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婚後買的房子,是屬於婚姻關係續存期間買的,即使房產證沒名字,也屬於共有財產,具體規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十九條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他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十一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十二條 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10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婚後購買的房子,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情況,是當然的夫妻共同財產。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女方的名字,都不影響女方是房子的所有權人,擁有1/2的產權。

既然擁有一半的產權,離婚時自然可以依法分割房子的一半。

婚後購房,即使女方沒出過錢,也將被認定為購房款是從夫妻共同收入中支付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1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所得財產,除非夫妻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婚後所得財產各自所有」,否則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房產證上沒寫妻子名字也一樣,離婚時應依法分割,妻子當然有權分配。

12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登記是誰的名字,另外婚後買的房子是某方父母的贈與還是什麼,如果不涉及到贈與,而是夫妻共同財產買的房子,那麼房子當然屬於共同財產,女方能分得到;如果是一方父母出錢,並且指明是贈與一方的,那麼房子就是被贈與人的,至於房產證上究竟是誰的名字,影響很小。

13樓:匿名使用者

有權啊,那是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她主動放棄,否則享有一半的產權。你怎麼能證明她沒出錢啊,她沒有工作?不掙錢啊?

14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購買的房子,只要夫妻之間沒有書面的特別約定,不管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女方可分配。

15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共同的。

如果是男方父母出的錢,就認為是男方的。

16樓:成都元大投資

婚後購房,屬共同財產!

婚後由男方父母出資購買贈與男方的房子,只寫了男方的名字,後經變更加上女方名字,請問離婚如何分配?

17樓:悟法藍燁

婚後買房,如果對方父母沒有明確說是給自己兒子買的,那麼這套房子就應該是夫妻共同財產。況且,後來也加上了你的名字。所以,離婚時,這套房子有你的份額。

18樓:乾杯;朋友

沒有進行婚前財產公正的,不管是誰的名字,夫妻都有份

19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產權權益屬於誰,是看住房房產證登記人姓名,不看別的。

該住房之前屬於男方父母出資購買,又登記在男方一人姓名下,此時住房依照新婚姻法解釋,屬於男方婚後取得個人財產,權益和女方無關。

後辦理加名字手續,把女方姓名加在房產證上,屬於男方把一部分產權或是一半(沒有標註份額前提預設為一半)贈與女方,是的女方成為該住房共有人,擁有一半或是一部分產權。

男女離異,女方有權主張屬於自己名下那一半或是一部分產權!

請問如果夫妻結婚後男方父母給買的房子,房產證寫的男方母親的名字,夫妻離婚女方是否能分得房屋的財產

20樓:儆櫟

不能分割,首先產權登記在其母親名下;其次即便登記在你老公名下,也屬於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予,屬於個人財產。

《物權法》第三十九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1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離婚後不能得到男方父母的房屋財產,因為房產是屬於父母不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共同財產是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

2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能,因為房屋的產權屬於男方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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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不是產權證更名給女方,而是在產權證上增加的共有人女方。應該是夫妻共同財產。當然貸款也是共同負債,雙方都要還。會根據雙方約定的協議,一般情況就是誰拿房子誰還款,這是法院比較認可的說法,這個問題還是比較棘手的,需要法院與男女雙方調解。男方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把房子抵押貸款了,現在如果離婚,貸款屬於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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