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教師)在試用期內辭職要賠違約金不

2022-01-12 08:03:13 字數 5616 閱讀 2862

1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信,或單位批准你辭職就行了 。參考以下資料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2樓:簡簡單單

1、事業單位(教師)在試用期內辭職,按法律規定,不需要承擔違約金的。

2、法律依據《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覆函》(勞辦發[1995]264號)

三、關於解除勞動合同涉及的培訓費用問題

用人單位出資(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

屬於事業單位的教師在試用期內辭職交違約金嗎?

3樓:黑色青花瓷

不論是否試用期內,只要是用人單位未提供專項培訓、未涉及到商業祕密、智慧財產權保護時離職都不需要繳納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4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對你的試用,也是你對用人單位的試用,你可以走,用人單位在這個期間也可以讓你走,雙方不需要負違約金

5樓:阿茲科特

好像是不交的

但是如果學校或者教育局不同意

你不一定走得了

不過拖延的上限是6個月

事業單位工作,試用期內辭職,需要賠償違約金麼

6樓:掘金知產

按你實際工作的時間。如果是工作半年以內,那麼是賠償半個月的 工資,如果 是半年以上,一年以內,那麼是賠償一個月的工資。勞動合同,只是說明你們的勞動 關係 ,與賠償金額、時間無關。

7樓:

試用期內辭職,要賠償用人單位損失嗎?

事業單位試用期辭職賠付違約金?

8樓:鄢巧於安荷

檔案關係的轉走是必須有託管單位的同意的,也就是說你必須與單位辦完離職手續以後才能將檔案提走!

如果你不交違約金,檔案是無法轉走的,這是單位交與檔案管理部門的溝通問題,但是檔案是不會丟失的,只是轉不走而已,但是檔案轉不走,有些能辦的手續可能也就辦不了了。另外檔案的保管費用從你離職起就要你自己承擔了。

9樓:wb皖北廣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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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試用期內,怎樣從事業單位辭職?

10樓:墨汁諾

在試用期內辭職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擴充套件資料:

辭退條件

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是否可以隨時、無原因地辭退勞動者嗎?回答是否定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在試用期內,只有當勞動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時,用人單位才可以辭退勞動者:

(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

(6)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總結:還在試用期的朋友要注意了,不是認為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就可以隨便跟你解除合同了,只有符合上述的條件之一才可以。

勞動合同法針對濫用試用期、試用期過長問題做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

用人單位通常不管是什麼性質、多長期限的工作崗位,也不管有沒有必要約定試用期,一律約定試用期,只要期限不超過勞動法規定的六個月即可,用足法律規定的上限。

有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籤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其中半年為試用期;有的生產經營季節性強的用人單位甚至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期限合二為一,一般長,試用期到了,勞動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約定試用期,換一個崗位約定一次試用期。

11樓:**

我們這邊**試用期內考走的人很多 一般是事業編考上公務員然後走的 沒什麼大不了的事情 所以你先把心態放好 別緊張 更別辭職

其次 你好好工作即可 不用辭職 等其他考試來臨 只要符合條件的就先去考試 考不上就算了 另外有的要求單位同意才能報考 有的不要求 所以遇到前者你必須先向領導攤牌 請領導簽字同意 後者就直接去考試 考上了再去向主要領導也就是一把手認真的彙報一下 無論是哪一種情況只要做通領導的工作 一切沒問題 況且你沒有籤合同 理論上是完全自由的 我們這裡很多都是簽了合同 然後毀約走的 領導也沒有為難

現在你還沒有找到下家 辭職了也沒有薪水了 壓力又很大 還是不辭職的好 具體調動過程因為具體政策每個地方都有差異 等考上了向新單位具體諮詢即可

12樓:匿名使用者

辦理正常的辭職手續就可以了

13樓:李得順

你想辭職考另外的事業單位吧,試用期未滿不能考是吧?呵呵,告訴你,多半不行!正規程式寫辭職信給單位,然後單位同意後轉報人社局同意。關鍵在於你單位多半不會同意。

14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跟單位領導提出辭職申請就行 試用期提出辭職需提前三天申請 轉正要三十天 你只需要管提就可以了 不需要他同意

15樓:五七三二

首先向你的單位提出辭職申請,在三個月內上級會給你答覆,若不能給予答覆,你可曠工辭職。但對你工作檔案不好。

16樓:匿名使用者

挺好的單位 為啥要辭職呢 縣裡帶編制工作有什麼不好 現在專業不對口找工作的多的是 我一個哥們 考公務員考了6年都沒考上 就因此待業6年 物件都沒有 現在還是求穩定點好 而且你才工作這麼點時間就辭職 對單位 對你都有不好的影響 考市裡的編制肯定受影響 慢慢來吧 轉正了找關係直接調到市裡去 考都不用考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走正常辭職流程,寫辭職報告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試用期不幹,可以和單位領導提出申請

19樓:苦咖啡

應該是向你直接領導提交辭職信。

20樓:匿名使用者

沒簽正式合同應該沒有什麼大的問題,首先提出離職申請,報給領導審批,然後再辦理離職手續……

事業單位試用期辭職 需要交違約金嗎? 5

21樓:註冊會計師

事業單位內試用期的員工不能隨時辭職的。正規事業單位編制內的員工,參考公務員法辭職;編制外的勞動者,應當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或者用人單位發生《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之一時辭職。

22樓:wb皖北廣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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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內,單位有沒有為你支付過相關的培訓費用?沒有的話,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你無須繳納任何違約金。合同裡該條款是無效的。如果支付過培訓費用,你離職前需要返還相應的金額

24樓:木子遠方夢

請問題主最後怎樣了? 我現在也是跟您一樣的情況 合同裡第7條說試用期之內可以隨時解約,只有提前30天交書面申請。 但是第8天的雙方約定裡又說從2017——2020不能辭職* 跟你的一樣。

主要是1個月1000的違約金啊!!! 三年就是三萬多!

我在試用期內辭工問題怎麼解決,試用期內辭職不讓走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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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內辭職要賠償嗎?要提前月嗎

首先確定你有無簽定勞動合同,籤的就寫辭職報告,要賠償的部分看下面.沒簽就閃人,不用考慮賠償.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