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細緻位飼
理解的關鍵是房產證上的名字和首付。不管婚前婚後儘管法律事實不一樣但處理結果一樣的。(以女方為例,男方的情況是一樣的) 1、如果房產證上沒寫女方名字,且首付是男方或者男方一邊的親屬支付的,那麼歸男方。
2、如果房產證沒寫女方名字,但是首付是雙方出的,那麼按份共有(就是按比例享有) 3、如果房產證上面有女方名字,不管首付是誰的或者怎麼出的,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4、夫妻共同財產應該按婚姻協議分割,否則平均分割。適當考慮雙方的生活需要和離婚過錯以及孩子歸屬等問題的情況下,進行微調。
由於現在中國社會的習慣是,男方買房(首付),女方裝修(一起還貸款)以及買生活用品,還有養育子女操持家務等,因此此婚姻法被認為沒有考慮女方為家庭付出的無法用金錢衡量的隱性代價。 因為國人認為夫妻倆結婚了嘛,那麼一起用的都是兩個人的,離婚的話對半分,這是約定俗成的。但是這個司法解釋如此規定,讓女方覺得很不公平。
因此引起了極大地憤慨。 當然你也可以說結婚時房產證上寫兩人名字不就完了,但是結婚時都不想傷感情,特別是國人認為都一家人還談錢啊談房子啊很傷感情,因此現在擺在檯面上講了會覺得很尷尬。 因此次司法解釋只能從法官判案實際出發,你不是分房難嗎?
乾脆寫了誰名字算誰的(保護投資人利益),免得爭,如果怕吃虧,那麼買房就把自己名字添上。
希望能幫助到你,
2樓:林彬律師
婚後貸款蓋房,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男方家有出錢屬於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房產證上只有男方的姓名不改變房產共有屬性,賣房子後所得價款平分。
婚後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買的房子,但是首付是男方父母出的。房產證上只有男方的名字。
3樓:匿名使用者
領完結婚證以後才買的,就算寫一個人的名字也屬於夫妻共有財產,沒註明分配比例將視為平分
不過只寫男方名字,離婚時產權是歸男方,女方得到的是經濟補償
就是說男方繼續住房子,女方需要搬走,得到的是房屋價值的一半
父母在子女婚後付的首付,如果沒有宣告是單方贈與,將視為對夫妻二人的贈與
就是說,只要男方父母沒有籤協議宣告那部分首付是他們只贈與自己兒子的,就被認定為是他們贈與你們夫妻二人的,照樣會有女方的一半
除非買房時做了約定,協議寫清有關房產的分配比例和出資比例,若沒有什麼約定協議的話,婚後買房是平分的
4樓:哈爾濱公證處
一、原則上是夫妻雙方協商解決,協商優先;
二、如果協商不成,而且男方還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該房產的確是男方父母出資首付款,產權落在男方名下,法院會傾向與該房屋所有權歸男方;
三、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對於女方來講,這一點不是太合理,為了維護女方的合法權益,建議男女雙方通過申請辦理夫妻財產約定的方式約定為夫妻共有財產,對預防以後的糾紛比較好;
四、申請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具體提交的材料如下:
1、財產約定書(公證處可以代書);
2、財產產權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存單、股權證書等),男女雙方共同到公證處;
3、男女雙方戶口、身份證;
4、結婚證;
5、哈爾濱公證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買房是在你領結婚證之後的話,那麼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這套房子都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屬於兩人共同共有,具有同等權利。
6樓:高唱主旋律
婚後的話肯定是共同財產,分多分少要看談判條件了。
婚後小夫妻和父母共同出資買房。首付和貸款由雙方一起出資。但是房產證只有男方父母名字沒有小夫妻名字。
7樓:董大狀
本人是律師,非常遺憾的告訴你:
1、房屋登記在男方父母名下,即為男方父母所有,該夫妻無法主張對房屋的所有權。
2、而對於你問的出資部分,夫妻所籤的出資證明是有效力的,但很遺憾它只能證明女方出過錢,而無法證明該出錢行為的性質。因房屋登記在男方父母名下,法律將推定女方的出資是贈與行為,如果女方不能證明其出資是出借性質,女方離婚將無法獲得有關該出資的任何補償。
以上回答為本律師原創,禁止複製抄襲,歡迎向我諮詢更多法律問題。
8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有些法律效力的,據你的這種情況,離婚時應該是按雙方所出比例來分配的,如還是不清楚,不妨直接在律伴去不花錢的請問律師解答
婚後買房,房產證上只寫男方的名字,房子是否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9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婚後財產是屬於共有財產的,共有財產和戶口是沒有關係的,雙方可以對財產進行協商,協商不了的,由法院裁定,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修正)》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10樓:搜狐焦點
婚後財產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婚後財產並不完全等同於夫妻共同財產。《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一方父母為自己子女買的房子,屬於該子女的個人財產,不屬夫妻共同財產。
判定婚後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取決於夫妻間的約定及法律的規定,具體如下:
如果有婚後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後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麼婚後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
如果沒有婚後財產協議或者協議約定無效時,就要遵循《婚姻法》的規定。
1.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具體包括:
① 工資、獎金;
② 生產、經營的收益;
③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④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⑤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具體包括:
①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②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入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第二:《婚姻法》解釋二第十一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則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三:《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
(一)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且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四:《婚姻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認增值外,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第五:《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
婚後財產與共同財產的定義界定要準確,不能混淆,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您。
11樓:匿名使用者
一、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二、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
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係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
12樓:小島知道
婚後買房,房產證上只寫老公的名字,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13樓:劉彤律師說法
結婚後買房,房產證上只登記一個人的名字,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呢?
14樓:徐銘蔚史奴比
關於共有財產一說要詳細問律師,但是如果在付首付的時候,你的付款部分有憑據,比如從銀行轉帳到男方的帳戶上的銀行小票之類的收好,這個東西應該是日後可以舉證的。如果男方是一個情理的人,可以雙方商議寫一個付款說明。
15樓:
只要之前領了結婚證同,房子就是共有財產,和我的情況差不多,我至今都沒轉戶口
16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購置的財產,如果夫妻雙方對於婚後財產沒有做出約定的話,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
17樓:施雁曼
你這事太簡單了,無非是老人貸不了款,就用你的名字了,但是這是婚前財產,有各項單據為證。沒有任何爭議。
18樓:
只要是婚後購置的財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夫妻雙方出資買房,後共同還貸款,房產證上只有男方的名字,請問離婚後這個房子有女方的嗎?
19樓:
根據目前的判例,房屋歸屬於男方,屬於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但雙方的共同還貸部分的金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無論還多還少,都按一人一半算。舉例說明:
比如50萬買的房子,首付20萬,共同還貸30萬,先房屋價值100萬,女方僅能主張共同還貸的30萬中的15萬,而無權主要房屋份額及房屋增值部分。所以一定要注意房產證的名字問題。
20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婚後共同出資,共同還款,名字是夫妻任何一人的都沒有關係。房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公證不公證都是沒有關的,離婚後都是一人一半的
21樓:
根據最新婚姻法解釋 你這屬於婚後財產 雙方無明顯過錯 離婚各一半 一般法院會略偏向女方保護弱勢群體。
一句話 女方必須有。
如果一對夫妻婚後貸款買車,款未還清雙方鬧離婚,男方把車開走
1 車是婚後貸款買的,屬於夫妻共同 財產,貸款屬於共同債務,應由夫妻共同償還。2 夫妻離婚時,財產和債務都要納入分配,一方私自轉移共同財產的行為是違法的。3 貸款方名字是女方,女方是直接債務人,車輛為抵押物,貸款未還清之前,車輛不能買賣過戶。如果不能按時還款,貸款公司有權扣押車輛。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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