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京城李律師
就目前產權人來看,所立遺囑無效。因立遺囑人沒有所有權。如果你姑姑要爭遺產,先要打行政官司,變更產權人,但因轉讓人已故,變更難度很大。
2樓:八三老人
你的描述應以房產登記為準,屬於你父親的財產,不能作為你爺爺的遺產進行分割。
3樓:中顧法律網援助
如房產證上 是你父親的名字,就是你父親的個人房產;但據你所說,有按戶口分房的成分,原來的戶主又是你祖父,建議你們儘量協商解決
4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你兩位姑姑沒有繼承權。房屋產權屬於你父親。遺囑不能處分他人財產。
縱橫法律網 張向鋒律師
5樓:1234安安
05年房屋轉讓時如果老人都去世了,他們就沒有繼承權了。
1房屋未轉讓前爺爺、奶奶、父親、兩位姑姑是房屋共同共有人,且有同等份額,享有同等居住、使用、處分、收益的權利,轉讓的,只你父親才有權處分、收益、和佔有。因為不知道立遺囑老人去世在前還是未立遺囑老人去世在前,也不知道轉讓時是否有協議,協議內容是怎麼約定,所以你問到的兩個問題不好怎麼答覆你。
6樓:匿名使用者
有權利;
有權。縱橫法律網 韓進華律師
房產繼承如何分配
7樓:金果
公公跟婆婆是夫妻,房子雖然只登記在一方名下,但應該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共同財產算的話,公婆一人一半。因婆婆過世,她那一半由丈夫,兩個兒子繼承,平均分配(1/2)/3=1/6,這樣算下來,公公總共拿1/2+1/6=2/3 ,兩個兒子各繼承1/6。
法定繼承是依照法律的規定,由繼承人按繼承順序、繼承份額進行繼承。
《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順序是指上述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順序。《繼承法》將繼承人分成兩個繼承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及雖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份額是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時,份額一般均等。對於有特殊困難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的繼承人,應該予以照顧,適當多分配一些遺產。
對於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繼承人經過協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遺產,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遺產,這一點在房產的繼承上尤為重要。
針對你的情況,你的老公及他的哥哥,你的公公都是第一繼承人,平均佔有這套房產中遺產的部分的1/3(如果你老公沒有其他兄弟姐妹的話),即公公佔有2/3(包含他自己所原有的部分),其餘兩人1/6。
8樓:李保忠律師
正常情況下,你大伯的財產,如果他沒有子女和妻子,而且爺爺奶奶又放棄了,其遺產由其他第二順序的繼承人平均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關於房產繼承份額的分配問題
9樓:匿名使用者
有遺囑的以遺囑為準;
沒有遺囑的,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0樓:馬豔麗律師
1、妻子分出房屋一半。
2、剩餘的一半有妻子、兒子、母親、父親(如果與繼父形成繼父母子女關係時)均分。
11樓:問法網劉律師
一 共同財產的另一半,加上個人的財產都是遺產範圍由其妻子,父母,子女 均分
二 此時要離婚,是可以要求分兒子的一半的
可以放棄繼承權
三 離婚只涉及到夫妻之間的財產分割,和小孫子沒有關係兄弟姐妹分不到
過戶需要其他繼承人的同意才可以,要公證才能辦理
關於房產繼承問題,子女四人如何分配? 5
12樓:不過如此
你這個問題要分兩部分回答。第一部分,關於這份協議是否有效。其實你們四子女簽訂的協議不是對父母遺產處理的協議,而是部分子女放棄繼承權的協議。
因為,父母的遺產你們無權處理。房屋歸不歸小兒子不是你們說了算,而要看你母親是否有遺囑,如果有遺囑,必須按遺囑執行;如果沒有遺囑,則按法定程式繼承。法定繼承過程中,如果你們四子女都願意將房子歸小兒子所有,那麼其他三子女必須作出書面放棄承諾,而不是你們四子女簽訂所謂的協議。
但是,如果你們對所籤協議不翻悔,法院也可將此協議視為三子女放棄繼承權的書面宣告。第二部分,如果四子女中有人翻悔,只要母親還在世,遺產尚未處理,當然是允許的。因為《民法通則》明確規定,公民有權依法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翻悔屬於依法變更的範疇,因此,只要前述行為尚未發生,當事人就有權變更,通俗地講就是有權翻悔。
13樓:一哥說法
這個協議是無效的。遺囑必須是所有權人就是母親親筆書寫的,繼承人之間的私下協議無權確認份額。只能按四人平均分配。
14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如果母親過世,協議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15樓:匿名使用者
私自協議,沒有經過公證,基本沒有什麼法律效力。何況住房所有人是老太太,不是那位老大。他又有什麼權利處置不屬於他名下的房產?!
這房子在老太沒有遺囑指定繼承人前提,需要按照繼承法第一繼承序列,由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均分配繼承!需要幾位子女,在老太過世後,憑老太死亡證明婚姻證明,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選取一位繼承人,其他人簽署放棄繼承的協議,再做個公證,被選取的繼承人,憑公證書,和以上證件以及房產證契稅證,去房管部門,辦理繼承過戶手續!
關於房產繼承權分配?
1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根據《繼承法》第10條規定:房產繼承人繼承順序如下: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17樓:金果
公公跟婆婆是夫妻,房子雖然只登記在一方名下,但應該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共同財產算的話,公婆一人一半。因婆婆過世,她那一半由丈夫,兩個兒子繼承,平均分配(1/2)/3=1/6,這樣算下來,公公總共拿1/2+1/6=2/3 ,兩個兒子各繼承1/6。
法定繼承是依照法律的規定,由繼承人按繼承順序、繼承份額進行繼承。
《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順序是指上述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順序。《繼承法》將繼承人分成兩個繼承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及雖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份額是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時,份額一般均等。對於有特殊困難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的繼承人,應該予以照顧,適當多分配一些遺產。
對於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繼承人經過協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遺產,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遺產,這一點在房產的繼承上尤為重要。
針對你的情況,你的老公及他的哥哥,你的公公都是第一繼承人,平均佔有這套房產中遺產的部分的1/3(如果你老公沒有其他兄弟姐妹的話),即公公佔有2/3(包含他自己所原有的部分),其餘兩人1/6。
18樓:曙光貓咪
配偶首先佔有50%,這部分不是遺產,另外50%才是遺產,如果沒有遺囑,按照繼承法規定走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的「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中,沒有明確規定其繼承的先後次序,但第九條同時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
」這意味著同等情況下,繼承人的權利是相等的。
而第十三條規定的「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實際區別了同一順序繼承人因繼承遺產份額的不等而形成的遺產繼承順序。
針對你的情況,你的老公及他的哥哥,你的公公都是第一繼承人,平均佔有這套房產中遺產的部分的1/3(如果你老公沒有其他兄弟姐妹的話),即公公佔有2/3(包含他自己所原有的部分),其餘兩人1/6
19樓:遊蕩的貓貓
你老公、你老公的哥哥、你公公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各佔三分之一的份額。
20樓:匿名使用者
很複雜,可能會根據分份額的時候各個經濟狀況來算。不過應該是你公公的份額最大。
2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在沒有書面遺囑或其他遺囑的情況下,口頭遺囑也是有效的,但是必須需要兩位見證人。繼承人或與繼承人有利害關係的人不能作為見證人,也就是說你、你老公、你公公都不能作為見證人。
口頭遺囑無效的話,那麼就是幾位繼承人平分了。
以上資訊希望能幫到你。
22樓:
大家商量商量好就可以了,何必為了身外之物鬧得家人不像家人呢
23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直接找法律諮詢吧,這樣很難判斷,就算判斷你也並不知道對不對,還是法律諮詢好一點
24樓:牛沒有皮
你公公佔一半,你大伯和你丈夫各佔四分之一
25樓:聖__人
沒有遺囑遇到不講道理的人只能分了。
2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書面的證明這就要通過法律手段解決了!
27樓:來自恭王府粉腮紅潤的中華小當家
最好諮詢下專業律師,祝好運~
28樓:匿名使用者
看的頭暈,這種專業的你得去律師那問
關於房產拆遷繼承分配問題
29樓:匿名使用者
三種方法:1.按繼承法第二章 法定繼承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你父親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你是第二順序繼承人.根據繼承法第二十五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你父親放棄繼承,就可以由你直接繼承了.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希望以上答案可以讓你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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