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多月了沒有籤合同,沒有交保險,想離職,公司說需要提前

2022-01-06 14:14:49 字數 624 閱讀 2570

1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三條 對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用人單位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該單位或者其出資人應當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依照上述法律規定你可以立即解除勞動關係,要求單位支付你上班期間的雙倍工資及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並承擔勞動關係期間不能購買社保的相應賠償。

如果與單位不能協商一致,可以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投訴,到勞動仲裁機構、法院申請仲裁、起訴。

2樓:冬兒

有這樣的法律嗎?就算有,哪家會按法律程式走啊?剛開始工作的我們是飽滿的黃豆,最後的我們就是豆餅了。

我已經工作月了,試用期月後一直沒有籤合同,現在我臨時有事突然辭職,老闆不給我發工資怎麼辦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明確規定 用人單位必須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否則視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一年內須支付雙倍的工資。你主張的提前3天打辭職報告是得不到法律支援的,其他條件能得到法律支援,書面辭職報告如果已交須打事假條,你現在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律上已過...

公司沒有買保險沒有籤合同我不想做了告他可

1 你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去反映情況,勞動監察部門會讓該單位給你繳納07年7月至今的社保費的。2 按現在勞動法規定,沒有籤合同,應該雙倍工資補償你。可以。勞動法 和 社會保險法 規定,員工入職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並且為員工繳納五險如果沒有籤合同交保險,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進行投訴,會賠償雙倍工資。勞動法 ...

公司沒有通知續簽合同,過去月了,我想辭職,告知必須提前月,請問我必須月後才能走麼

您好 您可以要求立即終止勞動關係,並要求用人單位 1 補足欠付的社會保險 2 支付相應的工資 可以要求支付合同到期後的兩個月的工資的雙倍 3 提供給您相應的經濟補償金。依據 1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 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也未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