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原則上用人單位不能因為女職工懷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延續到期哺乳期結束後方可終止合同。在員工沒有過錯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這是國家對特殊員工的特殊保護。只有兩種情況下這些員工的勞動合同可以解除,第一個是員工本人提出,或者說跟員工本人協商一致。
第二種情況下,員工本人存在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是違法犯罪的過錯情況,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懷孕女職工的勞動合同。
2樓:
不能解除, 勞動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應當將勞動合同的期限順延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為止。根據該條規定,女職工懷孕是勞動合同延續的法定事由, 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如果勞動合同屆滿,用人單位應當將其勞動合同的期限順延至孕期 ..
3樓:望琅洋嘉怡
不能。《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樓:
員工懷孕期間,當然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但是需要根據不同情況來說明。如果是員工本人意願辭職,是沒有問題的。如果是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
女職工懷孕期間勞動合同法規定哪些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我國《勞動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這種終止屬於自然終止。如果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勞動合同一方當事人消亡,如勞動者一方死亡或用人單位宣告破產等,勞動合同關係即行終止。
另外,如果勞動爭議仲裁機關裁決或人民法院判決終止勞動合同,由勞動合同確定的關係也告終止。這兩種終止可以稱為勞動合同的非自然終止。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時,在約定終止條件時要注意的一點是,一些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如《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內容:即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約定為勞動合同終止條件,這是不正確的。
《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是一般性規定,,在法律效力上屬於特殊規定,而《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內容屬於特殊規定。所以,在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中不能將這些特殊規定約定進去。同時,即使上述特殊規定的內容沒有約定為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但如果這些條件出現時,也要考慮到是否滿足特殊規定。
即當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如果勞動者在醫療期或者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只有當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屆滿,才能終止勞動合同。
6樓:螞蟻愛吐槽
女職工懷孕期間單位並非不能解除合同,而是指不能以《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非過失性解除」和「經濟性裁員」等方式解除合同。因職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單位仍可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針對孕期內女職工建立了特殊的職業保障機制,規定女職工在孕期內,用人單位不得通過提前三十日書面形式告知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也不能通過經濟性裁員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該條規定適用於所有勞動者,包括處於孕期內的女性職工。
7樓:找那個影子
嚴重違反單位規定,依規應開除的
女職工懷孕期間,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8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現實困惑
2023年9月1日,方某應聘到北京一五星級酒店做接待工作,雙方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如果方某連續曠工一週以上,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2023年12月26日,方某在醫院的一次**檢查中發現自己懷孕,但她沒有告訴單位自己懷孕的事。
從這以後,方某上班經常出現遲到早退的現象,酒店經理從其他員工那兒聽說方某懷孕了,決定開除方某。2023年2月10日,方某因妊娠反應到醫院就診,醫院出具了休假半個月的病休證明,方某於是請假在家休息。半個月後方某仍然全身無力,又在家休養了10天才到酒店上班。
酒店對方某經常遲到早退、曠工10天的行為十分不滿,便以違反勞動合同為由,決定開除方某。那麼,女職工懷孕期間,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律師答疑
本案中,方某與酒店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如果方某連續曠工一週以上,酒店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這是酒店可以行使單方解除權方面的約定。既如果方某連續曠工一週以上,根據勞動合同約定,酒店就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當事人雙方可以約定勞動合同的解除權,但是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本案中,方某因懷孕出現妊娠反應,到醫院就診才請的病假,而且病假有醫院開的證明,休完病假後,方某身體狀況仍然沒有恢復,因此又休息了10天才到酒店上班。
依據上述規定,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樓:圓點宋律師
女工懷孕期間,用人單位能辭退她嗎?
員工合同到期,懷孕期間,可以不續簽合同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合同到期,懷孕期間,可以不續簽合同,但是不能以合同到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條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11樓:玫瑰命
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處於孕期、產期、一年哺乳期內的,單位應當續延(不是續簽)原合同至勞動者一年哺乳期結束為止,然後雙方再決定是否續簽合同,到時如果單位不續簽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2008.1.1後的該單位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如果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到期單位直接終止合同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不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工齡支付賠償金,2008.1.1前的該單位工齡每滿一年賠償一個月工資,不滿一年算一年,2008.
1.1後的該單位工齡每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賠償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 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
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2樓:
勞動者可以提出不續簽合同也不續延合同。
勞動合同到期,女職工處於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自然續延(不是續簽)至一年哺乳期結束為止,在此期間,單位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單位必須和勞動者協商一致經勞動者同意後才可不續簽或者不續延合同,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如果單位單方面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不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賠償金,每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賠償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
未定級的工傷職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依據勞動法條例,職工在職期間發生的工傷事故,及時未得到鑑定,只要工傷未痊和,單位不能主動提出與該職工解除勞動關係 被認定為工傷但鑑定不構成傷殘等級的職工雖然不應享受有工傷傷殘職工的待遇,但是仍應享受工傷待遇,如工傷醫療待遇,這是與沒有工傷的職工的區別之一。工傷但沒有鑑定有傷殘等級的職工,當其勞動合同...
因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嗎
1 這種情況,除了享受工傷待遇外,你可以要求公司另外支付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2 單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需要向勞動者給予經濟補償時,其標準為 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您好,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達到...
公司解散清算期間職工沒有終止勞動合同可以領取生活費嗎
一般應當來按照不低於 源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 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