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簡簡單單
1、簡歷表不是勞動合同的,如果沒有簽訂合同的話,未籤合同超過一個月的,從第二個月開始,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的。
2、收押金是違法的,雖然有約定,仍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退還押金的。
3、關於辭職,試用期內提前三天,試用期後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要求再做15天是合理的。
2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簡歷是自己填的。合同是雙方的
3樓:
嚴格意義上說簡歷表不是勞動合同,但能證明你們雙方有建立勞動關係的意向。雖然你們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已經構成事實勞動關係,可以以此為由要求對方補籤合同並補足法定待遇,比如繳納社保之類。
勞動合同法明令禁止收取押金、扣押證件一類的行為,你可以向勞動局反映。
雙倍工資一般按實發工資計算,不過要提出方舉證,如果沒有證據,可能會按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至於你說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除了勞動合同、考勤表、工資單之類的書面材料,還有工作證、工作服,實在不行,只有找兩個工友出具證人證言了。
ps:我是參考常州這邊的做法,不知道你們那會不會有細節上的不同,所以,最好還是再找你們單位所在地勞動所或勞動局諮詢一下。
入職簡歷表可否當勞動合同
4樓:武夷山大道
個人簡歷不能代替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必須有法定的條款,《勞動合同法》有規定: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 凡不具備這些法定條款的,都不是勞動合同。
個人簡歷能否代替勞動合同?
5樓:三日月拂殤
個人簡歷不能代替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必須有法定的條款,《勞動合同法》有規定: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 凡不具備這些法定條款的,都不是勞動合同。
你好,入職簡歷能當勞動合同用嗎
6樓:ofweek人才網
個人簡歷不能代替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必須有法定的條款,《勞動合同法》有規定: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 凡不具備這些法定條款的,都不是勞動合同。
籤勞動合同工作簡歷要填寫嗎?
7樓:蒼洱白子
在勞動合同書填寫工作簡歷,最好填寫曾經籤合同工作過的單位,那麼勞動者也好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給新單位。
應聘登記表視為勞動合同?這合理嗎
我認為應聘登記表不應視為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 規定一份有效的勞動合同又9個必備條款 1 用人單位的名稱 住所和法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 勞動者姓名 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 勞動合同期限 4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 工作時間和休假時間 6 勞動報酬 7 社會保險 8 勞動保護 勞動條...
進小廠時填的表時勞動合同嗎,入職時候填寫的職位確認書是否跟勞動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要看是什麼表以及表的具體內容了,勞動合同必須是書面的且必須載明以下內容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
應屆生上班沒簽勞動合同但是填了入職登記表
應屆生上 bai班只是填了入職登記 du表是沒有任何用的,入 zhi職登記表並不dao等於勞專動合同,只是起了一個保屬留你個人資訊的作用。你要看一下入職登記表有沒有公司印章,如果有印章,建議你將這張入職表拍下來。你們每天上班有沒有做登記?把你們登記的資訊,然後用 等現代化方式記錄下來。建議你在這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