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實務中侵犯肖像權一般是指用於盈利目的的,類似於用於買賣或者廣告宣傳什麼的,你所說的上述行為一般是不認為侵犯肖像權的。要不然那麼多人去旅遊喜歡拍照什麼的,你還會問你鏡頭中的那麼多人是不是都同意被拍進去?
2樓:匿名使用者
未經您的同意都算
肖像權的內容包括:
(1) 公民有權擁有自己的肖像,擁有對肖像的製作專有權和使用專有權。
(2) 公民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權或對肖像權進行損害、玷汙。
1、肖像製作專有權
就攝影而言,即通過照相將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膠片、相紙或其他物質載體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轉化為肖像的全部過程。 肖像製作專有權內容包括:一是肖像權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會的需要,自己有權決定自我製作肖像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二是肖像權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自己的同意或授權,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
非法制作他人的肖像,構成侵權行為。
在理解「肖像製作權」時,我們經常是以為只要不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就不構成 侵權行為,這是對法律的一種誤解。嚴格意義上的理解應當是:是否侵害肖像製作專有權,取決於製作人在製作時是否取得了肖像權人的許可,未經許可進行製作的——即使是以私藏為目的,不會侵害肖像權人直接的利益,那麼,同樣構成侵害製作肖像的專有權。
以攝影人來說,你只要拿著照相機對準了自然人進行肖像攝影,如果肖像權人不同意而強行拍照,就是一種侵權行為。
2、肖像使用專有權
肖像一旦固定的一定的物質載體上(製作出來),使獨立於世,可以為人們所支配、利用。儘管肖像的利用價值有普遍的意義,但享有使用專有權的只能是肖像權人。其基本內容是:
一是自然人有權以任何方式使用自己的肖像,並通過使用取得精神上的滿足和財產上的收益,他人不得干涉(但不得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二是自然人有權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並決定從中獲得報酬(這需要與使用人平等協商,簽訂肖像使用合同)。
三是自然人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
3、肖像利益維護權
肖像利益是公民專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內容是:
一是公民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自己允許製作自己的肖像;
二是公民有權禁止他人未經允許使用自己的肖像;
三是公民有權禁止他人對自己的肖像進行毀損、玷汙、醜化和歪曲。 一般原則是:公民對自己的形象的再現權——有權同意或者不同意在客觀物質媒介上和空間裡的再現自己的形象的權利;公民有權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的權利。
關於肖像權的問題!~~~
3樓:匿名使用者
沒經過你的同意,而且還是以營利為目的當然算了
4樓:墜落~燦爛
1、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構成侵犯肖像權。
2、劉某和某飲料廠。在這裡劉某擅自將**出賣給他人,而廣告廠擅自將貝貝的**做成廣告,顯然都是出於營利目的的。這裡劉某出賣**的行為不構成表見**,飲料廠沒有盡到應盡的注意義務,而擅自將貝貝的**製成廣告,儘管付出了**,但仍構成侵權。
而於某多洗**不是出於營利目的,亦未實施營利行為,未構成侵權。
3、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賠償損失。
5樓:
1)本案中侵犯的是李貝貝的肖像權。肖像權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對自己的肖像上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為內容的一種人格權。肖像權的載體通常為採用攝影技術或者造型藝術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內的形象的作品。
公民對自己的肖像享有製作專有權和使用專有權,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權或對肖像權進行損害、玷汙。
本案中攝影師於某對**享有著作權,因攝影師(受託人)和貝貝、李某夫婦(委託人)之間對**的著作權並無特別約定歸屬,此種情形下著作權應歸受託人即攝影師於某。但是根據國家版權局《關於對影樓拍攝的**有無著作權的答覆》:影樓在行使著作權時應遵守民法通則第一百條的規定,即營利性使用**,須事先取得肖像權人的許可。
本案中於某、劉某未經貝貝或其監護人的許可,於某擅自使用貝貝**的行為屬於侵犯貝貝肖像權的行為。
(2)本案中的侵權人有於某、劉某。貝貝的父親李某可以提出以下訴訟請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侵犯肖像權不是需要以盈利為目的嘛
民法通則雖然規定了侵犯肖像權要具備以盈利為目的的主觀條件,但在司法實踐出現了很多事實上構成侵犯肖像權的行為但又不具備盈利的目的,因此我國的司法實踐中並不堅持這一原則,也就是說,對認定肖像侵權不應拘泥於行為人的主觀盈利目的。我國 民法通則 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
本人名譽權隱私權肖像權同時受損請問對方該
侵犯隱私權 肖像權屬於民事侵權,均被涉嫌犯罪,可以請求停止侵害 賠禮道歉內 消除影容響,情節嚴重的,可以請求賠償損失。侵犯名譽,情節嚴重的,涉嫌 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 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 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
侵犯肖像權構成要件是否要求以營利為目的
法院一般都將是否營利認定為是否侵害肖像權的一個情節,一個確定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考慮的因素,而並不是作為侵犯肖像權的構成要件。肖像權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對自己的肖像上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為內容的一種人格權。肖像權包括公民有權擁有自己的肖像,擁有對肖像的製作專有權和使用專有權,公民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