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父母只有你一個子女,你享有房屋的3/6,你外婆享有1/6,你繼母2/6。你繼母必須與你父親打了結婚證,否則沒有繼承權。
2樓:匿名使用者
法定繼承人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學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你看你們有幾個第一繼承人,之後大多情況按比例平分,有時也按照顧弱者等情況商議決定,僅供參考!
3樓:匿名使用者
你約享有50%房子的權利、外婆17%,後母33%
4樓:天繡
你母親和你父親共有財產,你母親的一半由你,你外婆,你爸爸三人繼承,就是說你爸爸帶4/6份婚前財產和你繼母結婚,現在由你和你繼母平分,不知對不對
5樓:威禧
沒有兄弟姐妹的話,你可以有一半的房屋權益。
6樓:匿名使用者
死者父母配偶子女平均繼承
7樓:劉永方律師
房屋屬於你父母夫妻共同財產,母親先去世,當時的繼承人有外婆、你、父親,三個共同繼承房產的一半,即屬於母親所有的部分, 這樣,你取得了一半的三分之一,即六分之一,父親也取得六分之一,再加上父親自己的一半,父親共有六分之四。父親去世後,繼承人有你、繼母,這樣你取得父親遺產的一半,即六分之二,綜上,你共可取得六分之三即一半的房產。
8樓:夢迴
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你有一半的房產
房屋繼承權和遺囑的問題
9樓:匿名使用者
一、由於你奶奶去世後房子是由你父母繼承(但如果你奶奶立有遺囑說明了房子只由你母親繼承那麼房子就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而是你母親的個人財產了)。因此作為你父母的共同財產,在你父親去世時你們(你的母親和6個兒女)就可以對你父親所持的房子的一半產權進行繼承,如果是那樣的話房產證上就應該寫有你們七個人的名字(你母親應該享有二分之一加十四分之一的份額,6個兒女各享有十四分之一的份額),房子由你們7個人按份共有,如果要處分房子(比如你所說的把房子給外人)的話按照《物權法》第97條的規定需要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才可以處分,你母親持有的份額(二分之一加十四分之一)不足三分之二,因此她無權單獨決定將房子給外人。 因此即使她立遺囑把房子給別人也是無效的,她最多隻能立遺囑把她對房子所享有的份額給別人。
二、但是你並沒有說現在房子的產權證上登記的是誰的名字,因此如果現在房產證上只寫了你母親的名字,房子的所有權歸你母親享有的情況下,你母親可以單獨決定處分房子(也就是說她可以決定將房子給別人)。那麼就可以作出如下分析:
1、遺囑有效還是繼承權有效?
按照法律規定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因此如果遺囑是有效的話應當按照遺囑繼承。
2、對於此種情況,我母親佔有多少的房產權?
上面已經提到了,如果房子由你父母從你奶奶那一起繼承過來的話,那麼你母親的份額就是二分之一加十四分之一,如果現在房產證上只寫了你母親的名字,那麼房子的所有權就百分百的由你母親享有。
3、我父親那份是分為2份(母親和子女各半)還是分為7份(母親和6個子女各一)?
分為7份,母親和六個子女各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九十七條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10樓:匿名使用者
按我國法律在有遺囑的情況下,其效力高於法定繼承.
具體分兩種情況:
一。你姥姥去世時,如果你父母尚未結婚,那這個房子屬於你母親的婚前財產,她有完全的處分權,她把房子給外人是有效的。但你兄弟姐妹中有以下情況的繼承份額不能被剝奪:
無勞動能力並無經濟**的;或者已死亡而其子女中有未成年或者無勞動能力且無經濟**的。
二,你姥姥去世時,你父母已經結婚,哪這處房產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你父親去世後,未留有遺囑,那這處房產你母親的部分是:1/2(你母親的部分)+1/2(你父親的部分除以7),共4/7.你母親可以處分這部分財產,但第一條所講的例外情況不可剝奪.
當然你們可以在遺囑的形式有效性上做文章,比如你母親立遺囑時是否神智清醒,是否是親筆自書,如果代書,是否有兩個無厲害關係的證明人?
11樓:振鷺欲飛
首先,遺囑和繼承權是一回事。如果你母親有遺囑,把房子給外人了,你們幾個兒女就喪失了法定繼承權。
但是你這個問題比較複雜:
1、我不認為你母親可以處置這套老房子。因為房產證戶主為我奶奶(母親的母親,已過世)的名字,這個應該是你姥姥,你姥姥是否還有其他子女(你母親的兄弟姐們)?如果還有其他子女,那麼其他子女也享有繼承權,這個房子你母親無權整體的進行處置。
你好多情況介紹不 清楚,所以只能推定你母親沒有兄弟姐妹,可以處置這個房子。
2、在你母親去世且無遺囑的情況下,,你們兄妹六人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平均分配這套房子。
3、假設你母親把房產用遺囑的方式確定為你們兄妹6人之外的人繼承,你們是無權獲得該房產的任何利益的 。
法律就是這樣一個順序:有遺囑依遺囑進行分配,無遺囑的才按照法定順序分配,就是你說的所謂繼承權。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房屋繼承和別的繼承並沒有本質的區別,都是以當事人的遺囑為準,如果沒有遺囑,就按法定繼承順序來繼承,而房屋遺產過戶,一般需要經過遺產繼承公證:(必須要所有同一序位繼承人全部到場)。
二,房產繼承需要公證處開據公證書以及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
1、要到派出所開死者的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要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法定繼承人證明。內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經過世等。
4、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三,繼承開始後,同一序位繼承人之間,應該均等分配遺產,一般不能多分或者少分。如果繼承各方對此有異議,可以各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請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調解,調解不成,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遺產繼承不適用於仲裁)
13樓:淡泊偏安
根據婚姻法第十二條「夫妻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和第十四條「父母子女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且配偶和子女都是同一順序繼承人,所以可以同時繼承,也就是繼承你父親的那份財產。
如果依次說的話,你母親佔有房產的份額為二分之一,加上二分之一的七分之一,也就是說母親首先分走一半,然後再來和你們一起繼承剩下的二分之一。這是你母親所佔的份額。
但是,你提到房子是你姥姥的,應該是你母親從你姥姥那裡繼承來以後,成為夫妻共同財產,這個說不清楚,看法院怎麼理解,也許可以理解為你母親自己的財產。
不管怎麼講,你母親有權處置自己的財產,你們無權干涉,如果她執意要把房子贈與其他人,你們只有接受。
14樓:天津市劉律師
房產沒有過戶到你母親名下,應該首先按繼承程式變更產權,後由你母親可**。
父親去世留下一套房子,我和我母親怎麼繼承?我是女孩
15樓:有關部分磚家
簡單說一下啊,按你所述屬實的話:
1、房屋是你父親婚前財產,若無遺囑指明具體繼承人的情況下,其房屋繼承人為你父親的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你的母親、你的兄弟姊妹和你父親的父母都有繼承權利,均分該房屋的所有權。
2、在你父親過世後應該對其房屋進行繼承過戶,擁有繼承權的人如無異議,過戶後房屋產權證上寫誰的名字誰就是該房屋所有權人。其他人從法律上說即為放棄了對該房屋的繼承權。
3、對於拆遷前後,房屋更改名字參照第2條,否則法律視為其他人放棄了繼承權力
4、按你的情況最好是先把上邊幾條說的捋順弄清楚。該過戶就過戶,若意見達不到統一可以到房屋產權交易部門按繼承部分的多少,更改房屋共有人,註明個人的產權比例。
5、無論你母親改嫁與否,你都擁有對你母親的財產繼承權力。但是也不能因為你母親改嫁而剝奪你母親應當繼承你父親部分房產的權利。
1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根據婚姻法,配偶和子女是法定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可以全部繼承遺產。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該均等。
17樓:房永安
有。1,根據繼承法規定,死亡人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有繼承權;
2,即使你母親改嫁了,你依然擁有這個房子的繼承權。
18樓:
有的 如果你母親沒改嫁 那繼承權就在你母親噢
母親去世,如果父親放棄繼承房產,我是不是可以完全繼承房產
19樓:小樓遺夢聽風雨
首先du明確這套房屋
的產權,如果zhi特殊情況應該
dao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母親專去世後,母親的那部分產權(50%)按遺屬產進行處理,而父親的那部分產權(50%)不是遺產,是父親的個人財產。
針對遺產部分,應該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即母親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共同繼承。若果只由您繼承,那麼其他繼承人必須明確放棄繼承權。可以讓父親、還有母親的父母還有您一起去公證處,出具父親及外公外婆放棄繼承權的公證書。
這樣您母親的這部分產權(50%)您就可以通過繼承獲得。
針對這套房屋父親的50%產權,如果過戶給您肯定是要交稅的,無論是贈與還買賣。所以想要現在獲得這套房屋的全部產權,而不叫任何稅費是不可能的。但是您可以和父親協商,讓他提前寫好關於這套房產的遺囑,在父親百年後,他的這50%份額完全由您繼承即可。
父親再婚,不影響這套房子的產權關係,房子屬於婚前(再婚)個人財產,與繼母沒有關係,繼母沒有共同財產權利。
2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問題,在你沒有兄弟姐妹的情況下
繼承順序是:遺囑指定繼承人,配偶(擁有50%繼承權利),然後是子女,養子女,其它旁系親屬。
如果放棄份額則由下一順位繼承人承擔
不過好像繼承遺產也是要交稅的
懂法律的朋友幫我來看看啊,懂法律的朋友幫我看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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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幫我解決問題懂法律的請進
你最後一句話才說到重點,你沒有簽過任何的正式合同。你自己都可以回答你了專,你在那裡上班,其實並屬沒有享受任何法律保障。所以,結局很明顯,你那個廚房大佬覺得你跨過他辭職,不告訴他,覺得沒把他當回事,所以一氣之下扣了你所有的工資。且不談那家餐廳的做法是否正確,單就憑你沒簽署過任何正式合同而言,法律就已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