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王元頁
如果單位解僱,可以要求單位補償一個月工資
按下面的規定是和單位協商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教育達人張老師
不可能有什麼經濟賠償的,抓緊時間找工作
公司裁員沒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只是口頭通知讓我交接,然後公司規定的年終獎也沒有發給我,我要求要一
3樓:一隻男神經
這種情況只要你有證據證明在該公司工作,就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申請仲裁,向公司索要一個月的補償,同時由於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法,你還可以索要十二個月以內的兩倍工資賠償
公司主管二月號口頭通知我被裁員了,但是沒有發解除合同的通知,為沒
4樓:
因為我之前還有很多輪休假未休完,公司不想把這些假期按加班雙倍賠償我,所以想等我休完後再裁我。」這就是公司自以為高明的地方。先放出風聲,再逐步各個擊破。
2、你現在無法去申請仲裁,因為公司完全有理由說並沒有裁你,而是讓你休假。在裁員事實尚未成立的情況下,當時公司通知裁員的錄音,是不作為公司裁員依據的。
3、裁員並非是簡單的公司的單方面行為,需要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情況,你們公司顯然不屬於上述規定的情況,豈是一句簡單的裁員就可以把你們打發掉的。所以,你儘可以安心休假,同時靜觀待變。
4、沒有所謂的「把假休完了再被裁,可以享受勞動法規定的額外一個月工資補償」的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關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是並列的兩個條件,即要麼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三十天屆滿後解除勞動合同;要麼是直接支付1個月的工資,立即解除勞動合同,而無需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你對這個概念的理解是錯誤的
5樓:luwei超
勞動局去吧 他們更專業
公司裁員提前30天口頭通知了,那我可以在30天內走嗎?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自己提前走了,那就沒有經濟補償金了,公司這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經濟補償金的標準為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你好,公司裁員了,只是口頭通知我,公司沒給我補償,我也沒證據,要怎樣維權?
7樓:濤聲海韻
公司裁員了,只是口頭通知當事人,公司沒給當事人補償,當事人可以通過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申訴來維權。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賠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8樓:
按規定,在公司的工作時間超過半年,不滿一年,可以補償半個月工資,滿一年 不滿2年的,可以補償1個月工資,依此類推……
此外,如果公司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接觸勞動關係,另外再補償你1個月工資。
至於其他額外的補償,這個要看合同上怎麼約定的,或者大家協商。
看公司給你繳納的社保是到什麼時候停止的,同時你也沒在領取公司的薪水,不管是銀行卡轉賬 還是 領取現金,都有個記錄啊,你可以憑著這些證明來向勞動監察部門要求維權啊,實在不行 申請勞動仲裁,打12333諮詢一下吧。
至於公司只是口頭通知裁員了,那個不算,正規公司都是要憑書面檔案才算解聘的,不給你書面通知,你就繼續上班,大不了報警。除非你這個是小公司,連勞動合同都沒有的,那個處理起來比較麻煩,需要你舉證的,例如你的社保(這個得是公司給你繳納的/中介繳納的很麻煩)。還有一點,如果沒簽合同的話,甚至可以要求2倍工資賠償。
採納了吧,呵呵
9樓:張趙泳律師
有社保就夠了,你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糾察大隊反映情況,也可以直接提起勞動仲裁
10樓:
要求單位出具書面通知,如果只是口頭通知,那就當沒這回事,繼續打卡上班。
如果單位出具了書面通知而不給補償金的話,那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屆時需要提供相關證據:勞動合同、單位的解除通知都是證據。
如果沒有,那你的社保記錄、工資支付記錄(工資單或銀行記錄)也是證據。
如果沒有簽過書面勞動合同,你甚至還可以同時以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為由要求單位支付賠償金。
11樓:lawyer宋洪鬆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2樓:匿名使用者
到社保處把你的社保費繳費記錄打出來。這個是最好的證據。可以證明你與該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如果沒簽合同,可以要求未簽訂合同的雙倍工資。
工作不滿一年的,雙方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單位提出終止的,應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工作滿一年上,雙方沒簽訂合同,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單位無故辭退,屬於違法解除合同的情形,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2倍的賠償金。
被公司無辜辭退,人事部的口頭通知是裁員,現在不需要這個職位
13樓:簡簡單單
被公司無辜辭退,人事部的口頭通知是裁員,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出具書面的辭退證明,然後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的。
公司已經口頭通知我因為裁員要炒掉我,公司人也都知道了,後來因為賠償問題又說讓我繼續幹。
14樓:蘭蘭
那你就繼續去續簽合同啊,如果你不去續簽,那就不是裁員不是辭退了,而變成主動離職了。當然沒得補償了。
15樓:
這事你自己根據情況而定最好
在深圳南山區都有那些大商晨在深圳南山區都有那些大商場?
天虹,茂業,樂淘 海雅 沃爾瑪 人人樂 萬佳 家樂福等大型連鎖商場。深圳是目前內地最能激起旅客購物慾望的城市之一,這裡的確是名副其實的購物天堂。上世紀八十年代及九十年代,去沙頭角購物是內地人到深圳購物的必修課,而今,這種做法當然已經落伍。深圳現在有太多的購物場所,即便是走馬觀花,也屬不易。被稱為深圳...
關於在深圳(主要範圍是南山區和福田區)找工作的問題
我不多廢話直接切入主題哦 1 可以做策劃,行政,祕書,教師。2 一般 中文還真不怎麼好找工作,要看你是想做什麼,那才好找途徑。3 直接住青年公寓,上下鋪那種,不貴,等工作後再換號的居住所吧。4 3,4月照工作的人很多,年後了嘛,但是你也要想到提供的工作也很多,現在到處缺人呢。祝你早點找個好工作哦 o...
我在新公司工作了近月,這個工作是朋友給找的,朋友也在!來之前她問我能不能長幹,我說如果好我就長
跟你朋友直接說你的事 先說請假 不說辭職 看你朋友什麼反應,如果去北京非去不可 而且不給請假 下一步必然要辭職。前提是你沒直接辭職 你朋友也應該不會說什麼責怪你的話吧。和領導打好關係先,比如請吃飯什麼的,吃人嘴短拿人手軟,再說出你的難處,他也不好一口就拒絕,要不就試試看吧 新公司快工作一個月了,我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