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做法違法,因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工資、崗位、工作時間等由雙方協商確定。
2樓:微風
老闆逼勞動者簽訂空白的勞動合同,屬於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可以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八十六條 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無需籤。主要有以下兩點:
1.企業操作存在兩點錯誤。也就是違法。
1為未依法簽訂勞動合同。2023年1月1號後,未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時,經勞動者仲裁後,最長需支付仲裁前11個月工資做為補償。2為企業現在的要求及做法依違背勞動合同法規定,就算是簽了,也只能是強迫手段簽訂,合同無效。
仲裁後,企業仍需支付上述補償金。
2.如果,個人感覺能做,且非常在乎此份工作,則籤吧。事後找機會仲裁,也一樣。
4樓:匿名使用者
千萬別籤,,,後果很嚴重。
在一公司工作十一年·從未簽過勞動合同,老闆為逃闢責任,今年主動要和我們籤勞動合同,在老闆多次逼迫和
5樓:精銳i教育楊浦
影響大了,勞動法規定當勞動者和用工單位確認勞動關係後的第一個月不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就預設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還有勞動者可以跟用工單位索取2倍工資,比如你一個月2000,你工作了1年雙倍工資你領取了一份,還需要給你的是2000*12=2400;如果是 11年2000*12*11=264000!你有那麼多錢在外面!還有11年的社保你自己看了每年平均5000;11年55000!!!!!!!!!!!
未簽訂勞動合同,自動離職,老闆不給發工資
一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簽訂的,用工滿1個月的次日至滿1年期間,應當按月支付二倍工資。二 勞動者有上班提供勞動,就享有獲得相應勞動報酬的權利。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辦理相關離職手續並領取工資。但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三 可以向...
勞動合同續簽時簽訂的日期是否就是勞動合同續簽生效時間
勞動合同續簽生效時間,應當是以續簽勞動合同的日期為準。也就是說續簽時間為2011年9月17日,生效日期就是當天。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具體的日期應該是這樣的 2008.4.10 2010.4.9,2010年4月...
就是關於簽訂勞務合同和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
根據中國的 勞動合同法 規定,用人單位與用工人員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應當在勞動合同中明確勞動合同期限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 工作時間 勞動報酬 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條款。因此,用人單位只簽訂勞務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另外,用人單位對於您需要幹滿一年的規定,也不屬於勞動法律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