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離職公司是不是可以不發工資,自動離職公司有權利不發所有工資嗎?

2022-06-20 07:32:34 字數 5602 閱讀 8816

1樓:

不可以,工資要正常發放,如果工資不發可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自離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但公司要舉證

2樓:手機使用者

最多算你曠工三天,然後其餘的必須給你,不給你你到勞動局去告,百分之百管用

3樓:職場諮詢導師小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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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您好,是不可以的,勞動者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未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用人單位應該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但是該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而即使是自動離職,但畢竟你是為公司工作過,同樣需支付你工資。公司可因你的自動離職作適度的工資扣減,但這必須建立在合乎程式的規章制度度之下,比如規章制度經民主程式討論經大部分職工認可,進行公示,員工入職有進行培訓並簽名確認等,或者勞動合同中有約定。否則公司就不能隨便扣減員工工資,因為公司沒有行政處罰權。

而至於扣減工資,一般不能超過20%,或扣減後所剩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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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鑫博勝智慧財產權

不對哦。扣一些錢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能一分錢不發吧,別人白給你做事的?!你就打**勞動局去問,要依法保護自己的權益。這些子公司都是吃軟怕硬的。

5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力,但需要遵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履行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義務,且繼續工作至三十天屆滿。

即辭即走顯然違反了上述規定,單位有權參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扣發已工作期間的工資,但最多不超過一個月。

所以,你無法拿回工資。

6樓:匿名使用者

自離了還有工資的嗎?勞動法上哪條有寫這個啊,知道的發下

自動離職公司有權利不發所有工資嗎? 10

7樓:匿名使用者

有工資。不過勞動者擅自離職,沒有提前30天書面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專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屬八條的情況,勞動者屬於違法。用人單位應該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但是該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為用人單位付出勞動後,就相應地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這是勞動法賦予勞動者的基本權利之一。因此,我為公司工作了,公司就必須為你支付工資,如果不支付工資,是違法的。

而即使是自動離職,但畢竟你是為公司工作過,同樣需支付你工資。公司可因你的自動離職作適度的工資扣減,但這必須建立在合乎程式的規章制度度之下,比如規章制度經民主程式討論經大部分職工認可,進行公示,員工入職有進行培訓並簽名確認等,或者勞動合同中有約定。否則公司就不能隨便扣減員工工資,因為公司沒有行政處罰權。

8樓:東阿飛

不可以。bai

勞動du法規定,勞zhi動者為用人單位付出勞動後,就相應dao地有獲得勞動報內酬的權利。這容是勞動法賦予勞動者的基本權利之一。

即使是自動離職,但畢竟你是為公司工作過,同樣需支付你工資。公司可因你的自動離職作適度的工資扣減,但這必須建立在合乎程式的規章制度度之下,比如規章制度經民主程式討論經大部分職工認可,進行公示,員工入職有進行培訓並簽名確認等,或者勞動合同中有約定。

否則公司就不能隨便扣減員工工資,因為公司沒有行政處罰權。而至於扣減工資,一般不能超過20%,或扣減後所剩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9樓:匿名使用者

他們的規章bai制度是du說15天,但是

你跟經zhi理說了辭職,經理讓第二dao天就不用

回上班了,也就意味著答,沒有到時間他就同意你離職了,也就是說是他同意你離職的,也就是說你是正常離職!因為你並沒有不告而別,或者沒經同意直接走,按勞動法的規定如果你是正職工他最多的權利就是留你30天,但是如果你已經說了辭職,沒有到30天他就讓你走了,那你也就可以直接走了,如果沒有說直接走了,造成損失,肯定他們會找你麻煩,但是這也就意味著!這他媽就是個無良企業!

分明就是不想給員工發工資 想盡了辦法,想鑽法律的空子,但是沒門兒!因為是他讓你走的!工資敢少發一分試試!

怕什麼?實在不行,勞動監察大隊去一趟!如果還不行,勞動仲裁!!。

給臉不要臉,就只能用這種方法。這種公司就是給點顏色就開始大染坊。其實他並沒有什麼勢力,你也不用害怕他,不發工資?

他想幹嘛?搞黑惡勢力?看看大街上經常能看到,掃黑除惡這幾個字!

這是法治社會!法律對人民的保護,還是很大的特別是勞動方面,現在無良企業特別多,有些人就是太傲慢了,還有一些,就是為了賺到更大的利潤,等等之類。勞動仲裁不要錢,完全免費!

10樓:華律網

有工資。不過bai勞動者擅自離職,沒du有提前30天書面提出離職zhi,dao

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內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況容,勞動者屬於違法。用人單位應該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但是該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11樓:國兒滿山紅

如果只欠你離職單月的工資,公司不給你是有正當理由的。因為你沒有按規章制度程式辭職不幹,而是撂下工作說走就走,耽誤了工作肯定是不給工資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bai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du

自用工之日起即與zhi勞動者建立勞動關

dao系專,建立勞動關係後屬要在一個月內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單位幾個月後都沒有給你建立書面勞動合同,你可以以單位不給你籤書面勞動合同為理由直接辭職,不需要提前給公司打招呼,就可以直接解除勞動關係,如果單位不同意,你可以要求勞動仲裁。

13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無權,勞動

者bai辭職要按天結算工資。

du如果勞動zhi者辭職行為給公dao

司造成損失的才能扣發工內

資或容者要求其賠償,損失多少賠償多少,公司要就賠償承擔舉證責任。違反規定被開除的除外。你這種情況發生互相扯皮的情形很多,我也無法判定你們誰對誰錯,協商不成的就找勞動仲裁吧。

14樓:燈下有光

應該發工資。如果員工沒有打招呼,自行離職的話,對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和招聘費進行賠償。然後再補發起工資

15樓:南腔北調的好友

按規定提前三十天向工廠提出辭職,一個月後就可以了。勞動法沒有急辭工和提前十五天的說法,所以法律不予支援

16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講,員工辭職應提前30天通知公司。《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明確規定,單位不得剋扣員工工資。但是,如果單位依法制定了相關的規章制度,則可以減發工資。

這個還要看下單位的規章制度到底是如何規定的。

17樓:李詩懷律師

工資還是應該支付的;不過,如果因為員工的說走就走的離職,給公司造成了損失,是可以要求該員工給予賠償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因工作失誤,公司損失三百元被開除,工資也沒有,工作半年而且公司沒有籤勞動合同,請問怎麼辦?

公司員工自動離職,公司是否有權利不發該員工工資?

19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員工自動離職,公司應當按照員工的實際工作天數來發放工資,以自動離職為由拒絕發放工資屬於違法的行為。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0樓:匿名使用者

他們的規章制度是說15天,但是你跟經理說了辭職,經理讓第二天就不用上班了,也就意味著,沒有到時間他就同意你離職了,也就是說是他同意你離職的,也就是說你是正常離職!因為你並沒有不告而別,或者沒經同意直接走,按勞動法的規定如果你是正職工他最多的權利就是留你30天,但是如果你已經說了辭職,沒有到30天他就讓你走了,那你也就可以直接走了,如果沒有說直接走了,造成損失,肯定他們會找你麻煩,但是這也就意味著!這他媽就是個無良企業!

分明就是不想給員工發工資 想盡了辦法,想鑽法律的空子,但是沒門兒!因為是他讓你走的!工資敢少發一分試試!

怕什麼?實在不行,勞動監察大隊去一趟!如果還不行,勞動仲裁!!。

給臉不要臉,就只能用這種方法。這種公司就是給點顏色就開始大染坊。其實他並沒有什麼勢力,你也不用害怕他,不發工資?

他想幹嘛?搞黑惡勢力?看看大街上經常能看到,掃黑除惡這幾個字!

這是法治社會!法律對人民的保護,還是很大的特別是勞動方面,現在無良企業特別多,有些人就是太傲慢了,還有一些,就是為了賺到更大的利潤,等等之類。勞動仲裁不要錢,完全免費!

21樓:華律網

有工資。不過勞動者擅自離職,沒有提前30天書面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況,勞動者屬於違法。用人單位應該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但是該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22樓:個人成長導師

只要員工走的是正常離職程式,公司是沒有權利不發員工工資的。

23樓:康千亦

公司規章制度說要提前15天遞交辭職報告,如果當天辭職當天走是沒有工資的。跟經理說辭職以後,經理直接讓第二天不用來了。後來該發工資去要工資,經理以當天辭職當天走為理由不發工資。

這是否符合勞動法規定?能否列出相應條目?

24樓:唯愛心理情感

有權利,要合法約定自動離職不交接工作,給公司完成經濟損失是違規行為,

25樓:南腔北調的好友

按規定提前三十天向工廠提出辭職,一個月後就可以了。勞動法沒有急辭工和提前十五天的說法,所以法律不予支援

26樓:那一抹清影

如果只欠你離職單月的工資,公司不給你是有正當理由的。因為你沒有按規章制度程式辭職不幹,而是撂下工作說走就走,耽誤了工作肯定是不給工資的

27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講,員工辭職應提前30天通知公司。《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明確規定,單位不得剋扣員工工資。但是,如果單位依法制定了相關的規章制度,則可以減發工資。

這個還要看下單位的規章制度到底是如何規定的。

28樓:鼕鼕瓜山的

如果是公司未為我交社保,是自己交的,辭職已公司未交社保辭職,而公司人說你把家裡交的退了,公司為你交,能得到補償嗎

29樓:恭依風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後要在一個月內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單位幾個月後都沒有給你建立書面勞動合同,你可以以單位不給你籤書面勞動合同為理由直接辭職,不需要提前給公司打招呼,就可以直接解除勞動關係,如果單位不同意,你可以要求勞動仲裁。

員工自動離職沒辦離職手續,公司有權不發工資嗎

勞動者自動離職,勞動者沒辦離職手續,用人單位扣發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可以回原用人單位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合法報酬,如因勞動者自離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糾紛,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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