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姻財產問題煩惱,請法律相關人士提供幫助

2022-01-08 07:18:10 字數 1745 閱讀 1601

1樓:鳳之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對婚姻法的解釋(一)第五條規定,你們的關係僅為解除同居關係。但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對婚姻法的解釋(二)第一條第二款,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法院應當受理。你們因為涉及到曾經懷孕的事實,如果你能提供直接證據證明,你們在同居期間懷孕,說句你不愛聽的,最好能證明是他的孩子。

應該可以索賠的。但不是財產分割。這個要注意區別。

現在社會,女性雖然為弱勢群體,但是同居畢竟是雙方同意的,非欺詐或者強迫。所以不要有什麼人財兩空的抱怨。

如果離婚,那麼補辦手續後,可以計算婚後財產,分割了共同財產後,可以另外要求經濟補償。房子寫誰的名字沒用影響。

2樓:匿名使用者

理論上來講,沒有婚姻關係的保護,是不存在什麼財產性的利益的。並且,如果有足夠證據證明財產是婚姻關係之前就已經存在的個人財產,也就是說是個人的婚前財產,那麼即便結婚後離婚,也是不在夫妻共同財產之列的。樓主問得簡單,我也簡單地說說我得意見:

基本上你男朋友得財產不會有你的份額。

淺薄之間,歡迎指正

3樓:

按理說你們還沒有真正的結婚登記,也就不可能得到法律上的保護,財產也就不能得到分割。你上面的問題提得也太多了些,如果你結婚的話順理成章就要分很多財產,沒有結婚就很難說。事實婚姻也不是你想象的那麼簡單的!

4樓:

沒有結婚,你什麼也得不到,即使結婚了,這些也屬於他個人財產,離婚時也不能進行分割。除非你們另有約定。

法律問題諮詢大家,請法律專業人士幫忙

5樓:北京杜律師

通常以房產登記為準如果方本是婚後取得,就算夫妻共同財產。

6樓:棟雋秀

按照新修訂的婚姻法的規定,判斷夫妻共同財產的標準就是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為時間標準.即婚前取得的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也就是說,如果你父母購房是一次性付款的,則該房屋為你婚前個人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這裡還要強調一點的是,以前有個婚後四年或是婚後八年一方婚前個人財產會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取消了.只要是一方婚前財產,永遠都是婚前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已於2023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02次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23年12月27日起施行。

第十九條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至於你說的婚後裝修問題,那只是就裝修部分作為共同財產,而且隨著時間推移,裝修也就貶值了,對房屋進行裝修並不能改變該房屋是婚前財產這一性質。

7樓:匿名使用者

從首付上來看,男的房子首付應該是其個人婚前財產,女的首付是其父母對其的贈與,都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首付金額比例是不用分割的,兩套房子後面的還的貸款都是夫妻共同財產,要依法分割.

8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情況,男方婚前買的房子離婚時候肯定是歸男方,但女方可以要求分得共同還貸款部分的錢和房屋升值的錢.但是女方在婚後買的房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是要雙方平分的.

具體解決辦法是房子寫女方父母的名字.女方私底下還款.或者是離婚後再買.

9樓:甜心有機草莓園

房子屬於公共財產。

女方如果想離婚等離國再買房子,那樣就不會又產生婚姻財產糾紛了。

關於婚姻財產分配問題

現在問題是我媽想要這座30多萬的房子,因為她不想我跟弟弟沒有房子住,我爸不同意,說要把什麼都賣了。假如要讓法院來分,他們會怎麼分呢?我媽辛苦這麼多年,能分到這房子嗎?請專業人士給我一套詳細的說明好嗎?是這樣,不能因一方想賣,就必須賣想留房子方可以給對方補償。法院分的話,會適當考慮雙方訴求。比如你母親...

關於婚姻的法律問題

在婚姻存續期間,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生產經營收入等都是夫妻共同財專產,一般離婚雙方都沒有過錯屬,應平分。婚姻存續期間的子女,雙方都可要求撫養權,一方取得撫養權,另一方要支付撫養費。如果想防止你父親被騙,可雙方簽訂協議書,約定財產製。希望對你有所幫助。一,現在的 婚姻法 規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為...

請論述你對婚姻和戀愛法律的相關理解

戀愛婚姻自由,不分性別,不分物種,不分年齡。婚姻和戀愛不同,它包含了太多太多,而戀愛就是兩個相愛的人在一起就可以了 論述你對戀愛 婚姻 中的道德與法律的相關理解 在戀愛和婚姻關係中,首先是道德,然後是法律。尤其在戀愛階段,法律沒有任何約束力,法律也不能強迫男女雙方必須在一起或者不能在一起,只有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