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登出了,怎麼啟用,居住證登出後怎麼恢復

2022-06-30 23:31:02 字數 5784 閱讀 2852

1樓:廣州卓住入戶

不能恢復使用:如果當事人居住證登出的原因消除的(符合居住證申請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重新申請辦理。

《居住證暫行條例》的規定:

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為辦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2樓:匿名使用者

居住證被登出了,只能重新申請,重新辦理,沒有啟用這一說哦

3樓:陳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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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居住證是不需要進行啟用的,居住證由縣級人民**公安機關簽發日起就開始生效。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簽註手續。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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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登出後怎麼恢復

4樓:廣州卓住入戶

不能恢復使用:如果當事人居住證登出的原因消除的(符合居住證申請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重新申請辦理。

《居住證暫行條例》的規定:

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為辦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5樓:小靈知道

回答1、不能恢復使用;如果當事人居住證登出的原因消除的(符合居住證申請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重新申請辦理。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

2、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說明:1、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為辦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受公安機關委託社群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

3、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提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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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登出後,能到派出所申請恢復使用嗎

6樓:嘩嘩嘩嘩

1、不能恢復使用;如果當事人居住證登出的原因消除的(符合居住證申請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重新申請辦理。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

2、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說明:1、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為辦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受公安機關委託社群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

3、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7樓:法律達人劉律師

回答您好!是什麼原因被登出的,如果只是因為到期了被登出可以到實際居住地派出所申請延期。

法律依據:《居住證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證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註一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一年之日前一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簽註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後,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您好!是什麼原因被登出的,如果只是因為到期了被登出可以到實際居住地派出所申請延期。

法律依據:《居住證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證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註一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一年之日前一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簽註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後,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提問是因為辦另一戶的居住證

是因為辦另一戶的居住證

撤銷的撤銷的

還能補辦回來嗎

還能補辦回來嗎

回答您好!這種情況可以補辦回來的親

提問怎麼補辦

怎麼補辦

回答向當地派出所提出申請的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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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架橋築路

不能恢復,

符合辦理條件的可以重新申請。

居住證辦理條件:《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居住證被登出了怎樣才可以恢復

9樓:廣州卓住入戶

不能恢復使用:如果當事人居住證登出的原因消除的(符合居住證申請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重新申請辦理。

《居住證暫行條例》的規定:

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為辦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10樓:應試資料分享

是什麼原因被登出的,如果只是因為到期了被登出可以到實際居住地派出所申請延期。

11樓:法律達人劉律師

回答您好!是什麼原因被登出的,如果只是因為到期了被登出可以到實際居住地派出所申請延期。

法律依據:《居住證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證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註一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一年之日前一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簽註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後,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您好!是什麼原因被登出的,如果只是因為到期了被登出可以到實際居住地派出所申請延期。

法律依據:《居住證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證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註一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一年之日前一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簽註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後,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提問是因為辦另一戶的居住證

是因為辦另一戶的居住證

撤銷的撤銷的

還能補辦回來嗎

還能補辦回來嗎

回答您好!這種情況可以補辦回來的親

提問怎麼補辦

怎麼補辦

回答向當地派出所提出申請的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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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網上怎麼查詢,居住證怎麼查詢

一 市民如需要網上查詢居住證的,登入本省 市居住證服務平臺或市民服務 查詢。以北京市居住證網上查詢為例 1 進入北京市居住證服務平臺官網。2 右側使用者中心登陸系統後便可查詢居住證相關資訊。二 部分城市網上居住證系統還在建設階段,暫不能網上查詢,您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居住證簽發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機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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