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as肥貓
我認為應聘登記表不應視為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一份有效的勞動合同又9個必備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假時間;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這份應聘登記表體現的完全是你的個人資訊。公司資訊和工作崗位資訊是一點都沒有!怎麼能算作合同呢?
另外,你確認你是去的勞動仲裁嗎?你要是去仲裁的話,應該是仲裁委員會出具裁決書。不可能讓公司手寫一份協調書的。
你去的是勞動調解吧?即使是勞動調解,也應該是調解委員會來製作調解書的。這個從頭到尾來看,都不正規。
2樓:匿名使用者
應聘登記表並不視為勞動合同,但是它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一種附件,但必須要在合同中有註明
3樓:溫暖
視為勞動合同,我認為當然了,既然你已經應聘登記了,那麼就應該視為勞動合同的,這樣的情況下,我認為就是合理的
4樓:
應聘登記表肯定不能作為勞動合同啊,勞動合同要是要是重新,籤的
面試登記表被視為勞動合同合理嗎?
5樓:徐州彬哥
首先,題頭寫的是員工登入表,不是勞動合同,你在員工登入表上簽字,只能說是說明你的基本情況。下面寫的勞動合同,若認定你簽到,須有你在下面勞動合同的簽字確認,並且是雙方合執一份。你沒在下面簽字,就不能說明你同意了下面的合同條款,當然也就不算籤合同了。
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必須包含幾大要素: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2.
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3.勞動合同期限;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5.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6.勞動報酬;7.社會保險;8.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通常是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後,各方一份。
缺少以上必備條件,顯然不是合法的勞動合同。
入職登記表可以視為勞動合同嗎
7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因為勞動合同必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企業的入職登記表並沒有註明上述條款,所以,是無法視同為勞動合同的
8樓:卓行天下
不可以的,代表意義和實際意義不一樣,另,關於事實勞動關係的認定需要人社局來確定。
9樓:郝華君律師
回答入職登記表不算勞動合同。 具體可參考《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10樓:袁保險
不能,登記表一般是登記基本情況 和記錄相應審查程式
入職登記表視為勞動合同如何辯論 30
11樓:112333束脩
仲裁階段一般會保護勞動者的利益,但是就算仲裁贏了,不服還可以一審、二審,改判也是有的。
在個人對《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條款的解讀來判斷,該**下半截符合《勞動合同法》第17條的要素,可以視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主張的二倍工資駁回。
你主張的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又是什麼情況?
12樓:捷飛鸞
不可以替代,入職登記表只是收集你的個人資訊進行檔案備案;勞動合同是證明雙方勞動關係及權利義務
去公司面試的登記表被法院視為勞動合同如何抗辯?
13樓:易劍捜魂
首先,題頭寫的是員工登入表,不是勞動合同,你在員工登入表上簽字,只能說是說明你的基本情況。下面寫的勞動合同,若認定你簽到,須有你在下面勞動合同的簽字確認,並且是雙方合執一份。你沒在下面簽字,就不能說明你同意了下面的合同條款,當然也就不算籤合同了。
14樓:星星之狐
第一,公司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是否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工資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一般要求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工資發放爭議,公司要求收到3天之內反饋異議,是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發錯工資,勞動者在法律規定勞動爭議仲裁時效1年之內(在職不受時間限制,仲裁時效針對離職後)可以提起仲裁。
第三,公司確實存在加班,但領導為了不支付加班費而不籤相關加班申請,反而變成員工自願加班的,也是違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反映到就業局解決。
應屆生上班沒簽勞動合同但是填了入職登記表
應屆生上 bai班只是填了入職登記 du表是沒有任何用的,入 zhi職登記表並不dao等於勞專動合同,只是起了一個保屬留你個人資訊的作用。你要看一下入職登記表有沒有公司印章,如果有印章,建議你將這張入職表拍下來。你們每天上班有沒有做登記?把你們登記的資訊,然後用 等現代化方式記錄下來。建議你在這個公...
應聘簡歷表是勞動合同嗎,入職簡歷表可否當勞動合同
1 簡歷表不是勞動合同的,如果沒有簽訂合同的話,未籤合同超過一個月的,從第二個月開始,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的。2 收押金是違法的,雖然有約定,仍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退還押金的。3 關於辭職,試用期內提前三天,試用期後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要求再做15天是合理的。不是,簡歷是自己填的。合同是雙方的 ...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解僱我這樣賠償合理嗎
公司裁員要符合法律規定,如果是違法裁員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即使公司是依照法律規定來裁員,只要不是你存在什麼問題,公司一般是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不單單包括基本工資,福利 績效工資 獎金等都要算進去,否則可以申請仲裁。第一,企業裁員必須經過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並且 批准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