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焼譁弌蝕
可以啊,員工構成不當得利,老闆可以要求返還。
2樓:書生之見是我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
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老闆欠了我工資,現在我已經不幹了,已經離職後四個月不給我了,還能要回來嗎?
3樓:匿名使用者
離職後只要不超過一年都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所欠工資。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要求支付所欠工資。
4樓:陌上花開樹上花
能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先去人力資源諮詢一下,或者去法院起訴。
工人工資多發可以要求退回嗎?
5樓:七臺河李陽平
錯發了是可以糾正,為何不能退回?只是如果這個工人不交回或者出廠辭職了,可能會引發勞資糾紛和民事糾紛。
6樓:漢卓郭廣吉律師
你好,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返還,也可以起訴員工要求其返還。這是不當得利之債,法律關係上沒有問題。
7樓:職場導師夏清
回答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了哦,只是打字以及組織答案需要一定的時間,請您耐心等待幾分鐘哦。
您好,這種做法是可以的哦,但是一般來說,都是負責做工資的人事讓員工籤一個情況說明,然後按手印,下個月少發一點,而不是將錢直接退回去哦
提問意思是下個月直接少發就可以了嗎
不用員工把多發的工資退回公戶
回答讓員工籤一個情況說明
提問好的
回答不用退回去的,如果人事那邊不知道您也可以去說一下估計是工資算錯了
更多6條
8樓:
在民法上屬於不當得利,屬於債權,員工負有返還責任
如果員工明知不屬於自己錢財,拒不承認或退還,數額達到1萬就構成侵佔罪,屬於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也就是直接上法院起訴)
9樓:玄博律所
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返還,這個屬於不當得利。協商不成的話,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回款項。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當得利應該退還,但必須有依據,可請律師出山。
11樓:敏韶利
該員工構成不當得利,可要求其返還,如果不返還,單位可提起民事訴訟。
私人公司老闆多發了一個月的工資老闆沒發現要主動退還嗎。是老闆在試我人品嗎?
12樓:植冉冉
不是你的錢,你就應該去還給老闆。這樣在老闆眼裡,你會是一個很誠實的人。那我以後他將會很信任你,更看重你。
13樓:淡淡藍丶漣漪
最好還是主動詢問情況,若是發錯就退換吧,若是之後查到更麻煩
給私人老闆幹活工資要不回來怎麼辦?
14樓: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式。
第七十八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樓:本木兮
只要有事實證明你此刻或以前在他那裡打過工就可以了!無需合同!
建議你馬上去投訴他,然後不要再給這種人工作了!
對那個黑心的老闆也說一句;壓榨和剋扣工人的血汗錢已經夠可恥的了,竟然拖欠工資甚至有想賴賬的動機真是喪盡天良,天理難容!
滿意的話請採納! 補充: 哦,你再次去要錢的時候,用手機之類的把那個黑心老本和你說的話悄悄地錄下來,就是最好的證據!
你的工資也會很快要回來!或者你錄下他說的類似不給工資和拖欠工資的話以後,如果你不想去勞動監察局投訴他,就直接找到他放錄音給他聽,他會乖乖的給錢的! 追問:
你是律師嗎?這個可行嗎?我想要個肯定的答案。
回答: 行!當然行!
絕對行!因為我知道也幫助過別人處理過類似的事情! 補充:
你去找他的時候是先把錄音的東西開啟;然後你就說;我給你幹了這麼長,時間了,例如你工作了五個月,你就說;我給你工作了五個月了至今你也不給工錢你想幹什麼呀?我指望這個錢養家戶口和吃飯呢,什麼時候給發工資呀?這樣說的好處是,你說明了工作時間,他有無異議,你拿著他說的話錄音去投訴他的時候,無需合同就能證明你工作了多長時間了!
希望你好運成功! 補充: 哦,還有你拿去投訴的錄音裡他會說;過幾天給你或者說不給你工資了這些話都是最好的罪證!
16樓:
你好,我是過年出來跟私人老闆幹活的,當時說好的白班330一噸,夜班350,做到中途有事做不了了,老闆就說當時說勒做不到過年只結我260一噸,一下就少了兩萬左右的錢,我們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想問一下該怎麼討回工資
17樓:李建成律師
您好,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您可以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可以要求其支付全部工資報酬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監察大隊已經去過了,還沒結果,你有權直接申請勞動仲裁,通過司法途徑要回你的勞動報酬。
19樓:惺惺相惜
首先根據你與私人老闆所訂的合同進行處理,如果沒有合同,事先做一下法律諮詢並向當地的勞動部門及法律部門申訴
20樓:安全生產部
要看你每月領工資時是否有簽字之類的登記資料沒有?最好找當地人事勞動局,同時最好有證人。尋求法律援助為上。
21樓:匿名使用者
給私人老闆幹活的情況,在你們之間成立的是勞務關係,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依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酬勞。
合同法第六十條 【嚴格履行與誠實信用】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22樓:匿名使用者
沒辦法,你只能等檢查的結果了,或者你跟你們老闆,或同事有有關公職的錄音
23樓:匿名使用者
通過法律去要呀,他要是願意和你耗時間,你就讓法院三天兩頭的去傳他,讓他天天有事做,哈哈哈哈
24樓:匿名使用者
到法庭去告他,用法律來制裁他
25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鑽孔的在福州福清恆大城鑽孔做完了老闆沒給錢
26樓:
我是去年給東易日盛幹活,一至到現在都沒有給我,給工長打**不接,差我三千元錢,請問我要怎樣才能要回工資,謝謝
老闆多發工資給我,三個多月了才告訴我該怎麼辦
27樓:楓葉今秋紅
如果自己認定確實是老闆多發了,也可以坦然地向老闆說,還以為是自己幹得好得到的老闆的獎勵呢,如果老闆認為是多發了,那就從這個月的工資里扣除。
這樣,就會在談笑中把皮球踢回給了老闆。聰明的、大度的老闆也許就一笑之後將錯就錯,認可把多發的這部分工資當做獎勵而不再扣回。當然,水平低的老闆是不會這樣做的,是肯定要收回多發的工資的。
28樓:馬梓開博士
退回去就是了。沒什麼關係的。
企業給員工多發工資,公司要求退回,我不退回可以嗎
29樓:樂觀小山
不可以,這是屬於不當得利,公司可以要求當事人退還,在法律上有這樣的請求權利。
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92條中表述為:「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該法律條款中包含了構成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成立的四項基本要件,即一方獲利;一方受損;獲利無法律上原因;獲利與受損之間存在因果關係。這四項要件,是檢驗不當得利是否成立的基本標準,也是確立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的基本法律事實。
擴充套件資料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依據,有損於他人而取得利益。不當得利的法律事實發生以後,就在不當得利人與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間產生了一種權利義務關係,即利益所有人有權請求不當得利人返還不應得的利益,不當得利者有義務返還。這也就在雙方之間產生一種債的關係
在此行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稱受益人,遭受損害的人稱受害人。受益人與受害人之間因此形成債的關係,受益人為債務人,受害人為債權人。
具體特徵:
① 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為受益人,他方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害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即:既沒有法律上、也沒有合同上的根據,或曾有合法根據,但後來喪失了這一合法根據。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沒有合法根據或得知合法根據已經喪失後,有義務將已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害人。
返還範圍:
不當得利作為債的發生根據之一,在受益人與受損人之間發生不當得利返還的債權債務關係。不當得利之債的基本內容便是受損人取得的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該項請求權以使得利人返還其所受利益為目的,非以相對人所受損害的填補為目的。
所以,如果受益人的利益超過了受損者的損失,受益人只在損失的限度內,負返還義務;如果受益人的利益較受損者損失小,受益人也只於受益的限度內負返還義務,但受益人主觀上為惡意的,受損者得請求損害賠償。
30樓:戰溪藍
包工頭把工資表故意報多工,經過勞務公司發的工資,多的錢包工頭要求退回不然報警求助
31樓:
這牽涉到個人道德問題哦,考慮好了,不能因小失大,因為這點小財損失了自己的聲譽,即便跳槽了也逃不出這個影響。這個世界說大不大說小不小,說不定你的下一個公司跟現在公司還有或者將有業務往來
32樓:重慶智派人力
不義之財,建議實事求是正常操作,避免因為此小利影響職業口碑。
33樓:蛆蛆
看金額多少咯……為了不退多發的錢你辭掉工作?很奇怪的思路呢。個人認為這個關乎人品,就好像許霆案,atm機故障他拿了就是犯罪。
34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哦 我們國家的法律沒有時效取得這種說法 你這種屬於不當得利 需要返回的 但是一般金額不大 他們也不會追究的 還需要舉證 麻煩
35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突然發現說多發了呢,既然都簽字了,還有公司應該找到失誤的人承擔責任喔,怎麼查出來的?很好奇,還有我覺得這要看看你想不想退。。。。
36樓:孫志國律師
每個月都發,那就是工資啊,除非與現實差距太大了(例如:上萬了都。)。
打官司都沒什麼理由要回去。。。。自己看著辦吧,退回去是誠信,不退是不當得利但也可以認為是福利待遇或者工資漲了。。。這個誰講的清楚?!
企業給員工多發工資,公司要求退回,我不退回可以嗎
不可以,這是屬於不當得利,公司可以要求當事人退還,在法律上有這樣的請求權利。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92條中表述為 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該法律條款中包含了構成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成立的四項基本要件,即一方獲利 一方受損...
今天老闆給我發工資多發了我2019塊錢,我要不要告訴他,以後他知道了怎麼辦,之前我借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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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快過年了,公司兩個多月了還不發工資,想回家都沒錢買車票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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